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人民的名义》中的人物形象塑造
2017-11-13吴卫华
◎ 吴卫华
反思《人民的名义》中的人物形象塑造
◎ 吴卫华
现实题材的反腐电视剧暌违多年,《人民的名义》似乎是横空出世,在电视荧屏上迅速蹿红。与其说这是一部反腐剧,毋宁说这是一部全景式观照当下社会现实生活的创作,其异乎寻常的“火爆”,再次证明我们的文艺创作有能力对迅速变幻的现实生活发言,文学艺术干预生活的力量从未失落。不过,在热捧该剧之余,裹挟在剧情中的某些价值观层面的误区也值得警惕与反思。
有观众指出,电视剧《人民的名义》对公安民警的形象进行了全面的抹黑与贬损,涉嫌政治不正确。如作品对光明区公安局长程度这一形象的刻画简单粗暴,对汉东省公安厅厅长祁同伟形象的处理更是匪夷所思。剧中违和地加入了祁同伟为领导的亲人哭坟,为前副检察长的花园锄地,给流氓拆迁队借用行动队的警车,差使涉黑人员谋杀前反贪局长等桥段。其实,电视剧里这种全方位的贬损对象又何止是公安民警,高校教师、商人以及作为一个整体的女性形象所遭到的矮化和贬抑有过之而无不及。
电视剧有对智性、知识怀疑的倾向,受过越多教育的人不仅“无用”,而且“缺德”,隐含着“知识无用论”、“知识越多越反动”的反智主义,属意让高校教师、知识分子干部斯文扫地。高校本是知识富集、人才荟萃之地,但电视剧却把高校与名利场画上了等号,这既体现在侯亮平的妻子、中纪委监察室主任钟小艾的那句嘲讽上——“为争一个处长、教授的职位,大学老师们斗得头破血流”,更体现在汉东大学副教授、基建处林处长那番夫子自道上。剧作借林处长与女检察官陆亦可相亲的契机,以他本人“自黑”的方式,细数高校存在的官场化、学术腐败和职务腐败等乱象。另外,剧中梁璐、吴惠芬虽然都有大学教师的身份,但她们却有名无实,既不见她们在讲坛上的侃侃而谈,也看不到在学术上的何种建树,相反与林处长类似,留给人的不是读书读傻了的印象,就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形象。
剧中大反派高育良原是汉东大学政法系系主任,这位昔日的大学教授在省政法委书记任上,作为“汉大帮”的BOSS和官场太极高手,一方面他迷恋权力与美色,谙熟官场上明争暗斗、阳奉阴违之道,另一方面他深藏不露,城府极深,还总希望自己能侥幸逃离腐败的陷阱。电视剧从政治、道德等层面对高育良形象进行了否定性的表现。这个人物背后其实暗含着一定时期人们对知识分子干部、学者型官员轻蔑与怀疑的心理。作为一种刻板印象,知识分子因为知识多而变得复杂,不像工农干部思想那般单纯,所谓“知识愈进,权位越申,则离于道德亦愈远。”当然读书人不受待见有深远的社会与历史背景,元朝统治者便视读书人为草芥,甚至有“一官、二吏、三僧、四道、五医、六工、七猎、八娼、九儒、十丐”的说法。时下知识分子的社会地位有了很大提升,但诸如“砖家”、“叫兽”的讥嘲,以及“白天教授,晚上禽兽”等玩笑式谩骂,仍折射出了集体无意识对包括大学教师在内的知识分子的成见是何等根深蒂固。
事实上当下的中国高校担负着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社会服务和文化引领等多重责任,高校教师大多是同龄人中的佼佼者,肩负着知识创造与文化传承的使命,也承受着比许多职业更大的压力。近日英国《泰晤士高等教育》介绍了瑞典佩尔松教授的世界各国高校教师压力比较研究成果,佩尔松将压力比值分为5个等级,其中“中国学者的压力为5级,而且中国也是世界上唯一占据5级高位的国家。”《人民的名义》对这一切视而不见,却带着世俗的傲慢与偏见,对高校与高校教师群体极尽揶揄嘲讽之能事。
电视剧重弹商人“重利轻义”、“唯利是图”和“无商不奸”的老调,进一步固化了中国商人“奸诈”的印象与恶谥。如此,让那些诚信、守法经营的商人们情何以堪?十八世纪法国的思想家孟德斯鸠曾说过,在经商方面中国人有“奸诈”和不诚实的特点,“中国人的生活不稳定,使他们具有一种不可想象的活动力,和异乎寻常的贪得欲,所以没有一个经营贸易的国家敢于信任他们。”在电视剧中,商人们不是游走在道德的边缘,便是洞穿了法律的底线。惠龙集团董事长赵瑞龙是靠高官父亲的荫庇而发迹的无良商人,商人杜伯仲曾是赵瑞龙的合伙人,他们俩“一个够狠,一个够黑”,联手套住了高育良与祁同伟,使之陷入黑白两道的泥潭而不能自拔。大风服饰集团董事长蔡成功,为获得贷款向银行行长行贿,用过桥款利息腐蚀国有企业干部,大难临头时不惜栽赃陷害他人。高小琴是山水集团董事长,她特别善于经营人脉关系,利用各级官员和国有企业老板的庇护巧取豪夺,大发横财。国有企业、汉东油气集团董事长刘新建,拿国家的财产中饱私囊,为赵家大搞利益输送。刘生是《镜鉴周刊》的时政记者,也是一个手眼通天、黑白通吃的中间商,靠所谓的“咨询服务”来收取不菲的佣金。郑乾原名郑胜利,是现实生活中坑蒙拐骗的不法小商人的代表。剧中这些商人们蝇营狗苟、鲜廉寡耻,既无信无义,又无法无天。大路食品集团董事长王大路似乎是难得一见的守法商人,其实他也未能“免俗”,只因为找了一家财务公司做“防火墙”,才得以在反腐高压态势下全身而退。总之,剧中的商人们最终“不是在监狱里,就是在走向监狱的路上”(王大路语)。电视剧对商人一概予以污名化处理,把商业行为统统视之为肮脏交易,看不到商人群体对社会经济发展的贡献,以及亚当·斯密早在其《国富论》中揭示的商人们在追求个人利益的同时,也能够促进社会利益实现的事实。这一切都疏离了客观公允的创作追求。
在电视剧里,“红颜祸水”、“红颜薄命”等封建糟粕阴魂不散,女性的他者地位和依附人格时隐时现。出身卑微的高小琴、高小凤被调教成白富美,姐妹俩一个靠权贵的庇护上位,一个沦为他人手里色诱男人的工具。最后祁同伟饮弹自尽,高育良锒铛入狱,似乎都与姐妹二人的“祸害”脱不了干系。剧中其他女性形象一般都是在男人们的爱与不爱中承受着幸福与痛苦,而她们的不幸和所面临的困境都肇源于自身的懦弱、不够勇敢与自尊,与男权中心主义无关。欧阳菁无法得到李达康的爱情,在无奈中被迫同意离异。梁璐的婚姻有名无实,她说“不离婚只是被祁同伟一个人欺负,若离婚会被所有的人欺负”。吴惠芬被高育良抛弃,但她离婚不离家,为虚荣而患上了抑郁症。这位“精致的利己主义者”的落伍保守令人讶异,如她耳闻法院副院长陈清泉嫖娼东窗事发,便马上断言是“女妖精们”迷惑了他。她还坦言自己没法恨高小凤“横刀夺爱”,因为她“拼不过一茬一茬的小姑娘”。陆亦可是剧中一名大龄剩女,她被身边所有的人催婚,仿佛全社会都在操心她嫁不出去的问题,而大龄单身汉赵东来则没有这种尴尬。电视剧对女性的困惑、无奈似乎只停留于展示层面,应有的深层次反省和追问阙如。
何为“人民”?电视剧通过沙瑞金这之口指出,人民并非抽象的符号,人民就是现实生活中的你我他。高尔基在《我的大学》里曾说过,人民是智慧、美德和善良的化身。当我们真正以人民的名义来审视《人民的名义》,不难得出这样一个结论:人民,有多少陈腐的观念在剧中假汝名以行!电视剧站在道德的制高点上,以“人民”的名义,兜售与播撒了一些与时代相悖的陈腐观念与落后意识,不期而然地遁入了创作的误区。从这个角度说,这部电视剧不仅没有追上时代,相反落后于时代。任何艺术创作,首先必须具有辩证的思维和科学理性的精神,在观念上真正与人民同行,与时代同步。有鉴于此,有人认为在五四思想启蒙、上世纪八十年代思想启蒙之后,当下的中国迫切需要有第三次思想启蒙。
作者单位:三峡大学文学与传媒学院
注释:
[1]朱维铮、姜亮夫编注:《章太炎选集》,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第312页。
[2]郭英剑:《中国教师,压力何多》,《中国科学报》2017年5月9日,第7版。
[3]【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许明龙译,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30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