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新媒体下公民共享新闻的缺陷
2017-11-11李丽颖
李丽颖
摘要:随着现代科技和网络媒体的发展,公民共享新闻以其独特的优势引起了人们的关注,在为现代传媒做出贡献的同时,它本身也存在着缺陷,尤其是在新媒体下,难以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难以满足新闻的客观公正性、难以实现新闻报道的深刻性这三点成为了制约公民共享新闻发展的因素,本文立足对公民共享新闻这些缺陷的分析,希望对于它以后更好的发展能够起到积极意义。
关键词:新媒体下;公民共享新闻;缺陷
“公民共享新闻(citizen participatory journalism)也简称为公民新闻,就是指来自公民的非专业新闻报道。他们或者是现场的目击证人,通过现代科技,把自己所见、所闻、所感直接传送给大众媒体;或者自己创办小众媒体(网站、报纸、广播、电视台),实现在一定范围内的新闻生产与传播”。①在新媒体条件下,公民共享新闻涵盖了博客、播客、公民网站、微信等多种网络形式。
随着现代科技的日新月异和网络媒体的迅速发展,上网、手机拍照、摄像已经成了百姓的寻常事,公民共享新闻从一开始就以崭新的魅力和强大的即时性令世人瞩目。正如一枚硬币的两面,公民共享新闻在显示其强大的传播优势的同时,也存在着不可避免的缺陷,暴露了自己的不足之处。
一、难以保证新闻报道的真实性
虽然专业记者的假新闻报道已经成为当今传媒业的一大问题,但公民共享新闻的真实性更容易受到质疑。
(一)从新闻来源上看,新闻专业从业人员作为大众传媒中的一分子,是社会舆论机关和社会文化的代表者,社会赋予了他采访权、编辑权、舆论监督权等,他在行使这些权利的同时还承担着社会赋予的责任,它必须为保证新闻的真实性而努力。而公民共享新闻的来源是“公民记者”,一方面他们没有形成一个具有公信力的组织,他们在向大众传媒或者自己创办的小众传媒发布新闻时是以分散的个人形式出现,而且是不署名的,因此他们的新闻责任感就会大大弱化甚至缺失。另一方面,他们不需要对虚假新闻承担任何责任,这在无形中就降低了对新闻真实性的标准,放松了这方面的警惕,新闻传播的权威性大大降低。
(二)从新闻失实的原因来看,可分为客观因素造成的失实和主观因素造成的失实。
首先从客观原因的造成失实来讲,专业记者受过专业训练,具有较高的专业素养,有较强的新闻敏感,他们能更有效的识别虚假新闻,知道怎样规避新闻报道的失实;而公民记者在这方面的知识是欠缺的,他们很容易上到受骗。有时即使他们是事件的亲历者或知情者,但是由于他们缺乏调查考证,也会造成人们对公民共享新闻真实性的质疑。
其次,从主观原因来讲,由于公民记者的责任感的不足和对新闻事业的性质的认识的缺乏,他们很容易受个人私欲、或集团利益的驱使,去制造新闻或者发布假新闻。
二、难以满足新闻客观公正性
普通公民参与新闻的生产,可能使新闻丧失客观性,牺牲可信度。
首先,非专业记者毕竟没有受过专业的系统的训练,对于新闻价值的判断及把握肯定达不到要求甚至相差太远;而且公民报道新闻,不是像新闻记者、专业编辑一样,把新闻传播作为自己的职业并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而在大多情况下,他们往往以个人为核心,表现为一种情绪化的肯定或否定。对于新闻的报道,他们往往会掺杂着自己的思想感情,叙述还会带有强烈的主观情感色彩,对事件的看法带有偏激或盲目,这其中不免会影响到新闻的客观性。
其次、公民共享新闻并不是置身于世外的纯粹的新闻,新媒体下它的报道者大多是普通公民,他们置身于社会的大环境中,肯定会受到社会政治经济条件的制约,更因为他们的无组织性和个体性,外界条件的高度介入,更容易使公民共享新闻的客观公正性受到很大的威胁。
三、难以实现新闻报道的深刻性
虽然公民共享新闻在报道重大突发性新闻的及时性方面占据着无与伦比的优势,但是它只能仅仅局限于对于新闻事件的表面信息的报道,很难做到对新闻价值的全面把握和对新闻事件的深度分析,在对于深度新闻的报道上就表现了其先天不足。
(一)从广度上,无法对新闻事件进行全方位报道。
对新闻事件的全面把握,需要传媒组织进行系统的策划,调动多方面的力量,深入调查取证,这并非一个人的努力就能完成。虽然公民记者扎根于现实,有机会成为某些新闻现场的目击者,但是他们是分散的个体,且没有受到过专业教育,他们不会对某一新闻事件进行全面的跟踪式的报道;虽然他们对事件有不同的经历、观点,但是难免会造成某一信息的缺失或者重复报道,因此公民共享新闻是随机的、分散的、片段的、不系统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民共享新闻无法实现对新闻事件的全方位的高效的传播。
(二)从深度上,无法对新闻事件进行准确权威的解读。
首先,难以实现新闻报道的正确引导。由于公民共享新闻是从公民个人的角度出发对新闻事件进行报道,其中必然夹杂着每个个体的不同理解与不同感受,由于这些公民记者只是分散的个体,无法对新闻信息进行有益的整合,“每个人都在以自己的方式理解每一次政策的改变,而不是以媒体希望的方式”②,容易造成人们思想上的混乱。
其次,无法实现新闻的权威解读。由于公民共享新闻是公民从个人的角度出发对新闻事件进行的报道,虽然他们对新闻事件有自己的看法,但很少会从大局的角度出发对此进行分析、预测,即使对新闻事件进行了分析,如果他们不是权威人士,或借助了权威的媒体,他们的声音也是微乎其微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公民共享新闻不会也没有条件和意识深入的解读所发生的事件。
此外,对于公民共享新闻来说,它还存在着其他方面的缺陷。
有时候公民记者的过分热心可能会制造麻烦,比如在对于警讯方面的报道时,专业电视记者在拍摄时会避免距离受害者过近或干扰警方,他们会从远处拍摄或静音拍摄,而公民共享新闻的采集者不了解这些知识,很可能会造成一定麻烦。
公民共享新闻还处于起步和萌芽阶段,无论从什么方面来讲都还存在着很多缺陷,尤其是在新媒体蓬勃发展的情况下,它对于新闻报道的真实性、新闻客观性存在着巨大的挑战,在新闻报道的深刻性方面存在着的巨大缺陷。对于公民共享新闻缺陷的探讨,是为了能够促它的更好的发展,相信随着现代科技和大众傳播媒介的不断发展、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和支撑,随着各方条件的不断完善和步入正轨,公民共享新闻必将不断克服自身缺陷,在信息社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注释:
①韩鸿《论新媒体背景下的公民共享新闻学》 《新闻与传播》2007年1月号
②王学峰《变化与挑战——新闻博客化下的政策解读报道》 《新闻记者》2006年1月
参考文献:
[1]徐晓波 《论博客作为新闻传媒的根本缺失》 《新闻与传播》 2007年2月号
[2] 杜骏飞 《网络新闻学》 中国广播电视出版社 2001年5月第一版
[3] 范东升 《公民新闻的兴起和启示》 《国际新闻界》 2006年1月
[4] 王冰 《自媒体的“歧路花园”——博客现象的深层解读》 《学术论坛》2005年第1期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