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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几项基本原则

2017-11-13王斯帆

农家科技下旬刊 2017年8期
关键词:防治重金属原则

王斯帆

摘 要: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日益受到国家重视,“土十条”明确了到2020年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部署,本文根据近年来农业部门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开展情况,梳理了今后开展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几项基本原则。

关键词: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原则

相比大气和水体污染,土壤污染具有明显的隐蔽性、滞后性、累积性和不可逆性。土壤一旦受到严重污染,需要较长的治理周期和很高的治理成本,危害也比其他污染更难消除。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含量状况关系到农产品质量安全、人类和动物健康等,其作为一个耕地质量的一个重要评价指标越来越受到广泛关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既是环境保护工作范畴,也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范畴。从2012年农业部开展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到2016国务院出台《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各地农业部门和科研院所通过大量试验,积累了耕地调查、治理和修复的丰富经验,掌握了全国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基本情况。笔者认为,今后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工作应坚持以下几个基本原则

一、达标产出原则

从环境保护职能分工来看,农业部门主要偏向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而环保部门偏向于污染减排和源头管控。因此,在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上,农业部门应以确保耕地产出农产品污染物含量符合相关限量标准为主要工作原则。

二、切断污染源原则

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的前提应当是切断污染源头。除了少部分地区成土母质重金属含量较高外,大部分耕地重金属污染源来自非农业污染源,包括工矿“三废”、汽车尾气等。由于等量重金属污染的速度远高于污染消除的速度,因此,在没有完全切断重金属污染源的地区开展重金属修复治理是毫无意义的。

三、成本控制原则

在受污染土地利用现状类别中,农用地(包括耕地、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等)面积占较大比例。环保部2014年公布了我国国土面积约630万平方公里小比例尺调查(调查密度为8公里×8公里)结果,结果表明耕地土壤污染超标率为19.4%,涉及超过3亿亩耕地。面对如此庞大的治理目标总量,如果按照场地修复动辄每亩数万元至数十万元的成本标准来开展农用地污染修复是不现实、不可行的。且不谈政府无法负担如此庞大的财政预算,举例受污染水稻田每年种植收益为500元/亩,而一次性投入超过10000元/亩用于修复土壤,投入产出比小于1/20,即农民种20年的水稻才能赚回修复土地的成本,这是一笔极为不划算的糊涂账,但是近年来照此开展“天价”农用地土壤污染治理修复的项目层出不穷。因此,将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治理修复成本控制在合理范围内是项目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的基本前提。

四、因地制宜原则

土壤包含了矿物质、有机质、水、空气和生物等,是连接大气圈、水圈、岩石圈和生物圈的纽带,是一种复杂的、具有多样性的生态体系。其中,土壤PH值、有机质含量、其他重金属元素、陪伴阴离子、作物类型、种植管理模式等众多因素,均对有害重金属向农作物迁移具有影响。从现有的农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和农作物协同调查结果来看,重金属轻中度及以下污染程度耕地土壤与产出农作物重金属含量是否超标没有直接关联性,在南方地区的调查中某些地块出现土壤重金属未超标,农作物重金属含量反而超标的现象,而重金属重度污染耕地土壤则基本上导致产出农作物重金属含量。因此,摸清各种因素对重金属向农作物迁移的影响规律,结合土壤与农产品协同监测,为不同地区、土壤类型、气候环境、种植结构、耕作习惯的受污染耕地制定行之有效的治理修复方案,实行“一地一策”才是治理耕地重金属污染的科学方法。简单的将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成几类,并采取相应管理办法,容易产生措施不到位、治理效果不明显等问题,造成资金浪费。

五、短投长效原则

前文提到,受污染耕地治理修复目标总量巨大,如何用较少的投入實现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长效治理、在国家项目投入期满后如何开展后续的治理工作是大家共同面对的难题,也是今后研究和工作的方向。笔者认为,应当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切入研究:一是针对中度污染耕地,在不能对土壤生态造成破坏和二次污染的前提下,研究和推广具有一次施用长期有效(5—8年有效)的土壤钝化剂,优点是一次投入长期有效,不影响农田耕作,为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研究更新预留时间。二是针对轻度污染耕地,采取环节回避方法,也就是在种植结构、种植管理、农产品加工等环节来回避重金属对农产品的污染,包括改种不易吸附重金属的作物,提升土壤质量,利用农产品加工环节等。如将重金属超标花生加工成花生油,可大幅降低重金属含量,增加达标率,缺点是花生麸无害化处理难度大。三是针对重度污染耕地,考虑出台政策扶持在地上建设温室大棚,采用无土栽培技术种植蔬菜或者花卉,优点是既有效利用了耕地,又避免了产地安全风险,且没有改变农用地的基本用途。四是建立长效补贴机制,加快落实财政部、农业部联合印发的《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改革方案》,对重金属污染区实施种植结构调整或者退耕还林还草的农民给予资金补助。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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