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与对策探讨
2017-11-14马婧婧牟玮
马婧婧 牟玮
摘 要 新时期下,国有企业立足于以创新求变、积极进取来从根本上解决各种矛盾与问题,确保国有企业焕发新的发展活力。解决好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是一项重要课题。本文从公房出售、住房分配货币化等方面展开讨论,就具体问题提出解决对策。
关键词 国有企业 住房制度改革 遗留问题 对策
国有企业住房制度的积极改革是我国住房改革的重点,职工住房问题作为历史遗留问题中的“老大难”,始终是人们关注的焦点,解决相关问题刻不容缓。对此,本文主要探讨其中存在的关键性问题。
一、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公房出售问题
国企公房主要是指由国家或国企进行投资建设或销售的住宅。这些住宅在未出售前归国家所有。房改过程中,大量公房由企业按较低价位售予职工后,降低了企业实施职工住房分配的压力。在实际的国企住房制度改革中,公房出售方面还存在不少遗留问题。
(一)主要历史遗留问题
1.售后公房的物业管理问题。第一,国企公房的售后物业管理消费观念相对淡薄。很多售后公房在出售前归企业职能部门管理,售后也未完全割舍小区与企业的关系,职工还将物业的职责义务都作为国企的义务。但事实上职工个人具有房屋产权,企业对物业管理并无硬性责任,真正的物业管理还需要所有业主的自主管理或委托管理。第二,物业管理公司开展具体工作的难度更大。一些企业在尝试物业管理市场化转型的过程中,并未取得理想效果。住户的观念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物业管理委托方往往在开展某些市场化管理的过程中,存在受到大量业主误解和抵触的情况,导致物业管理难以为继。第三,物业管理现代化程度不高。受历史制度、陈旧观念、住宅房屋等多重因素的困扰,同时国有企业往往实施行政化管理的模式较多,使得原公房小区在现阶段与国有企业之间的紧密联系无法割舍。住户对物业管理有强烈的依赖感,且很多住户信息无法有效统计,导致物业管理的现代化、市场化角色转变缓慢,小区也难以找到适宜的物业公司。
2.售后公房的维修资金运行问题。第一,维修资金短缺。一些单位未针对维修资金账户进行缴存或出现资金挪用的情况,导致账户余额不足;一些企业在资金续筹上缺乏有效方案;一些企业虽然维修资金账户资金充足,但长期搁置则容易导致贬值。第二,维修资金运作烦琐。我国的相关政策要求,一旦公房需维修,则需物业与业主协商后,向管理部门申请列支,通过政府审查后通知具体银行划拨资金。因此,整个流程漫长烦琐,且很容易因各种原因导致资金闲置。
3.售后公房的其他典型问题。国企房改出售方面还存在各种突出问题,如部分产权过渡为完全产权、旧房办证程序的问题,以及产证面积偏差严重,测绘流于形式,同户不同面积的问题等。
(二)解决对策
1.解决售后公房物业管理问题。第一,持续修正法律法规,提高依法管理效率。对于住房改革而言,应该建立健全具体的物业法律法规体系,营造规范科学的执法环境,结合实践完善物业管理的法律章程。坚持从宏观与微观不同层面提高物业管理效率。第二,认真研究、妥善选择售后公房管理模式。一方面,坚持依法维护业主利益,增强业主维权意识与物业服务自觉性,提供充足的资金来保障售后公房的物业管理工作;另一方面,可积极探讨国外模式,学习其先进管理理念,主动加强对委托式、自营式等方式相结合的新型管理模式的普及。第三,加强掌握产权责任巩固物业观念。国企公房的售后产权应及时展开梳理,特别要界定个人、公有、共有等产权限定,规范不同责任来加强公房物业管理。业主应积极接受有关物业的宣传,加强相关理念,接受市场规则下的物业管理服务,增强被服务意识。
2.解决售后公房的维修资金运行问题。第一,应正视各种资金不到位或监管失控的问题,在加强制度法规建设的同时,梳理和整合各种流程,积极动员社会多方力量进行监管,不断放大维修资金系统运行功效。第二,应密切监控维修资金账户可能遭遇的贬值风险,寻求积极有效的保值增值措施,通过购买国债基金等方式实现稳中增值。对于紧急的维修资金需求,企业应该提前制定相关的续筹方案,可以通过可持续性或强制性等手段保障维修资金的续筹。
3.售后公房的其他典型问题,还应该结合不同地区的实际情况展开分析研究,政府、社会以及国企都应该努力做到确保多方利益均衡协调发展。
二、国有企业住房制度改革的住房分配货币化问题
(一)主要遗留问题
1.补贴方案。很多国有企业都没有真正按照已经明文确定的住房补贴标准对全体职工进行补贴,相关条文的约束性不强。一些企业与具体标准之间并无参考和关联,对于本企业中无房或住房不达标的职工算作补贴对象,并没有更广泛地开展住房分配货币化实践。
2.补贴标准。国企对职工的补贴标准并没有真正对当地的物价、房价及市民消费水平进行客观的调研,这样的标准自然不能满足实际要求。而且,补贴的具体时间往往不确定,没有明文提出补贴随房租、房价等指标进行动态调整的规定,这样就导致不少职工虽有补贴,但很难承受房价高的压力。
3.保障性住房供应偏差。国企职工有不少人选择入住经济适用房,而且住房货币化补贴也参照具体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基础来测算,但是往往执行存在偏差。很明显,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影响,现有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与具体的住房供需关系并不平衡。分析具体的原因,可能与社会民众对经济适用房的可靠信任度不高、地方政府停建经济适用房等有关。
(二)解决对策
1.正视问题并积极研究保障措施。政府要宏观上研究更具科学操作性的分配政策,可考虑重点转移部分补贴,主要开展现有企业职工补贴,以薪资递增方式完成货币化补贴发放,缓解一次性补贴压力。同时,还可号召居民申请以改善住房条件为目的的住房补贴,并由国企经调查制定出可行性补贴标准,积极拓宽资金输送渠道,要针对具体的问题进行备用研究。
2.建立健全强有力的住房保障体系。国企要调查职工房屋住宅情况,合理规划控制职工住房需求,公平、公正地根据需求发放住房补贴。应积极统计存在隐患的危房、旧房和棚户区,对居住在此的职工进行安置。可利用已有土地资源优势,大力改建性价比超高的保障性住房,从而让企业职工能够享受更加人性化的关怀,居住稳定房源,也能减轻企业的住房补贴发放负担。
3.要通过广泛调研来修订住房补贴标准。住房的货币化分配制度,更加看重市场规律,同时也重视依據各种市场价格标准。对于住房补贴标准而言,能够从市场物价波动规律、居民收入标准变化等方面加强对补贴标准的重新测算,是十分必要的,所完成的补贴制度设计也会更加合理。
三、结语
政府与国有企业应更加重视解决和改善企业职工的民生问题,要本着公平普惠原则,重视国企住房制度改革遗留问题,分析根源及病症,积极寻求更科学可行的对策加以完善,推动我国的保障性住房体系建设取得实质性成果。
(马婧婧单位为中国石油兰州石化房产管理中心;牟玮单位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改革与企业管理部)
[作者简介:马婧婧(1984—),女,甘肃永靖人,硕士研究生,经济师。]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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