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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书号管理制度与出版管理创新

2017-11-13曾辉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全国新书目 2017年4期
关键词:出版物出版业管理制度

文/曾辉(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中国书号管理制度与出版管理创新

文/曾辉( 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书号 出版管理 制度

中国书号管理制度变迁经历了中国统一书号管理时期、标准书号管理时期、新标准书号管理时期三个阶段。这种变化既受到国际出版业发展的影响,又保持着中国固有的制度惯性。书号已经成为出版管理的重要手段,应从制度创新的角度加强书号管理,以书号带动出版管理创新。

书号是一种出版物数字标识符,是书籍的“身份证”,也是国家出版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在我国,书号同时具有资源属性和出版准入属性。梳理我国书号管理制度变迁的历史脉络、形成的社会时代背景以及制度选择的制约因素,有利于我们看清围绕书号产生的各种出版现象,加深对我国出版管理方式的理解。同时,中国书号管理制度的变迁过程,体现了国家出版主管部门根据出版业发展的需要不断做出一系列政策调整的努力。

1、中国书号管理的三个时期

中国的书号管理制度变迁的轨迹大致可分为统一书号管理时期、标准书号管理时期、新标准书号管理时期三个阶段。

(一)中国统一书号管理时期

我国是世界上最早使用图书统一编号的国家之一。1956年2月,文化部出版事业管理局颁发并实施《全国图书统一编号方案》(简称“全国统一书号”),该方案在1972年做过一次修订,1987年被中国标准书号取代,历经31年之久。中国统一书号由图书分类号,出版社代号和图书种次号组成。分类号依据新中国成立后制定的《中国人民大学图书分类法》,将图书分为哲学、政治、经济、军事等17个类别;出版社代号则是用以指代出版社的三位阿拉伯数字,如人民出版社的代号是001,人民文学出版社的代号是019;种次号指同一出版社、同一类别、不同种的依出版先后顺序编成的顺序号。如人民出版社出版的《邓小平文选》 (1975~1982),分类号为3,出版社代号为001 ,此书是该社出版的政治类书籍的第1907种,因此,统一书号为“3001·1907”。

统一书号一般印在图书版权记录页或封底上,在统一书号与图书定价之间用一横线区隔。统一书号的编制,原则上以一个定价单位编一个书号。多卷(册、张)或成套出版的图书,不分开发售的只有一个书号,在最后一卷(册、张)或在总的封套印上书号和定价;可以分卷(册、张)发售的,每卷(册、张)各有一个书号,并分别印上书号和定价。图书如停止出版或更改书名,原编书号不再使用。

中国统一书号是新中国自行创立的专门用以出版事业管理的制度,在我国图书出版发行管理中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统一书号是“一种直观性较强的图书标志……可以使书店用统一书号来进行图书的分类陈列,图书采购部门可以利用统一书号进行图书的订购、查重、验收工作”。统一书号还大大提高了图书统计工作的质量,降低发行成本,同时也便于读者选购图书。

(二)中国标准书号管理时期

随着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国际出版业标准化建设的不断推进以及中国与世界其他国家之间的出版文化交流日益密切。出于中国出版业与国际接轨的客观要求以及出版业管理急需标准化和科学化的内在冲动,我国于1982年正式加入国际ISBN组织,并成为国际ISBN中心顾问组成员。1986年1月,GB/T 5795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正式颁布,并于1987年1月1日开始实施。中国出版业进入标准书号管理时期。

中国标准书号是中国ISBN中心在国际标准书号的基础上制定的一项国际通用的出版物编号系统。中国标准书号由国际标准书号和图书分类·种次号两部分组成,其中国际标准书号是中国标准书号的主体,可以独立使用。中国标准书号与国际标准书号唯一的差别是“图书分类· 种次号”部分,这是中国标准书号得以存在的理由。原因在于ISBN系统与我国过去沿用的全国统一书号相比,缺少图书分类标识,而当时我国出版发行业及图书情报业大部分仍为手工分类、排架、编目、建卡,在书上印上分类标识有助于承接书业工作习惯,适合当时的中国国情。

图书分类号是由出版社根据图书的学科范畴,参照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的基本大类编制;种次号是同一出版社所出版同一类图书的流水编号,由出版社自行给出。2002年,中国新闻出版总署对《中国标准书号》进行修订,删除了“图书分类·种次号”部分,使中国标准书号的使用和表述方式与国际标准书号完全一致。

中国标准书号充分体现了我国书号管理制度国际化与本土化的特征,标志着我国对出版物编码管理进入了现代化、标准化和国际化的发展轨道。中国标准书号作为国家标准,“为有效利用计算机或其他现代化技术进行图书管理和信息交流创造了极为方便的条件”,大大提升了我国图书出版发行事业和文献情报工作的现代管理水平。

(三)中国新标准书号管理时期

随着电子及多媒体出版物的出现和出版业的蓬勃发展,国际标准书号系统的编号容量正在迅速减少。为了避免ISBN系统出现危机,2005年6月1日,国际标准书号第4版颁布,正式将10位编码上升为13位,即在10位数前加上3位ENA(欧洲商品编号),图书产品代码是“978”,新的ISBN方案还增加了一个新的ENA代码“979”,使全球书号资源扩容一倍。加上EAN·UCC前缀后,13位数的ISBN系统与国际供应链上的国际标准产品编码系统完全吻合。新版ISBN实现了和世界上通行的其他商品代码兼容,使图书贸易运作更为方便,也提高了ISBN系统的编码能力,保障了系统的可持续发展。

2006年10月,新版《中国标准书号》国家标准由国家标准化委员会正式颁布,2007 年1 月1 日起在全国出版业实施。中国标准书号的升位,推动了中国标准书号在图书、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以及互联网出版物上规范、合理地使用。2008年,新闻出版总署的书号管理思路有了新的变化,开始实行网上书号实名申领,即出版单位在完成书稿三审后通过网络申领书号,书号管理部门按照“见稿给号”、“一书一号”的原则发放书号,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书号分配的效率,遏制了“一书多号”、“买卖书号”现象的恶化。出版单位对书号的使用开始走向规范化、实名化、科学化管理之路。

2、中国书号管理制度的复杂性及其制度惯性

回顾建国以来中国书号管理制度变迁的轨迹,不难看出,中国书号管理制度经历了一个由手工编码到计算机编码,由标准混乱逐渐向走向标准化、科学化,逐渐与国际接轨的过程。时间越往后推移,中国书号管理制度受国际出版业发展的影响就越大。但是,由于中国出版行政管理体制的历史原因,中国书号管理制度始终保持着它固有的制度惯性。

从20世纪90年代起,我国对书号采用计划审批制管理,即对书号采取数量控制政策。在中国统一书号管理时期,由于图书生产尚不能满足图书需求,甚至一度出现“书荒”现象,国家鼓励出版社多出书,出版单位根据出书类别、数量自行排列编定书号。但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在80年代中后期,一些出版社为谋取暴利,大量出书,甚至买卖书号,导致书号使用量激增。同时,许多粗制滥造、品味低下的图书充斥于图书市场。为了加强对图书质量和数量的管理,优化图书结构,1994年,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对书号使用总量进行宏观控制的通知》,规定“各出版社年度书号使用总量按每位编辑(指有发稿权的编辑)一年发稿(新书)不超过5种计算”。出版管理部门开始收权,直接发放书号,实行书号“配额制”,每个出版社的年度新出图书种数被出版管理部门限定在一定范围内。1995年1月13日新闻出版署再次发布《关于书号总量宏观调控的通知》,规定:“根据出版社一年中的表现情况,决定书号的使用数量。对表现好的出版社免予控制。”书号由此成为出版管理部门对出版单位激励奖惩的手段。

书号审批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对于抑制图书种数盲目增长,实现了质量和效益的不断提高起到了积极作用,但书号也因此成为垄断性的稀缺资源,“一书多号”、“买卖书号”的问题仍然大量存在。为保证书号总量宏观控制制度的有效实施,1997年颁布的《图书质量保障体系》强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出版社主管部门和出版社必须严格执行新闻出版署制定的有关对书号使用总量进行宏观调控的规定”。同年,新闻出版署颁布了《关于严格禁止买卖书号、刊号、版号等问题的若干规定》,“严禁出版单位买卖书号、刊号、版号”。2002年2月1日开始施行的新修订的《出版管理条例》加大了对买卖书号的处罚力度。条例规定:“出版单位出售或者以其他形式转让本出版单位的名称、书号、刊号、版号、版面,或者出租本单位的名称、刊号的,由出版行政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给予警告,没收违法经营的出版物、违法所得,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限期停业整顿或者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许可证。”

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中国的书号管理制度以行政法规为基础,实行总量控制政策。本来书号是免费提供的,书号本身并不产生价值。在出版登记制度下,书号仅仅是普通的出书标记。但是,中国书号有其特有的附加值,即书号是图书合法出版权的象征。“书号是国家无偿分配给各个出版社的无形资产”,只有出版社才具有使用书号的资格。因此,书号具有资源属性。1994年之后,出版业实行书号限量供给,进一步强化了书号的稀缺性。同时,书号数量的有限性和资本对书号的大量需求之间的矛盾使得书号被商品化。如果用公平和效率两项指标来分析,书号“配额制”使书号资源分配不公,使书号管理制度低效运行。这种现象在国家实施书号网络实名申领政策后才有所缓和。网上实名申领书号改变了过去单纯地总量控制书号的做法,而是根据出版社的出版需求按稿给号,原则上不再控制书号使用数量,只有当出版社出现违法违规以及图书质量检查不合格时,出版主管部门才会限制该出版社的书号使用。但是,书号的资源属性仍没有改变,民营文化公司要想出版图书,仍需和出版社合作,由出版社完成选题申报、三审书稿、书号网上实名申领、申报CIP、开具复制委托书等手续。这种合作出版已成为较为通行的出版方式。

3、发挥书号功能,以书号带动出版管理创新

书号的本质是用于图书管理的一套编号系统,它的基本功能是使每一种图书具有一个唯一的代码,为出版物提供可在国际上流通的专用标识符。通过书号可以迅速判断出该书的国别、出版者、出版题材等;书号在图书订购、图书发行、图书电子销售中充当信息纽带的作用,有助于图书的标准化、信息化管理。中国书号除了上述基本功能外,还被图书管理部门作为重要的调控手段,担负着图书出版管理的重要作用。

其一,书号是出版单位从事图书出版的通行证,其他企事业单位由于没有主办主管单位,无法成立出版社,因而也不具有书号使用的权利,书号是民营企业和其他资本进入出版业尤其是图书生产环节的制度性壁垒。

其二,书号是出版资源分配的重要途径。出版管理部门可通过书号调节国家新书总量,并通过调节书号发放对出版业进行宏观调控,在微观上对出版单位进行奖惩。

其三,书号具有调节出版导向的功能。在网上书号实名申领环节,出版物数据中心可以对敏感选题进行提前“预警”,报出版主管部门审核,对不符合出版导向的选题暂停发放书号,起到“把关人”的作用。通过书号,出版管理部门将管理窗口前置,增加了一个管理的“抓手”。

由于书号已经成为出版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从创新的角度加强书号管理,以书号带动出版管理创新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认为,现行的书号管理至少可以在两个方面加大推进力度。

从国家书目控制的角度加强对书号申领形成的出版元数据整理。

书目是书海的导航明灯,其编纂出版的数量、质量以及规模等可以反映一个国家、一个时代的科学、文化、教育的发展水平,但是我国现行出版的各类书目严重滞后,且信息覆盖不足。即使是《全国总书目》,其所发布的书目信息也是一年以前出版的图书信息,且未收录音像、电子出版物信息,图书目录多有遗漏,而书号实名申领形成的书目信息是目前国内最全的印前出版物元数据,它的及时性是其他书目所无法比拟的,及时对这些元数据进行整理,建立国家书目网,既是提升出版业的信息化服务水平的需要,也是加强国家书目控制的需要。

加快制定数字出版物标识标准,将数字出版物纳入标识范围。

现在中国还未实现对电子书进行ISBN标识。一方面,出版社所出的纸质书转为电子书后,沿用的是纸质书的ISBN,而按照《中国标准书号使用手册》中的要求,电子出版物的不同格式(如 :.lit, .pdf, .htm l, .pdb),均应分配不同的中国标准书号。另一方面,网络原创电子书仍是ISBN的真空地带。事实上,在数字化时代,图书编码更加重要,对于提高数字出版物搜索的便捷性和准确性,大有裨益,同时也可以大大提高出版行业年度统计的准确性。

总之,中国书号管理制度的形成和变迁既受中国大社会环境的影响,又与中国出版业的转轨和变革密不可分,其总的特征是出版主管部门根据出版国际化、科学化的需要和中国国情不断地进行制度调整,但书号始终是出版管理的重要手段。在出版产业日益发展、数字出版蓬勃兴起的今天,书号管理更应该适应国际出版潮流,进行制度创新,使书号在出版物元数据建设和出版业产业发展水平提升中发挥更重要的推动作用。

【1】田玉侠. 也谈统一书号[J].图书馆理论与实践,1985(02):62

【2】李鉴. 统一书号和国际标准书号[J].中国出版.1985(05):42

【3】关于对书号使用总量进行宏观控制的通知.[2006-8-16] http://www.chinavalue.net/wiki/showcontent.aspx?titleid=72391

【4】关于书号总量宏观调控的通知.[1995-1-13] http://law.baidu.com/0005702400028ccab29ebf0dc7c2702dcf01fbed5b40.html

【5】图书质量保障体系.[2004-11-30] http://www.people.com.cn/GB/14677/40759/41276/3022351.html

【6】中国编辑学会.有关出版的法律法规选编【M】.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7

【7】任忆,郭秀改.书号管理出版市场还有效吗[J].瞭望新闻周刊,1999(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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