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理性与信仰:鲍勃·迪伦的艺术真谛论
2017-11-14王海东
王海东
自由、理性与信仰:鲍勃·迪伦的艺术真谛论
王海东
作家与作品
·主持人语·
2016年瑞典文学院将诺贝尔文学奖授予美国歌手鲍勃·迪伦,一时间争议不断,有的认为名不正言不顺,有的认为这是扩大了文学的边界,开启了文学新的空间。该怎样看待这一事件呢?本期推出的这篇文章对之有自己的观点和态度,它或许能帮助我们增进认识,了解鲍勃·迪伦艺术的真谛。其中迪伦的告诫:“人若不顾念重生,就是自寻死路”,确有警世之用。(蔡毅)
与“猫王”普雷斯利和“披头士”乐队并称西方流行乐三巨头的鲍勃·迪伦,不仅富有传奇色彩,离经叛道,且将音乐艺术、宗教信仰与诗歌融为一体,独树一帜,而今又获诺贝尔文学奖,格外引人注目。这样一位集格莱美终身成就奖、奥斯卡最佳原创歌曲奖、普利策特别荣誉奖、美国总统自由勋章与诺贝尔奖于一身的艺术家,实属罕见!他兼具艺人、教徒和诗人的特质,不懈地追求自由、平等和民主等价值,以音乐抗拒政治之恶,寻求政治的艺术化表达;其艺术化的启蒙方式,既富有个性,又有喜人的收效。历经各种险难之后,迪伦不断回归自我,皈依宗教,人生境界不断升华,切近艺术的真谛,即在自由、理性与信仰之间找到一个平衡点。对他而言,生命就是艺术,生命就是诗歌,生命就是一首由音乐和信仰共铸的自由诗。他一生成就卓著,可谓是无与伦比!
一 自由的歌者与政治的艺术表达
早年的鲍勃·迪伦,崇尚美国现代民歌之父与诗人伍迪·格斯里,在《给伍迪的歌》中,便表达了自己的景仰之情。“我在离家千里之外的地方/走在一条荒僻公路之上/我看见了你世界中的人与事/倾听乞丐、农夫、王子和国王。/……嘿,伍迪·格思里,我给你写了一首歌/……嘿,伍迪·格思里,我知道你所知悉的/……我想做的最后一件事情/是说:‘我也经历了一些艰难的旅程。’”格斯里就是他的精神导师,他尝试着经历不同的人生旅程,以便达到伍迪的高度。
因而在其处女作《鲍勃·迪伦》中,带有较强的伍迪色彩,以民谣与黑人“布鲁斯”风格为主。秉承了“说唱布鲁斯”(talking blues)传统,这是源于美国南方黑人音乐的一种表现方式,即演唱者一面“谈”,一面用一把木吉他伴唱,说唱内容则是具有讽刺意味的故事。该乐种形式是以牧师高声宣讲经文开始,逐渐加快语速,直至放声高歌,其词曲以自由体为主,既与生活息息相关,又要求韵律工整。这样一来,以诗歌的形式来作曲,就是最佳的结合。
与此同时,来自“垮掉派”的影响,或者是相通与共鸣——因为迪伦未曾明言他们之间的关系——促使他进一步寻找自由的表达形式。六十年代初,迪伦不仅阅读了金斯堡等人的作品,还与之建立了友情,“垮掉派”作家们也多次参加迪伦举办的音乐会。迪伦用音乐的形式展现“垮掉派”的文学理念,实现音乐和诗歌的融汇。
即便是在创作与录制乐曲的过程之中,迪伦也甚为认同“垮掉派”的即兴说。“艺术家的目的不在于对字词的选择,而在于使自己的思想自由驰骋于漫无边际的理念海洋之中。”凯鲁亚克所倡导的正是这样的自由创造观,诗歌是即兴思维的产物。艺术家不应受缚于遣词造句与细枝末节,而应重视思想的自由表达。迪伦在创作中,从不追求所谓的精雕细琢与完美,他反感人为的修饰“每首歌要唱两遍才录制,这让我无法忍受”。与我国古代的“赋”类似,“赋者,敷陈之称也”,铺陈其事,合于实情,但又要有“兴”的效果,即文尽意余“文已尽而意有余,兴也”。迪伦所信奉的是:即兴的表达才能展现出人类生活的真善美,而任何方式的雕饰都会减损作品的活力与作者的个性,以至于其真正的灵魂被遮蔽。
这种自由的创作,自由的录制唱片之风,虽然显得有些粗糙,但是却蕴含着素朴、自由与真实等可贵的品质。在1962年录制的《说唱纽约》中,呈现出人生的艰难与困苦,“背着我的旧吉他/匆忙赶上一班地铁/经过一番摇晃、颠簸、推挤/终于到达市区/来到格林威治村。”直述行走的路途,朴实无华。“后来我得到了份吹口琴的活儿/继续演奏/一天一美元/我几乎把肺吹出体内。/吹得我心意虚脱/头脚混淆。”卖命地工作,连肺都要吹出体内了,头昏脑涨,身体虚脱,艺人的艰辛刻画得入木三分。
然而迪伦并没有停留于表达个人的遭遇和不幸,他关注着政治与社会问题,关心着广大民众的命运。他不仅是一个自由的歌者,被誉为“民歌之王”,还是一位关心政治的艺术家。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政治无处不在,笼罩着纽约,迪伦于1963年5月出版的《自由自在的鲍勃·迪伦》专辑,具有强烈的批判性,直面人权、战争与政治问题。尤其是以《答案在风中飘扬》和《大雨将至》两首歌曲为代表,集中体现出迪伦对自由、人权、政治和战争的思考与追问,具有超越时空的意义。他尝试着以音乐的形式,表达自己对政治的看法。如此一来,他又使得民歌多了一重价值,那就是政治的艺术化表达。
二 普适价值的追问与启蒙的艺术
鲍勃·迪伦的第二张专辑,具有里程碑的意义,首次将民歌与现代诗歌融为一体,使流行音乐的面貌焕然一新。因其歌曲的批判性与社会关怀性,使之一路走红,人气飙升,成为反抗者的典范。他在《答案在风中飘扬》的歌词里,为每一个人争取基本的权利。自由是人的天赋权利,神圣不可侵犯,但是现实之中却堆砌着无数反自由的障碍。他不断地追问:“一个男人要走多少路/才能被称为一个男人/一只白鸽要飞过多少片海/才能在沙丘安眠/炮弹要多少次掠过天空/才能被永远禁止/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答案它在这风中飘扬/一座山要耸立多少年/才能被冲刷入海/一些人要生存多少年/才能被容许自由/一个人要多少回转过头去/才能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答案它在这风中飘扬/一个人要仰望多少次/才能看见天空/一个人要有多少只耳朵/才能听见人们的悲泣/要牺牲多少条生命/才能知道太多的人已经死去/答案啊 我的朋友 在风中飘扬/答案它在这风中飘扬。”此诗的手法兼具赋比兴,精炼而铿锵有力,通过排比,不断地拷问,以唤醒人们思考——为了人类最基本的权力,我们必须醒悟,用我们的力量捍卫自己的权力。这是一种“铁屋”式的呐喊,此时的迪伦,何尝不是一位文学家“鲁迅”呢?后来,此曲成为美国黑人民权运动中最有号召力的歌曲。
虽然启蒙运动已经进行了一百多年,然而在美国却还有待进一步纵深化,还有一些人——尤其是当政者,没有学会“自由地运用理性”,也没有将底层百姓——尤其是黑人的权利当成一回事。因而现代性的启蒙工程,正如哈贝马斯所言,是一项未完成的工作,亟待继续。而作为艺人的鲍勃·迪伦,不愿只埋首音乐,不也甘沉迷于名利,而是自觉地承担社会使命。他用音乐为旗,摇摆呐喊,以启民智。《大雨将至》是其典范:“你去了哪里,蓝眼睛的小孩/你去了哪里,我亲爱的小孩/我穿过了十二座高山,浓雾笼罩着那里/还有六条高速公路,人们在那里拥挤/我走进灰暗森林的深处/面对连绵的死亡的海洋/我还曾走进一片坟墓/那坟墓仿佛有千万公里长/我感到/那大雨,那大雨/那大雨就要落下来”。整个美国都笼罩着令人压抑的政治氛围,阴森黑暗,死气沉沉,犹如坟墓,看不到希望。
词曲的第一节,貌似写自然之景,实则是描写美国的社会之状。接着第二节,便刻画出残酷的现实。“你看到了什么,蓝眼睛的小孩/你看到了什么,我亲爱的小孩/我看见初生的婴儿,被恶狼团团围住/还有空无一人的,钻石修成的路/我看见黑色的树枝,鲜血从上面滴落/我看见挤满了人的屋子里,人们手里的铁锤在流血/我看见白色的梯子,水覆盖在上面/我看见无数人在怒吼,却听不见他们的声音/我看见钢枪和利剑,握在少年的手里/我感到/那大雨,那大雨/那大雨就要落下来”。这是一种霍布斯式的“丛林社会”,到处充满了杀戮与血腥,欲望横行,人们堕落成魔鬼,眼看灾难就要来临。
缺乏自由和理性的社会,欲望滥觞,就是灭顶的灾难;毫无节制的欲望,正在给每个人带来苦难,不断地蚕食鲸吞着整个世界。“你听见了什么,蓝眼睛的小孩/你听见了什么,我亲爱的小孩/我听见雷声在吼叫,那一定是一个警告/我听见海浪在吼叫,仿佛整个世界都要被它吞掉/我听见很多人在敲鼓,他们的手仿佛都在燃烧/我听见无数人在低语,他们在着说什么,却没有人知道/我听见一个饥饿的人在哀号,还有很多人在冷笑/我听见一个诗人的歌声,他在贫民窟里死去/我听见一个农夫的声音,他在山谷里哭泣/我感到/那大雨,那大雨/那大雨就要落下来”。那极少数的觉悟者,早就被洪流湮没,难以改变现实,山谷唯有哭声。灾难与恐惧迎面即来。
难道如此令人绝望的现实,就没有希望了吗?不!希望在新生命的身上绽放。“你遇见了谁,蓝眼睛的小孩/你遇见了谁,我亲爱的小孩/我遇见一个小孩,站在死去的马身边/我遇见一个白人,踏着一条黑色的狗/我遇见一个年轻的女人,她的婴儿正在燃烧/我遇见一个小女孩,她给了我一道彩虹/我遇见一个男人,爱情把他伤害/我遇见另一个男人,仇恨把他伤害/我感到/那大雨,那大雨/那大雨就要落下来”。尽管人世间充满爱恨情仇和尔虞我诈,但是依然有希望,启蒙的火种仍旧保留着,正在传递着。
而作者所要做的,就是传递启蒙的正能量。最后一节,迪伦表达了自己的决心“你现在要做什么,蓝眼睛的小孩/你现在要做什么,我亲爱的小孩/我要回去,赶在这大雨来临之前/我要走进那最黑暗的森林深处/那里的人们两手空空/那里流淌着有毒的河流/山谷里的家园仿佛潮湿肮脏的监狱/屠夫的脸在人群中隐匿/到处是饥饿,灵魂已经被遗忘/黑色是那里唯一的颜色/我要讲述,要思考/我要呼吸,要歌唱/我要让所有的灵魂都能看到/那里的景象/然后,我要站在那大海上/直到我开始沉没/我会听懂我的歌声/在我即将沉没/我感到/那大雨,那大雨/那大雨就要落下来”。他要奋不顾身地投身社会——黑暗的森林、有毒之河、潮湿肮脏的监狱,为了拯救人们而歌唱——使人们觉醒,做一个有尊严、有自由、权利得到保障的公民。哪怕牺牲自己,也在所不惜!足见其斗志与决心!
这种与文学哲学不一样的启蒙,不仅使迪伦独具特色,而且还收效惊人。因为流行乐——后来他在乡村民谣的基础之上,创造出乡村摇滚——广受民众喜爱,且吟唱无须附加条件。不似文学哲学启蒙,需要民众具有一定的文化水准,而音乐启蒙只需要一张正常的嘴巴就行了——通过歌唱,就能将火种传播开去,点燃每一颗跳动的心灵。
三 自我的回归与宗教信仰的皈依
艺术化的启蒙,不仅成效显著,也给迪伦带来如潮的声望,他成为年轻人心中的偶像与大英雄!然而,当人们还在津津乐道着民歌之王时,鲍勃·迪伦却悄声离去,开启新的人生航程。他不但放弃登上权威之巅的机会,也逐一抛弃自己曾经崇拜的权威。在自由的探索之中,不断创新。他在1964年出版的《时代的变迁》专辑里,表明了与权威的决裂,寻求全新的自我。“旧的秩序正在消逝/今日的风流人物将成为/明日的无名之辈!/因为时代在变化!”他不再追随“领袖”,也不愿成为“领袖”。在接受耐特·汉托夫采访时,迪伦便言:“从现在起,我要为自己而写,我写下的一切都应是真情的流露”。
但是成名之后的迪伦,未能真正摆脱声明、金钱和女人的诱惑——他亦是凡胎肉身,仍在向外寻求——交朋结友、穿梭于音乐厅、沉迷于爱情、忙碌于演唱会,更可怕的是染上了毒瘾。以1965年他在英国巡演为素材制作的纪录片《别回头看》忠实地记录了迪伦这一时期的形象:“极度消瘦、神经质、烟不离手、精力旺盛。可这一切,都是由各式各样的兴奋剂在支撑着”。这段时期,他的名望与他的堕落成正比,名望越高,堕落的越厉害,几近于魔鬼!迪伦,用自己的生命碰触到人性的底线。疯狂的代价更为疯狂,迪伦几乎为之付出了生命。
就在1966年7月,一场突如其来的车祸,终止了迪伦的疯狂行为。祸福相倚,车祸带来了痛苦,却也拯救了迪伦——毒品与工作,几乎耗尽了他的生命,而车祸逼迫他停下来,反观自身——另一个维度逐渐开启,行有不得反求诸己。“他发现自己已经不是自己生活的主宰了,毒品正慢慢成为自己的敌人”。此后一年多时间里,迪伦脱胎换骨,推掉演出、成功戒毒、生子育儿、读书思考以及弹琴唱歌,与之前的自己相比,判若两人。他不仅更多地向内寻求,改变自己,而且还关注宗教信仰问题,反复阅读《圣经》,并将宗教元素融入到音乐创作之中。
经过近两年时间的反思与探寻,新的迪伦诞生了,一张一反当时摇滚乐潮流的新唱片《约翰·维斯利·哈丁》公开发行。这张黑白唱片,几乎没有修饰,没有华丽的辞藻,全是原声民歌,配器简单,只有吉他、口琴、鼓和贝司,而且宗教色彩浓厚,显然受到《圣经》的影响。一个新迪伦就这样出现于公众的视野。
可以说,迪伦所塑造的哈丁,就是一位近似于上帝的传教士,他关爱世人,尤其是正直之士和穷苦人家,救苦救难是其工作。在《约翰·韦斯利·哈丁》中,迪伦描绘了一位崇高的人物:“约翰·韦斯利·哈丁/是穷人的朋友,/他手握双枪游荡/遍布乡野,/他常破门而入,/但从未伤害过/一个是正直的人。/在肖恩郡曾流传/有一次他们说/他和他的妻子/隐姓埋名。/但那情形并没有多久,/他便被众人周知/因为他总是如此/及时伸出援助之手。/所有的电报上/尽是他的名字,/却没有一件对他的控诉/即便他们能够证明。/远近也没有人/能追踪抓得到他/他总是如此/飘忽难觅的行止”。这位近神的哈丁,及时援助世人,广为世人称道,却又隐姓埋名,行踪难觅。他还是审判官,监督着尘世众生的一举一动,若有胆敢为恶者,就要遭受相应的惩罚。而为善者,可得救。
在另一首诗《沿着瞭望塔》中,迪伦以问答的形式,巧妙地将《圣经》里的典故嵌入其内。对话在小丑和小偷之间进行,耐人寻味。“那儿肯定有路离开这里”小丑对小偷说,/“目前的境况太混乱,我不能有丝毫心安。商人,他们喝我的酒,农夫挖掘我的土地,但无人清晰知晓它们的价值。”/“不必如此激动,”小偷平静地说/“此处的人们大多认为今生不过是个笑话。但是你与我,洞悉这些,这并非我们的命运,所以我们莫再虚言,时间已经很晚。”/沿着瞭望塔,王子们全神贯注地张望/女人们与赤脚的仆从来来往往。/远处一只野猫发出凄厉的叫声,/两个骑马的人向这行来,狂风呼啸。小丑不满他人的剥削,要寻求出路,而小偷则智慧通达,洞悉“今生不过是一个笑话”之理,整个世界都将毁灭,因而也就勿需在意尘世间的得失。诗中的骑马人典故出自《圣经》里的《以赛亚书》,当时有人在瞭望塔上发现远处来了两位骑马人,就去询问以赛亚,后者预言:巴比伦王朝毁灭了!作者以此警示人们,世界就要毁灭了,何必蝇营狗苟!
而《约翰·维斯利·哈丁》这张唱片,便是公认的迪伦“第一部宗教摇滚专辑”。其重大意义在于表明,狂放不羁的摇滚艺人迪伦逐渐回归自我,寻找精神家园,以求超脱。他于1979年宣告自己成为“再生基督徒”(born again Christian)。由此可见,迪伦已经走上一条宗教的皈依之路!同时,也是一条心灵的解放之路!
四 生命是一首音乐与信仰铸就的自由诗
不过,多变的迪伦,并没有成为一个坚定的教徒,八十年代初他又宣布放弃新的信仰,虽然立场动摇,但是寻找人生和艺术真谛的心未变。其作品的宗教色彩依旧,1988年的《死亡还没有结束》和1997年的《渴望天堂》等不少歌曲都带有基督教的痕迹。
作于1993年的诗歌《孤独的朝圣者》,是其探寻自我救赎的最好注释。“来到孤独朝圣者歇息的地方,/我静静地站在他的坟旁,/听到有人低声细语:多惬意啊/我独自享有如此宽广的床。/暴风怒号雷霆咆哮/风暴即起,临空呼啸,/而我的心境平静,灵魂安详,/所有的眼泪被一扫而光。/主人的召唤迫使我离家出走,/没有远亲近邻,我孑然一身。/一场传染病致使我黄泉丧命,/而我的魂仍在宅邸上空翱翔。/告诉我的好伙伴,我最可爱的孩子们/别为我的逝去而哭泣流泪。/那只领我穿过狂风恶浪的手/温和地指给我回家的路”。只有一往无前的朝圣者,才能得到安息,获得心灵的自由,否则尘世的欲望和躁动时刻缠绕着,不得安宁。而仁慈的主,则会为迷途的人,指明回家的路。这是“因信称义”的艺术诠释。在2012年时,迪伦推出一张名为《暴风雨》的专辑,其中一首歌《以血赎买》唱道:“我用血偿还,但不是用我的血”。基督教思想在此可见一斑,以致于当年引领他信主的老牧师阿卡沙激动地说:“这张新专辑显示,迪伦从未离弃上帝在他生命中的召唤,他从未放弃”。因为抛弃信仰,就无法解救自己的灵魂,就难以获得自在。这种超验的必然与自由之关系,确非常人所能理解!
所以,迪伦没有选择康德式的哲学论证,而是用音乐来歌唱这种形而上的秘密。人是自由的,却不能胡作非为,自由和理性互为前提,他唱道:“没有人是自由的,甚至连鸟儿都被天空束缚”。人们过于看重自己,自以为是,我执太深,他劝唱:“无论谁生谁死,/地球都照样转。/……他死后的世界依然正常。/生活不会为任何人停留一秒”。而面对现代人的狂妄无知、战争与政治之罪以及各种社会乱象时,迪伦告诫:“人若不顾念重生,就是自寻死路”。其呼声,振聋发聩,然而不知昏睡和装睡的人们,是否听得到?
如今,已是古稀之年的迪伦,仍然活跃在文学艺术界,反倒有“老骥伏枥志在千里”之状,正如他所唱:“昔日我曾苍老,今日我却风华正茂”。他依然在路上,寻求着人生与艺术的真谛。而他这传奇的75年——狂放、轻薄、堕落,而又勇敢、机智、极富创造性,并自觉地担当思想启蒙的任务,寻求精神家园,犹如黑格尔的自我实现过程,历经途中的种种曲折与磨难,就是为了更好地领悟真理,回归精神家园,走向绝对精神。迪伦的人生就是一首由音乐与信仰共铸的自由诗!从某种意义上说,迪伦所构造的“哈丁”就是他的一个化身!
苍老而风华的迪伦,依旧创作,四处演唱,继续着独特的教化与启蒙工作。他的锋芒未曾因时间的流逝而消磨,也未因世事的砥砺而圆滑,针对艺术界的怪象,他批评道:“大多数主流音乐圈的艺人已经把灵魂卖给魔鬼”。他是文艺界的另类,一个冷静的批判者,手持双枪,向魔鬼开火。这于我国文艺界,无疑是一副上好的药剂,那些已卖、正在卖或将要卖灵魂的人们,何颜以对迪伦?何颜以对良知?何颜以对诸神?不知难以计数的迪伦迷们,你们听了迪伦的歌曲,是否听到他的灵魂?你们看到他的诗歌,是否看到他的灵魂?那干净而高贵的灵魂,是上帝之子。
我的朋友们啊,“不顾念重生,就是自寻死路”!
[1]《鲍勃·迪伦诗选》,周公度 译,《诗林》,2011年第4期,双月号上。
[2]滕继萌.《论鲍勃·迪伦的创作》,《外国文学》,1996年第2期。
[3]钟嵘.《诗品》(序),中州古籍出版社,2010年。
[4]袁越.《鲍勃·迪伦的传奇人生》,《中国报道》,2011年第4期。
(作者系云南省社会科学院哲学所副研究员)
责任编辑:杨 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