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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多措并举保护生态

2017-11-16赵登亮

现代营销·学苑版 2017年9期
关键词:呼伦贝尔市功能区城镇化

赵登亮

摘要: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把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到了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十三五”规划纲要、习近平系列讲话均强调了今后要重视生态文明建设,重视环境保护。呼伦贝尔市地处祖国北疆,具有多样的生态系统和重要生态区位,是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全国主体功能区定位有大小兴安岭森林生态功能区和呼伦贝尔草原草甸生态功能区,保护好区域生态至关重要,近年来呼伦贝尔市在生态建设、环境治理、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保护了呼伦贝尔市生态,有力提升了区域生态文明水平。

关键词:保护生态;提升生态文明

近年来呼伦贝尔市在生态建设、环境治理、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生态文明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切实保护了呼伦贝尔市生态,有力提升了区域生态文明水平。

1.生态保护与建设

1.1划定生态保护红线,落实相关政策

新修订的《环保法》明确指出“在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严格保护”。呼伦贝尔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保护红线划定重点地区,积极贯彻落实。从2014年开始了生态保护红线的划定,并探索建立配套管控政策措施、建立生态保护红线立体动态管理机制。

1.2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

呼伦贝尔市从生态文明建设高度,审视人口经济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依据在新型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中做到人与自然和谐的科学发展。着力打造山清水秀、河畅湖美的美好家园。强化地下水保护,实行开采量与地下水水位双控制,划定地下水禁采区与限采区,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加强水土保持生态建设,推进重点区域水土流失治理。大力开展水生态文明城市创建,加强河道综合整治,打造自然积存、自然渗透、自然净化的“海绵家园”“海绵城市”,促进新型城镇化和美丽乡村建设。

2.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优化空间布局

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根据各地区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强度和未来发展潜力,构建生态、农业、城镇化三大空间,严格控制开发强度,实施收缩、集约、点状开发,形成主体功能定位清晰、国土空间高效利用、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实现保护与发展的内在统一。

2.1构建生态、农业和城镇化空间

2.1.1构建“一带一区多点”生态安全空间

构建以大兴安岭林区和呼伦贝尔草原为主体,以呼伦贝尔天然林保护区、沙地防治区、湿地保护区、国家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等为重要组成的生态安全空间格局。全市规划生态空间总面积23.1 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91.06%。

2.1.2构建“一带两区”农牧业发展空间

构建以大兴安岭林区经济带、南麓农牧业发展区、呼伦贝尔草原畜牧业发展区为主体,以额尔古纳水系、嫩江水系等为补充的农牧业发展空间格局。规划农业耕地保护空间总面积2.08 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8.21%。

2.1.3构建“一核两带多点”的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空间

构筑以呼伦贝尔都市区为产业发展核心,以满-海-牙为横轴、以海拉尔-鄂温克伊敏河镇为纵轴的“T 字形”经济带,以满洲里为龙头、两翼向室韦和额布都格口岸延伸的“V 字形”口岸經济带,多点分布的市域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中心城镇和重点镇的工业化与城镇化空间格局。规划工业化与城镇化空间总面积0.18 万平方公里,占全市国土面积0.73%。

2.2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建设

2.2.1积极推进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

通过申请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划分重点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和禁止开发区域,并按各自功能定位去布局,实施严格保护和有序开发。在重点开发区域内,以提供工业产品和服务产品为主,适度扩大建设用地规模,提升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积极承接限制和禁止开发区域转移人口,重点发展优势产业集群,推动经济集聚发展。在限制开发区域(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内,以提供生态产品为主,限制进行大规模高强度工业化城镇化开发,重点加强生态保护,因地制宜发展资源环境可承载的特色产业。在禁止开发区域内,是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资源保护区域,重点保护生态功能和文化资源,控制人为因素对自然生态的干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开发活动。

2.2.2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试点示范政策

推进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建设试点示范实施方案,严格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落实财政、投资、产业、土地等差别化扶持政策,重点生态功能区实施产业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控制超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的工程和项目建设。发挥政策措施的引领和带动作用,推进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探索实施生态功能区科学发展新模式、新途径,落实不同主体功能区绩效评估与差异化考核政策。编制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规划,制定生态文明建设地方性法规。全面完成国家试点示范建设目标任务。完善建立试点示范督查考评等工作推进机制。

3.推进绿色低碳发展、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3.1发展绿色农畜产品加工业

以扶持核心龙头企业为带动,发挥地方特色,实现“乳、肉、油、粮、薯”发展绿色农畜产品的工业化。

3.2大力发展节能环保产业

加强绿色技术创新,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落实绿色“中国制造2025”,对有色金属、水泥等重点工业行业实现绿色化改造,推广先进、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研究推进先进适用的节水、治污、修复技术和装备产业化发展。采取系统设计、工程施工、调试运行、维护管理等环保服务总承包模式和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以污水、垃圾处理和工业园区为重点,推行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促进绿色产业发展。

3.3培育发展碳汇产业

积极探索争取森林碳汇产权化的相关政策,研究建立森林碳汇市场化机制,推进森林碳汇交易试点,建设碳汇交易平台和开发森林碳汇项目,实现生态效益的部分补偿,促进森林碳汇经济和林业经济的发展。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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