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体诗的突围方向是新体诗
——浅议新体诗与旧体诗的关系
2017-11-14高云凯
高云凯
旧体诗的突围方向是新体诗——浅议新体诗与旧体诗的关系
高云凯
“突围”,是说旧体格律诗应向新体格律诗寻找出路。旧体格律诗要再创辉煌就必须突围,做“能翻出如来掌心之齐天大圣”。新体格律诗是-条既现成又宽敞的出路,是突围的首选。突围要“容变”,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该继承的继承,该摒弃的摒弃。这样,才会迎来中国格律诗词更加美好的明天。
什么是旧体诗?王力先生在《诗词格律》一书中说:“从格律上看,诗可分为古体诗和近体诗。古体诗又称古诗或古风;近体诗又称今体诗。”此说在诗学界早已认同。什么是新体诗?尚无一致的确切定义。远者指“永明体”,近者指“五四”新文化运动以来的现代格律诗和新诗。本文所谈的旧体诗,是指旧体格律诗,即“近体诗”;新体诗,是指本人在《试谈诗体分类被忽视的新体诗》(见《心潮诗词评论》2014年第五期)一文中所说的新体格律诗,其“主要特征是格式像近体诗,却不拘平仄,既有别于古体诗,又不同于近体诗,别具一格,自成一体。”这与一般而言的“新体诗”有所区别。我们把所谈话题“锁定”在一定范围,是为了避免发生歧义。“突围”,是说旧体格律诗应向新体格律诗寻找出路。现就旧体格律诗为什么要突围,突围为何选择新体格律诗,以及怎样突围,谈点一己之见。
再创辉煌须突围
中国诗歌有着悠久的历史,随着社会的发展,到唐代达到了巅峰,特别是格律诗的形成和兴盛,是这一时期的重要标志。可是,这样的辉煌,到晚唐便开始走下坡路,趋于衰微。从此以后,再也未见盛唐风光。
文学,与社会、政治和经济的发展不无关系,但也不尽然。马克思曾指出:“关于艺术,大家知道,它在一定的繁盛时期决不是同社会的一般发展成比例的。”(《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二卷第112页)因为这是一个复杂而曲折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经济的高涨有时並不直接体现为文学的繁荣,有时经济已经转入衰落,而文学却出现繁荣的局面,这是一种历史现象。千百年来,社会在发展,政治在变革,经济有兴衰,其间,宋词,元曲,明、清的小说戏曲,各领风骚,而作为文学重要组成部分的旧体格律诗,却在历史的大潮中没有出色的表现。虽然毛泽东的诗词是当代的典范,确实是前无古人的。但这是特殊范例,就当代诗词的整体水平而言,与唐代相距甚远。这不得不从其自身层面进行反思。
难道就没有人企望格律诗回归唐代吗?显然不是。元代王恽在《西岩赵君文集序》中说:“金自南渡后,诗学为盛。其格律精严,辞语清壮,度越前宋,直乃唐人为指归。”就是说,中原地区在蒙古灭金前不久,在诗歌创作上已出现了弃宋宗唐的风气。几乎与此同时,在南宋统治地区也出现了诗歌创作回归唐代的呼声,这种呼声在严羽的《沧浪诗话》中可以明显地感觉到。直到今天,仍有许多人梦寐以求重现唐代辉煌。为什么“回归”不了?一句话,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没有搞明白。“新变”不成气候,讲究“格律精严”是拦路虎。
朱自清说:“‘文变’是指诗文体的变。……‘变’的总是新的;‘变’能成体,这新的就是好的,即使未必是更好的。‘变则通,通则久’,‘变’是可喜的。”(《跟大师学国学·朱自清讲国学》,中国华侨出版社,2011年5月第1版,第351页)“变”是自然规律。一切事物没有永恒静止,一成不变的。旧体格律诗词也不例外。墨守陈规,厌新拒变,只有死路一条。在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上,我们要破除那种畸形的心理障碍,即认为创新就是“丢掉传统”,发展就是“离开继承”。这种顾虑是不必要的。新与旧不能决然地分割开,有“旧”则有“新”,“新”中也有“旧”。新体格律诗与旧体格律诗的关系也是这样。唐代形成了旧体格律诗,虽然格律尽有,但一字不差地符合它的作品並不多见。事实上,格律诗形成之日,就是新变发生之时。“一三五不论”是“变”,“拗救”也是“变”。在唐代,以李白杜甫为代表的许多诗人,都“故意”在“变”,探求新路。而我们今天仍然热衷于“平平仄仄”却不知其弊。所以,中华诗词要开创一个灿烂辉煌的盛世,就不能将自己总是关在格律的“笼子”里,要象鲁迅先生说的,做“能翻出如来掌心之齐天大圣”。
突围首选是新体
毛泽东十分重视中国诗歌的出路。他指出:旧体诗词“要发展要改革”(转自臧克家《毛泽东与诗》),“中国诗的出路,第一是民歌,第二是古典,在此基础上产生出新诗来……(《在成都会议的讲话》)“将来的趋势,很可能从民歌中吸引养料和形式,发展成为一套吸引广大读者的新体诗歌。”(《给陈毅同志关于诗歌的一封信》)历代诗歌变体都会自觉或不自觉地走向民歌,民歌是不断发展着的诗歌体系,更是一个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优质文化资源。“从民歌中吸引养料和形式”,是毛泽东的重要观点,是中国旧体格律诗的一条出路
在“五四”新文化运动开始后,旧体格律诗词受到严重冲击,但探路者仍不乏其人。《写作问答》讲:“‘五四’以来,许多新诗人曾致力于新的格律诗的创造,对发展新的格律诗作了一定的努力。……新的格律诗的一般特点是:每节有一定的行数;每行的音顿数相等或大致相等,有规律的,押大致相同的韵。如:李季的《王贵与李香香》,就是新体格律诗。”(四川人民出版社,1983年8月第1版,第62页)《王贵与李香香》,是长篇叙事诗,发表于1946年,诗分四部,每部又分几节。这与本人所谈的新体格律诗,在体式上是有区别的。《写作问答》所讲的新体格律诗,其“一般特点”类似于自由体诗,或叫新诗。当然,这也是一条出路。
还有一条出路,是“老祖宗”“故意违反律诗的平仄规则”,精心创造的新体格律诗。这类新体格律诗产生于唐代,它不拘平仄,格式像近体诗。古人把这类诗称为“拗体”(变体),我们叫做“新体”。称“新体”,是为了与旧体格律诗相区别。诗仙李白诗圣杜甫等唐代诗人,创作了这类“不拘平仄”的新体格律诗,杜甫尤异。朱自清说:“诗却从杜甫起多径趋新变,而且‘奇变’不穷。”(《跟大师学国学·朱自清讲国学》,中国华侨出版社,2011年5月第1版,第349页)例如:李白的《静夜思》,按旧体格律诗要求,第三句和第二句失粘,第四句与第三句失对,且有重字,这些都不符合近体诗的规则,是新体五绝。又如,杜甫的《三绝句》,一、二两首用仄韵,第三首用平韵,且不拘平仄。《千家绝句》评:“此三诗不用平仄,不求音节调谐,自具硬崛朴实的特色。”(花山文艺出版社,1984年11月版,第132页)这是新体七绝。又如,李白的《夜泊牛渚怀古》,此诗不受格律约束,中间两联不用对仗,打破律诗的框框,前人称是“不律自律”。此诗是新体五律。再如,崔颢的《黄鹤楼》,前四句不合律,颔联六连仄对三平脚,又犯“重词”之忌,是新体七律。再如,杜甫的《愁》,《杜甫诗集鉴赏》说:“杜甫这类七律很多,但由于这首几乎全是拗体,所以特别标出。”(内蒙古人民出版社,2010年5月第1版,第275页)也是新体七律。陈毅是我军将帅中酷爱诗词的一位,他在极其艰苦的战争环境中,给我们留下了一章又一章、一篇又一篇的著名诗篇。就当他不精通格律,有些诗词不讲平仄,而他那种遇敌不惧的气魄,艰苦奋战的豪情,我们却是没有的。虽然精通格律,如果没有闻过火药味,能写出那样充满激情的诗篇吗?我们对这类诗词不能太于苛求,同时也说明不拘平仄的格律诗词有着深厚的根基。
据此,我们可以看出,以上三条出路,新体格律诗是一条既现成又宽敞的路。一是新体格律诗与旧体格律诗产生于同一时代,一脉“基因”,其关系犹如“孪生弟兄”。二是作者多是双面手,既写旧体格律诗,也写新体格律诗。三是格式与旧体格律诗相似。新体绝句,五、七言每首同样各为四句;新体律诗,五、七言每首同样各为八句。押韵比较规范。若不辨平仄,难分新旧,广大读者都非常熟悉。四是同样具有均齐美、节奏美、音乐美、对称美和简洁美的特点。五是由于挣脱了平仄规则的束缚,粘对自然就不那么讲究,格律更宽松,思想更解放,创作更自由,更加倍受青睐。中华诗词学会发布的《21世纪初期中华诗词发展纲要》,提出要“创造新的诗体。”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老祖宗”为我们创造的新体格律诗,是在旧体格律诗的基础上发展形成的,有继承也有创新,其优势強于旧体格律诗。在旧体格律诗处于徘徊不前的困境中时,新体格律诗就成了旧体格律诗突围的首选。但这並不妨碍旧体格律诗的写作。因为,新体格律诗的兴起,並不意味着旧体格律诗的消失。其过程是渐进的,不是一朝一夕的。新旧两体格律诗并存发展的局面,还会长时期地存在。所以,可依照用韵“双轨制”原则,新旧两体格律诗,尊重作者本人意愿,各取所好。若创作新体格律诗词,标明“新体”,以示区别。
实施突围要“容变”
马凯同志提出格律诗词要“求正容变”,在诗词界已成共识。但说起来容易,做起来很难。从诗词界的现状看,往往是在“求正”上下气力多,在“容变”上用功夫少,即是讲“容变”,也是羞羞答答,不敢越“雷池”半步。表现在:思想不够解放,氛围不够轻松,平台不够宽大,创新不够大胆。诚然,对待旧体格律诗词,在“求正容变”的同时,理应处理好继承与创新的关系,既不能肯定一切,机械地照搬照套;也不能否定一切,把脏水和孩子一起倒掉。那么,在构成旧体格律诗的字数、句数、平仄、对仗、押韵诸要素中,哪些该继承,哪些该摒弃呢?从唐代新体格律诗的特征来看,该继承的是字数、句数、押韵等要素,该摒弃的是“平仄规则”和一些不适合新体格律诗词的陈规。
平仄规则。这是前人探索总结出的艺术成果,对于格律诗的形成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不能将平仄规则的功能无限地放大。传统说法,诗词格律,主要是讲平仄,不讲平仄,就不叫格律诗词。这就把平仄的作用神奇化了。平仄,无非就是汉语四声的声调,古汉语的上平声下平声为平,上去入三声为仄;现代汉语的阴平阳平为平,上声去声为仄。凡汉字,非平即仄,非仄即平。我们讲话,写文章,自然地就进行了平仄组合,根本用不着人为地刻意安排。虽然作诗填词与讲话、写文章有所不同,但也没必要弄得那么神秘。被称为唐人七言律诗“第一”的《黄鹤楼》,颔联“黄鹤一去不复返,白云千载空悠悠”,六连仄对三平调,怎么就不讲平仄规则了呢?像这样的“双重标准”,说明了“平仄规则”根本就不是什么“铁律”。一首诗词好与不好,不在于合不合律,而在于内容。周笃文诗云:“放开平仄发奇声”。事实证明,突破格律就能出彩,唐人创作了大量不拘平仄的新体格律诗,许多都是名篇。王力先生在《龙虫并雕斋文集》第一卷《中国格律诗的传统和现代格律诗的问题》中指出:“就律诗和绝句来说,平仄和四声也和现代语言不相符合”,“我们不能再用古代的平仄,而应该用现代的平仄。人们对平仄之所以存在着神秘的观念,主要是由于律诗所用的平仄和现代汉语里的声调系统不符。如果拿现代的平仄作为标准,人人都可以很快地学会。特别是汉语拼音方案在全国推行以后,将来的小学生也能懂得现代汉语的声调系统,平仄的概念再也不是神秘的东西了。问题还不在于学习的难易,而在于合理不合理。新的格律必须以现代活生生的口语作为根据,而不能再以死去了的语言作为根据。”王力先生的这段话告诉我们,写现代格律诗词,“不能再用古代的平仄,而应用现代的平仄”。再说,写诗填词,毕竟不是造宇宙飞船和人造卫星。造宇宙飞船和人造卫星,那是容不得半点马虎的,哪怕是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也要百分之百地符合技朮设计标准的要求,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写作格律诗词,有一两个字,或几个字不合律,又有什么关系呢?所以,我们对待平仄规则,要把握得当,不能让它束缚了思想。
韵。诗词格律的又一个难点。用韵,现在实行双轨制,新声韵与平水韵双轨並行,这是“容变”在目前所见到的显著成果。这里,不谈新声韵,只说平水韵的邻韵通押。有人说,“平水韵出现了‘同部不同韵,同韵不同部,入声平仄混杂’的三大弊端”。但诗界仍以平水韵作为写旧体格律诗的用韵标准。在用平水韵时,邻韵允不允许通押,实际是允不允许“容变”。不准通押,是传统的说法。至今,《古代汉语》教科书上仍然写道:“无论律诗、长律或绝句,都必须一韵到底,而且不准通押。”这一论点,过于武断。“容变”,就应该允许邻韵通押。《随园诗话》云:“何得以一二韵约束为之?即约束,不得不凑拍;既凑拍,安得有性情哉?”“韵不求工,择韵适诗”,是古今名家的用韵之法。王力先生在《诗词格律》中说:“今天我们如果也写律诗,就不必拘泥古人的诗韵。不但首句用邻韵,就是其他韵脚用邻韵,只要朗诵起来谐和,都是可以的。”这一论述,是活用邻韵的依据。邻韵通押不违规。还有一个问题,“律诗一般只用平声韵”。平水韵106部,平声30部,还有76部仄声韵,写旧体格律诗限用,不知是何道理?“容变”,平声韵和仄声韵在格律诗的用韵上应平等对待,允许用仄声韵。平水韵允许邻韵通押,同理,《词林正韵》也应允许邻韵通押。哪些属邻韵?涂宗涛先生在《诗词曲格律纲要》一书中有述,不再赘言。至于“前鼻音”和“后鼻音”,在古今诗词作品中,随意通押的也不少,亦可依用词需要,灵活掌握。
入声字。是否还应保留,在诗词界争而未决,这一现象难以理解。新中国成立后,1958年2月,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正式批准《汉语拼音方案》,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拼音方案。当年,就作为小学生必修课进入全国小学课堂。从那时起,就开始推广普通话,取消了入声字。“语言随时代”,蔡世平说:“时代怎么发音,诗词就怎么发音,不能让读者读你的诗词,读到的尽是前人的、古人的、死人的句子”。这样一个非常浅显的道理,可就是不明白。甚至,还振振有辞的为保留入声字争辩。我们知道,秦始皇统一六国后,采取了许多治国举措,“书同文”就是其中的一项,将六国文字统一为小篆。秦王政从完成统一到秦王朝灭亡,一共才15年,在这短短的时间里就把文字统一了,秦始皇确实是一个了不起的人物。我国上世纪五十年代法定的拼音方案出台后,在全国推广普通话已有几十年,还在为早已消失了的入声字是去是留纠缠,难道不值得我们深思吗?应该知道,唐宋人写格律诗词用入声字,因为他们是唐宋人。我们写格律诗词,是现代人,不是唐宋人。现代人写现代格律诗词理所当然地应该用现代汉语。在这个问题上,要说“求正”,取消入声字才是“正”。入派三声,派入阴平和阳平的入声字作为平声用是“正”;把派入平声的入声字作仄声用,是“容”。所以,写旧体格律诗词也好,作新体格律诗词也罢,要理直气壮地把派入平声的入声字作平声用,因为这是合法的。
还有,三平调、孤平、诗避重字说等等,这些“讲究”虽有一定道理,可不依“规矩”的诗例也很多。在创作中,要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可避则避,不能避时则不避,切忌削足适履。只有正确地处理好继承与发展,求正与容变,守律与创新的关系,大胆突围,中国的格律诗词才会迎来更加美好的明天。
(作者系四川省老年诗词创作研究会会员)
责任编辑:李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