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曲音乐创作应除三个流弊
2017-11-14李春沐
李春沐
中国戏曲拥有一套传承既久的表演法则,当中,音乐的创作表演具有艺术的稳定性和创造性。所谓的稳定性,即音乐程式的规范性所带来的稳定的传承法则;所谓的创造性,即音乐表演者的个体性差异所带来的多元的艺术风格。这种看似矛盾但又统一的原则,在戏曲音乐器乐伴奏与声乐演唱中,都保持着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平衡与再平衡。
当西洋音乐漂洋过海来到华夏的时候,戏曲音乐的传承者们在默默地关注、接近、容纳与此前传统音乐文化截然不同的异域音乐时,采用了积极扩充音乐体制的实践,取得了很好的艺术成就。例如粤剧在中西文化交融进程中,曾经主动吸纳西洋乐器来实现艺术表现力的创新,西方乐器与粤剧核心的“五架头”至今很好地演绎着传统与现代共在的岭南审美风情。再如京剧在上世纪50年代以来所探索的民族管弦乐队,在单纯的京剧文武场规制中,朝着中型乐队的方向一路前行,与京剧多元的声腔、多元的流派相得益彰,形成京剧现代化演出的一种示范性导向。事实上,在时代进程中,中国戏曲的诸多剧种都尝试着中西合璧,包括戏曲的声乐演唱也不可避免地学习西洋发声法,来纠正传统戏曲声乐的弊病与局限,声腔配乐则将和声、曲式、复调、配器四大西方作曲法则与传统曲调逐渐糅合,运用自如。这都是比较符合戏曲音乐规律的艺术拓展。但是,毫无疑问的是,当传统的戏曲音乐在接纳异质音乐时,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乃至伤害,特别是新世纪以来,戏曲在中国文娱格局中迅速地趋于边缘,这种伤害最容易造成戏曲发展的“亚健康”乃至“病态”的困境。
目前呈现于戏曲音乐创作中的趋向,正需要引起戏曲界的格外注意。
一、戏曲向歌剧、音乐剧的趋同,带来声乐演唱的“基因异化”,戏曲音乐的传统韵味大量遗失。
声腔艺术的科学化追求本来无可厚非,让戏曲演唱者更加从容、优美而健康地展现戏曲音乐魅力,是中国戏曲在历史发展中所秉持的艺术理想。但是,将歌剧、音乐剧等国际化程度较高的西方演唱形式,作为时尚或高雅的目标,无异于让戏曲演唱者舍弃自身优势,邯郸学步,自毁前程。特别是采用西洋演唱技法,最直接的结果就是导致戏曲音乐与汉字语文韵律的悖违。在中国戏曲艺术中,板式变化体和曲牌连缀体作为戏曲唱腔音乐的核心,形成了“依字行腔”“字正腔圆”等多元的音乐规范,在相对稳定的音乐腔调中,提倡演唱者进行个性化的润腔和创造,特别是基于行当艺术在嗓音色彩上各有规范,形成了独具特色而多元丰富的民族戏曲声乐体系。在当代戏曲音乐创作中,由于行当艺术萎缩,丰富的声乐表现力本已减弱,加之歌剧化、音乐剧化的不断增加,大量咏叹调、宣叙调、合唱、重唱等形式的掺入,戏曲表现力更加减弱。
二、戏曲交响化带来乐队体制的“肥胖症”,增加了戏曲演出成本,改变了戏曲艺术的本体特征,影响了戏曲的有效传播。
戏曲交响化的探索无疑是重要的,特别是对于具有旺盛创作活力的大剧种、大剧团而言,交响化的实践确实为线性旋律为特征的戏曲音乐,带来了更加丰富的艺术质感。但并不是所有的戏曲院团都具备交响创作的实力,不能保持戏曲传统配乐的原则与方式,盲目地使用和声、复调等国际通用的西方作曲方法,带来的只能是戏曲音乐的异化。庞大的乐队少则数十人,多则过百人,使演出成本大大增加,由此带来了乐队的电子化。为节省成本,戏曲院团只能提前录制配曲,到演出时最多只携带锣鼓等核心伴奏,演员如同唱卡拉OK一般,戏曲音乐表演失真,现场感明显不足,限制了演员发挥,也消减了舞台艺术的表现力。
三、戏曲音乐编创的模式化,导致戏曲作品缺少音乐审美的多元感受。
近年来戏曲表演团体比较倾向于为戏曲领军人物量身打造剧目作品,这当然与戏曲崇尚“角儿”的传统密切相关,但是在实践中往往将作为集体艺术的戏曲,变成了一枝独秀的个人演唱会。这种创作风气当然与剧本编写有关,与院团体制有关,与戏曲不健全的传承有关,但是一味地突出主演,忽略了多元的行当和其他演员的艺术呈现,最终导致戏曲音乐色彩的单调。因此,音乐编创者努力在每个曲段中,营造起、承、转、合的变化,形成模式化的旋律走向,演员卖力地唱,观众却费劲地听,那种听得上瘾、唱得舒服、可以广为流布的唱腔难得一见。
上述三点比较突出的创作弊端,集中体现了当前戏曲音乐领域在声乐演唱、器乐编配和唱腔编创中的误区,集中地反映了当前戏曲音乐不健康的创作趋向,追其根源即在于戏曲音乐创作者们对戏曲传统的自信力不足、自觉性不够。中国戏曲传承数百年的音乐规律,在西方的标准下,被不断地自轻自贱,这是最不足取的。
健康的音乐创作,需要以戏曲的民族声乐,在不损害民族“好声音”的前提下,稳妥地吸收外来音乐元素,张扬中国人由来已久的声乐审美;需要以戏曲的核心器乐,在不损害民族风格的前提下,稳妥地拓展器乐结构,渲染中国人传承不衰的礼乐精神;需要以戏曲的多元唱腔,在不损害音乐趣味的前提下,稳妥地创造新腔新调,张扬中国人屡变屡新的艺术感受。
这种健康的音乐创作才是戏曲良性发展的重要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