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时俱进,建设青岛宜居幸福城市
2017-11-13段其贺
段其贺
摘要: 时代在发展,社会性质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转变,人们对社会认知程度也会发生转变。对于现代青岛的治理规划需要我们整体把握,在取其精华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总结出更为适合现代青岛的建设方法,重视现代城市文化建设,提升青岛人民幸福指数,建设青岛宜居幸福城市。
关键词: 城市建设 青岛 宜居城市
中图分类号:K2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5349(2017)22-0072-02
青岛,一个美丽的海滨城市。历史上青岛作为清政府的海防基地,正式建制于1891年6月。德国强占胶州湾之后,青岛逐渐发展成为一个新兴城市。依赖于西方先进的城市规划水平和建设标准,当局对青岛城建进行了详细的规划,例如鼓励通商贸易,加强港口、道路建设,注重法规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等措施。
当时推出的城建规划是青岛历史上第一个人定城市总体规划,虽不是十分完善,但一定程度上影响了青岛100多年来城市发展的格局演变。其结合自然、地形规划青岛城市的建筑、道路等基础设施,把青岛由一个小渔村发展成为一个人流、货流集中的商业城市,成为近代中国城市规划史上一个典型的成功案例。
一、继往开来,共建青岛宜居幸福城
在党中央、国务院和山东省委、省政府、青岛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坚持与时俱进,提出新的城市规划目标,努力把青岛打造成国际性的幸福宜居城市,对于建设山东省以青岛为龙头的半岛城市群,增强对半岛城市的辐射带头作用,意义深远。总结建议如下:
(一)高度重视城市规划,为建设青岛宜居幸福城提供指导思想
城市规划是城市建设的思路和依据。青岛要切实做好城市总体规划这一工作。旧时期青岛城市规划的成败可以启示我们:切实有效的城市规划应与城市所在区域范围内的自然条件、现有经济基础和历史发展特点相吻合,这样才能进行长远的合理组织和布局[1]。风格特色是城市规划设计的一大亮点,能彰显一个城市的独有魅力。在建设宜居幸福青岛时,首先要做好规划,塑造自己独有的城市风貌。而且城市规划要具有前瞻性和协调性:前瞻性意味着要考虑长远目标,实行可持续发展,造福子孙后代;协调性要求我们统筹兼顾,既要强调个性,又要考虑城市总体风格。
(1)以人为本,打造和谐便利的美好社区。何为城市的首要功能,那显而易见便是居住,所以便利的生活环境是城市规划考虑的首要因素。青岛旧城区人口密度很高,人们对普通公共设施需求较多,然而基本公共娱乐设施又较少,休闲、体育锻炼出行距离较远,给人们生活造成一定不便。应结合旧城改造规划建设更多的开放式场所,方便市民生活,节省日常购物时间,提高人们生活质量,为市民提供日常休闲空间和交流空间。特别是随着青岛老龄化的发展,更应在城市规划和建设方面注意多建设一些适合老年人的活动、聚会场所。在城市居住社区营造一种舒适氛围,形成一种能够凝聚社区全体成员的合力——归宿感和认同感。
(2)构筑山、海、田、城的生态山水空间格局。[2]青岛依山傍海,自然景观得天独厚,规划应以山、海、田、城的自然特征为基础,城市经济发展与自然保护相结合,构筑多功能、多方位的区域生态结构体系。青岛是一个相对多山地和丘陵的城市,山体是城市自然生态系统的核心,是重要的旅游资源,可以给市民提供游憩空间。作为一个滨海城市,海洋为青岛在点缀城市景观、调节气候、维系生物多样性等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同时也形成了金沙滩、石老人海水浴场等特色旅游景点。依托海洋优势发挥海洋强“岛”战略,发展海洋科技,合理开发海洋资源,依托“环渤海经济圈”,对内统筹区域经济发展,对外加快与国际接轨步伐,拓展青岛经济发展道路,为建设宜居幸福青岛提供经济保障。城市规划要结合青岛的特色,建设山水城市,放大视野,以广阔的农田为基质,优化城乡形态和景观,建设独有的青岛山水宜居之城。
(二)加大青岛市的绿化与美化
绿化是城市的风景,是点缀城市的花环。要把增加城区绿化面积当作城市建设中的重要任务。注重城市的绿化,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将青岛城市绿化落到实处。
(1)把城市建在花园中,而不是把花园建在城市中。在新城区建设中,宁可少建一栋房子也要确保绿地面积,沿河布绿,沿路建绿,绿成带、花成片、树成景,把城市建在园林中,把小区建在花丛里。[3]
(2)适当包装打扮城市。青岛是一个富有历史痕迹的城市,古建筑尤其是德式建筑在现代依然保存完好,我们在保存历史文化的基础上,适当进行城市改造。尤其是对旧楼房要进行“穿新衣”式的立面整体改造。对旧式外墙选择性的清洗粉刷和装饰,拆除违章建筑,统一造型,统一色调,展现给人一个干净整洁的城市形象。
(3)装扮夜景,点亮青城。随着时代的发展,现在的人们越来越注重精神层面的修养,所以我们要加大城市的环境美化力度。除了需要加大城市绿化外,对于晚上的城市灯光也要注重,用亮化来美化城市夜景,形成“白天看滨海特色,晚上看灯光夜景”,给忙碌了一天的人们提供高品质的精神食粮。
(三)制定与完善城市建设、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坚持阳光执法、文明执法
这是城市发展的制度保障。城市建设是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康。法律手段是一种强制手段,可以为城市建设事业保驾护航。为此需要我们制定符合本国、本市实际的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做到城市建设有法可依。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加强城市建设和城市管理法规的执行,没有足够的执法力量,已经颁布的法律、法规也会成为一纸空文。但同时要求城市管理等政府部门要依法办事,文明执法。坚持以人为本,从百姓利益出发树立城市管理部门的正面形象。
(四)培养城市文化,提升城市内涵,彰显青城特色,建设幸福青岛
城市文化特色体现一个地方的内在素质,是彰显地域区划的重要因素,是一个地方文化的精华。现在中国一些颇具地方特色的城市正在被着装一致的新建筑所湮没。提升城市文化是建设宜居幸福城市的核心内涵和最终价值追求。青岛市政府应该把城市建设目标定位成宜居幸福城市,在城市发展中不再仅仅追求空间的扩展、规模的扩大、经济的繁荣,更多的是追求青岛市居民的精神世界和更为宜居幸福的生活状态,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市民素质教育,增强市民对自己城市的幸福感、满意度。
二、结语
随着时代发展,社会性质和经济发展水平的转变,人们对社会认知程度也会发生转变。对于现代青岛的治理规划需要我们整体把握,汲取前人宝贵经验的基础上,创造出适合现代青岛的城市规划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与时俱进。上面提到的重视城市规划,加强青岛的城市文化建设等方面是在前人基础上的创造与升华,是对现代青岛人认知程度的肯定。在新时期精神引领下,青岛市坚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指导思想和科学的青岛城市发展规划,各部门、各阶层,全体青岛人民相互协作,共同建设青岛宜居幸福城,还青岛人民一个舒适宜居的环境,给世界一个展示美丽青岛的机会。
参考文献:
[1]曹胜.德占时期青岛城市建设的特点与启示[J].青岛科技大学学报,2004,3(1).
[2]李萍萍.廣州城市总体发展概念规划研究[M].北京: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81-83.
[3]余言文.大连、青岛建设宜居城市的主要做法与经验[J].新重庆,2009(5).
责任编辑: 孙 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