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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贪腐的“第一次”

2017-11-14许兴汉

大江南北 2017年11期
关键词:第一次违法者轿夫

□ 许兴汉

警惕贪腐的“第一次”

□ 许兴汉

中纪委监察部网站的专题栏目“忏悔与剖析”自2015年2月推出以来,3年间已晒出多起典型违纪违法案件及当事者的“忏悔书”,令人深思的是,这些违纪违法者都不约而同的在“忏悔书”中谈到了他们实施贪腐行为的“第一次出轨”。

山东省委原常委、济南市委原书记王敏回忆自己第一次收受贿赂是在上世纪90年代,一个老乡找他办事,送了他一万元现金。当时他“诚惶诚恐”,后来想想,朋友间往来,别人不会知道,就此有一就有二,后来找他办事的人越来越多,送钱送物的频频登门,于是便一发不可收。河南省驻马店市市委原书记刘国庆第一次面对大数额贿金,一开始的态度是坚决推辞,来人则干脆把钱放下即离开。刘国庆紧张地在屋里来回走动了一个多小时,“心惊肉跳,生怕出事,一连几天坐立不安”,然而随着时间推移,没有出事,于是“胆子便渐渐大了起来”……

从以上案例看来,多数落马官员在“第一次”违法收受贿赂时,内心多有纠结和“心理斗争”,其中初有拒绝的,也有惊慌失措“不敢拿”的,但在一番“思想斗争”后,这些违纪违法者由于没有把持好拒腐的“第一次”,终于在后来的贪腐泥潭中越陷越深,直至铸成大错。

教育我们的党政干部如何把好反腐“第一次”的关,当然首先得靠干部对自身的严格要求,在工作中始终保持着廉政为民的清醒头脑,即所谓的“自律”;不过,在现实生活中,树欲静而风不止,总有些人宁愿如马克思所说的冒着“上绞刑架”的危险一而再、再而三的作奸犯科,这就需要我们同时在“他律”上也采取有力措施,从“第一次”就斩断其伸向贪腐罪恶的手,这对挽救犯罪干部及减少国家损失是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的。而要做到这一点,就需要我们在制度建设、法规监管等方面花更大的力气才行。

明人张瀚的《松窗梦语》中有个故事:兵部尚书王廷相一天坐轿外出恰遇大雨,轿夫这天正穿了双新鞋,一路上轿夫非常小心,怕弄脏新鞋,总是“择地而行”。进城后,轿夫一不小心,踏进了泥水中,把鞋弄脏了,之后轿夫便“不复顾惜”,无所顾忌地在泥水中走下去。王廷相不由感叹道:“居身之道,亦犹是耳,倘一失足,将无所不至矣!”这个故事中轿夫“第一次”失足后,就让鞋一直脏下去了,而我们如今的“王廷相”们就应该事先尽量帮“轿夫”看着不要让其踩到泥水中去,即使踩了也应该让他赶快把鞋换了,不要一直陷入泥淖之中。对此,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副主任庄德水认为:“其实很多贪官刚掌握权力时,并不是现在我们看到的状态,但‘第一次’之后,发现没什么事,没有纪委监察部门的人来找他,上级部门也没人找他,这就放松了警惕,就有了侥幸的心理。从心存侥幸到心安理得,直到产生不受贿、不腐败就难受的心理,这时,他已经把腐败当成了常态。”

反腐倡廉是一项综合系统工程,就个人而言,应时刻在心中敲响警钟,谨防“第一次出轨”;就整体而言,一旦发现有违法乱纪者突破“第一次”的防线时,相关主管部门就应该根据蛛丝马迹,及时跟上做工作。这样既或能让犯罪的案件止于“青萍之末”,又能从罪恶的悬崖边缘拉回一些迷途者。在这方面,我们不是还有很多工作要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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