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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常态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困境与对策

2017-11-10王翌鸥

商情 2017年32期
关键词:纪检监察新常态国有企业

王翌鸥

【摘要】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做出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不动摇、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等重大战略部署。当前正值国有企业处于深化改革的关键时期,迫切需要营造一个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这些无疑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提出了更新更高的要求。本文结合新常态下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境,阐述了完善国有企业纪检监察机制的对策,希望能为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提供帮助。

【关键词】新常态 国有企业 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工作作为国有企业党建和行政工作的重要内容,为国有企业合规运营和持续健康发展发挥保驾护航作用,但面对新常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还不能完全适应深化改革的需要,还面临一些困境。

一、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面临的困境

1.国有企业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

有的国有企业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意识淡漠,片面强调生产经营数据指标。部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没有相关的考核机制,工作停留在宣传教育层面,缺乏监督检查职能。少數国有企业的纪检监察机构不全、人手不足,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

2.国有企业内缺乏自觉接受监督的氛围

国有企业内有的部门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不强,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是只务虚,不务实,是走形式,走过场,配合纪检监察工作也只是勉为其难甚至是“貌合神离”。更为极端的认为纪检监察工作是鸡蛋里挑骨头,是找茬,是挑刺,是打击企业生产经营管理者的积极性,是对企业中心工作的阻碍。

3.国有企业纪检监察职能受制于企业体制,无法充分发挥作用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同时又受同级党委和行政的领导,造成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纪检监察部门往往只能通过取得党政一把手的重视和支持来解决纪检监察职责范围内的事,否则监督检查工作只能停留在被动地位,难以主动出击,难有作为。

4.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制度建设不完善

国有企业在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方面将主要精力放在生产、经营、技术、工艺等方面,而有关纪检监察职能的制度并不完善,操作性也是捉襟见肘,更谈不上制度的系统化。这种情况下纪检监察工作在开展中就缺少了制度指导和行动支持,监督检查自然也就孤立无援,处于被动。

5.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能力存在问题,工作精力过于分散

国有企业部分纪检监察干部能力素质水平不高,缺乏财务、审计等相关领域的知识和经验,执行监察过程中发现问题和深入挖掘问题的能力明显不足。还有一些国有企业人手不足,纪检监察干部身兼数职,也就疏于纪检监察业务的钻研和学习。

6.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畏难情绪严重,缺乏担当意识

国有企业部分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立场不坚定,工作作风漂浮,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畏难情绪严重。一怕得罪领导,二怕影响人际关系,存在得过且过思想,如此心存顾虑也就难有对待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以上所列这些现象,是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中或多或少会面临的困境,阻碍了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发挥监督、执纪、问责作用,使得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防治腐败的效果不尽人意。

二、新常态下做好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对策

1.突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的组织领导,将责任落到实处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纪检监察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群众广泛参与的工作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融入国有企业生产经营各项工作,做到同布置、同验收、同考核。按照一把手是第一负责人、班子成员“一岗双责”、部门负责人负主管责任的原则,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与廉洁从业责任书,形成“责任明确,层层落实”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网。

2.加强国有企业廉洁文化建设

廉洁文化是国有企业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是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强有力的文化支撑。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反腐倡廉教育和廉洁文化活动,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法律文件,能够在国有企业营造“廉洁做事、干净做人”的良好氛围,从而不断提高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和各部门职能管理人员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

3.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为避免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行使监督权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不足,可试点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垂直管理,包括纪检监察干部任免、编制、待遇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经费、考评等均由上级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消除顾虑,放开束缚,主动出击,增强权威。

4.加强国有企业内控和纪检监察制度建设,构筑内部监察体系

国有企业纪检监察部门要积极贯彻落实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参与企业各项规章制度的制定,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关键环节,完善对权利的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党风廉政制度建设和创新,充分发挥“制度反腐”优势,强化对权力的有效监管,保证权力在阳光下行使,制度在规范下运行,杜绝违纪违法现象发生。做到党员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监督就跟进到哪里,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净化企业经营环境,保障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5.整合国有企业内部监督力量,形成统一的工作机制

国有企业的监督机构不止纪检监察部门一家,还包括监事会、审计部门、工会组织等,这些机构虽然工作性质不同,但都以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为监管责任。只有实现各监督机构的联合监督,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才能弥补 各自为政的监督空白和能力不足,实现监督范围的全覆盖。

6.加强国有企业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提高履职能力

首先把好用人关,把党性强、作风正、有学历、业务精的优秀人才充实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来。同时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培养,提供资源促使他们不断更新知识,武装头脑,掌握新的方式方法,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国有企业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也要适时对下级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进行指导,这不仅有利于纪检监察干部提升业务、拓宽思路,也有利于上下级之间的工作衔接更加畅通。

三、结语

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支柱,在国民经济的关键领域和重要部门中处于支配地位,为确保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发挥着重大作用。当前国有企业党风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任务,与全党全国反腐败斗争形势任务是一致的。所以国有企业只有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的有效性,才能合规运营,实现持续健康发展,最终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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