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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 全力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17-11-10

机构与行政 2017年9期
关键词:放管服

商事制度改革作为国务院简政放权的“先手棋”,自2013年以来,省工商局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工商总局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认真履行牵头职责,坚决落实改革事项清单,全面推进注册便利化,全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服务市场主体提质增效、转型升级,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有力地促进了全省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一、紧跟国家改革大势,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积累改革经验,走在了全国前列。2013年2月,党的十八届二中全会通过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改革注册资本制度后,根据省政府部署,2013年3月,省工商局会同有关部门赴香港、广东等地调研,5月22日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发挥职能优化市场环境的意见》(鲁工商企规字〔2013〕3号),在现有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挖掘政策潜力,出台放宽企业名称使用限制、经营范围核定条件、生活便利行业个体户“免登记”、重点项目企业主体资格先行确认、加快推进网上服务等30条政策,经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布实施。“30条”实施后,效果十分明显,当年6月至12月份,市场主体和注册资本同比就分别增长35.6%和56.0%。

二、对照改革清单,精心组织部署,强化督导检查,坚决落实到位。以省政府名义印发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强市场监管的《实施意见》、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的《通知》、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多次召开电视电话会议、专题会议,对改革进行动员部署,并将商事制度改革列为重大督查事项,狠抓落实。省工商局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加大调研指导,起草制定相关改革文件,推动落实各项改革政策。先后五次召开新闻发布会,全面解读改革政策,邀请新华社、中央电视台、大众日报等主流新闻媒体进行了报道。

三、在“放”的方面勇于自我革命,坚决简政放权,着力促进注册便利化,简化注册程序,降低企业设立成本,更加方便群众设立企业,全面激发市场活力,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一是注册资本实缴制改为认缴制。取消出资最低限额、出资比例和出资期限的限制,减轻企业设立时的资金负担。二是“先证后照”改为“先照后证”。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大量减少,由226项压缩至37项。不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变更,由审批制改为备案制,并不再作为工商登记前置条件,使企业设立更加快捷。三是住所(经营场所)审查制改为申报制。全省17市全部出台了住所登记管理规定,分行业、分业态放宽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一照多址”“一址多照”,释放了住所资源。四是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将企业必须分别到五个部门办理的证件统一合并到工商部门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将原来平均需要花费20多个工作日减到最多只需3个工作日,提高了审批登记效率。五是积极依法下放登记权限。除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由省工商局登记外,其他企业由所在市县工商(市场监管)部门登记,支持工商(市场监管)所设置窗口受理登记申请,方便企业就近办照。六是大力推进简易注销。自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行企业简易注销,截至2017年上半年,共有1.4万户企业通过公示系统发布了简易注销公告,有3000余户企业通过简易注销系统办理注销,有347户因债务债权纠纷或税款未缴清等原因终止了注销程序。同时,开展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试点工作,使企业退出更加便捷。

商事制度改革,极大地激发了市场活力。改革三年以来,全省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3909户、每天新增注册资本(金)54.43亿元,远高于改革前的1716户和12.93亿元。截至2017年7月底,全省实有市场主体754.6万户,比改革前增长77.8%;其中,实有企业210.1万户,比改革前翻了一番,增长123.8%。三年来,全省个体私营企业从业人员增加了803.3万人,增长了85.3%。

四、在“管”的方面,以实施信用监管为核心,全力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转变监管方式,推进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提高市场交易的透明度,實现社会协同共治,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减少市场交易的制度性成本。主要是按照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等法规要求,加快构建以信息归集共享为基础,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体系。一是“企业年检”改为“企业年报”。使企业相关信息透明化,减少了交易和管理中的信息不对称问题,方便社会公众和交易相对人对企业信用情况进行判断。三年来,全省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年报公示率均在90%以上,个体工商户年报率均在80%以上,位居全国前列。二是积极推动落实“双告知”工作。2016年8月,完成“双告知”信息化支撑平台(山东省企业信用信息共享交换平台)建设,方便各级审批部门通过平台及时查询认领市场主体登记注册信息,加强后续监管。三是实施“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山东省工商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第一版)》和《“双随机、一公开”实施细则》,建立了检查对象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按照要求,先后开展了企业即时信息、出资信息、年报信息和投资担保类企业公示信息抽查,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都记在企业名下,向社会公布。将地址不实、未按时年报、公示信息虚假的18.38万户企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四是全力建设“一张网”,强化与相关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基本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一张网”。目前,系统已归集公示工商部门各类相关信息1276.25万条,其他45个省直部门和484个市级政府部门涉企信息155.97万条,并向省级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送涉企基本信息2250多万条;公示系统平均每天访问量达160万人次,每天查询量达27万人次。全省共有18.38万户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依法公示全省重大税收违法案件145条,实施股权冻结3.91万户次,对2515名失信被执行人依法予以任职限制。对于有违法违规纪录的企业或相关人员,在银行贷款、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公司高管任职等工作中,都作为重要考量因素,企业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政府监管的社会共治格局正在形成。五是依法查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近年来先后查处工商总局授权的垄断案件14件,认定14个市为无传销城市;加强网络市场监管,省政府批复同意建立省网络市场监管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在临沂市开展了全国第三家“网络市场监管与服务示范区”创建工作,同时积极筹划省级示范区创建工作。强化农资、成品油、商标、广告监管,组织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依法保护消费者权益,坚决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切实为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仅2017年上半年全系统就查处各类案件2.3万件。endprint

五、在“服”的方面,以小微企业为重点,运用综合职能,着力扶持市场主体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提高新设企业的活跃度,促进市场主体做大做强。一是消除民营经济发展的制度性障碍,深度释放民间投资活力。2014年7月,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民营经济工作会议,出台加快全省民营经济发展“26条”意见,进一步改善市场准入条件,改善要素市场环境,强化法治保障,推进投资创业便利化,极大激发了市场活力,充分释放了发展潜力,掀起了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热潮。2016年11月,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十三五”民营经济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顶层设计、规划指导。二是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促进小微企业“活下去”“长起来”。出台《关于扶持新注册小微企业发展的意见》,从加大创业政策扶持力度、落实税收优惠、强化融资信贷扶持、保障用地降低用地成本等16个方面提出了具体措施,巩固商事制度改革成果,提升新注册小微企业成活率。2016年5月,省工商局与工商银行、建设银行等5家金融机构举办服务发展战略合作签约仪式,以“政银合作”推动“银企对接”,为小微企业提供优质便捷的政务服务和量身定制的金融服务。经调查,全省新设小微企业活跃度为73%,高于全国1.9个百分点,其中中高活跃度达到49.8%,超八成的企业实现营收,近六成实现纳税。三是建立小微企业名录,强化对小微企业的政策扶持引导。2015年9月,建成并上线运行山东省小微企业名录,集中公示中央和省里有关创业补贴、贷款融资等小微企业扶持政策及企业享受扶持政策信息,对广大小微企业进行最广泛、最日常的宣传引导,提升小微企业对扶持政策的知晓度,有效促进各项扶持政策的落地实施。加强小微企业名录的应用,2016年6月,配合人社厅,通过全省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向社会公告全省“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符合创业补贴政策条件初筛名单”“享受创业补贴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名单”。四是深入实施商标、广告战略,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将商标品牌战略作为提升经济发展层次、增强企业竞争力、实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推动力,2016年承办全省品牌建设大会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的纪念活动。争取工商总局在济南、青岛、济宁、临沂四市局设立商标注册申请受理点,在泰安市局设立商标专用权质押登记申请受理点。2017年,有2家企业荣获中国商标金奖,3个单位荣获提名奖,5家地理标志单位参加世界地理标志大会产品展览。截至目前,全省有效国内注册商标达到62.1万件,工商总局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704件,地理标志商标517件、居全国第一位,马德里国际注册商标2487件。认真落实《山东省广告产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导3家国家广告产业园、8家省级广告产业园区建设“广告双创平台”和人才实训基地、孵化基地,培育新媒体广告产业园。五是加强非公党建工作,为非公经济发展提供坚实政治保障。以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专业市场为重点,全面加强非公党建工作,成立了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工作办公室,摸清了个体私营企业党建底数,狠抓党组织书记、党建指导员的培训,积极培育推广典型,组织开展了以“亮身份、亮职责、亮承诺”为主要内容的“三亮”活动以及“工商局长讲党课”等系列活动。截至2016年底,全省小微企业共建立党组织16833个、个体工商户建立党组织3179个;共建立1500多个联系点,向私营企业选派了4000多名党建指导员。

商事制度改革三年来,“宽进”成效显著,但也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细化、配套和落实的地方;“严管”相对滞后,与建设新型市场监管体制的目标要求相比,还存在着不小的差距。一是“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的监管原则落实不到位。对于取消审批后或者不需审批的事项如何确定主管部门,还缺乏统一的认识。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审批权试点的行政审批服务局如何贯彻“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也是一个需要思考的问题。二是涉企信息归集共享机制不健全。分散在诸多部门的涉企信息还没有关联共享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統,削弱了联合惩戒的效果。三是基层综合监管人才缺乏、经费紧张。随着“双随机”抽查事项范围的扩大,特别是体制调整和综合执法职能整合后,基层监管力量、能力和经费不足,信息化建设缓慢,部分工作推进不力,影响了监管效果。四是基层体制不统一。各地综合执法改革模式不同步、不统一,“二合一”“三合一”等模式,导致上下不通畅,信息化、办公、执法等系统不统一,影响了工作效果。

建议:一是政府部门和社会公众共同推进。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多证合一”、电子营业执照的推广应用、涉企信息归集共享、信用约束和联合惩戒等重点改革任务,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工商等某几个部门推动的难度越来越大。建议加强对商事制度改革政策的宣传力度,使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和社会公众高度重视改革、积极参与改革,形成共同推进改革的强大社会合力。二是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议加快政务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整合力度,统一标准规范,推进线上线下融合,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渠道多样、简便易用的政务服务,实现政务信息资源互认共享、多方利用,为商事制度改革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和保障。三是统筹解决基层人员不足的问题。建议考虑改革后工商登记注册业务量激增、监管任务繁重的实际情况,适度调配人员编制,充实基层工商登记监管力量。

下一步,将按照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工商总局关于“放管服”改革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按照打造审批项目少、办事效率高、发展服务优的要求,紧紧围绕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着力降低市场交易的制度性成本,着力激发市场发展活力,全面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重点是落实好以下几项重点改革任务。

一、全力推进“多证合一”改革,切实解决准入不准营的问题。研究起草《关于全省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实施意见》,对工商登记前后涉及的各种“证”,能整合的尽量整合,能简化的尽量简化,确定了第一批整合事项清单,涉及公安、交通运输、商务等11个部门的26项涉企证照事项,加上原“五证合一”的5个证,共计16个部门、31个证。对于合并进来的证照实行动态管理,采取“成熟一批、整合一批、实施一批”的方式,争取将更多的涉企证照事项纳入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使“一照一码”成为企业走遍天下的唯一“身份证”。对于此次未能列入第一批整合清单的事项,将持续关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研究解决备案事项互为前置、信息系统不兼容等问题,尽快推出第二批整合事项清单。endprint

二、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降低企业成本。与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山东省分行及省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签署《“服务企业发展”战略合作协议》,约定由金融机构免费为登记申请人提供eID(公民网络电子身份标识技术)或U盾电子身份认证和电子签名服务。在潍坊高新区市场监管局等试点基础上,开展全程电子化登记工作。目前,全面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的基础工作已经完成,发放电子营业执照的条件已经具备,全省已经办理700多笔全程电子化登记业务,有效提升了登记注册效率。下一步,将按照工商总局的技术标准和要求,建立全国统一标准的全程电子化登记和电子营业执照系统。

三、推进企业名称登记改革,敞开企业进入市场的第一道门。进一步对企业名称库进行清理规范。各市县局对本级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进行清理排查,做到公开数据准确规范,有效释放名称资源。有条件的地方,除企业设立需要前置审批、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登记不在同一登记机关的申请以外,可以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对企业名称申请与其他登记事项一并受理、一并审核,实现企业名称预先核准与企业登记的“零对接”“零时限”。

四、以公示系统为依托,大力推进涉企信息归集公示。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构建统一高效、互联互通、安全可靠的政府数据资源体系。一是年底前全面建成公示系统。重点围绕协同监管平台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实现年底前“全面建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的目标要求。争取尽快以省政府名义出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山东)管理办法,推动公示系统建设、应用和管理由部门行为上升为政府行为。二是规范工商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建立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情况定期通报制度,通报结果纳入各地法治工商建设年度考核,切实解决案件底数不清、网上流转不力、公示率不高的问题。研究制定《关于加强全省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工作的指导意见》,确保归集公示信息的全面性、及时性和完整性。三是全力推进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公示。年底前实现全省各市、县政府部门涉企信息归集率达70%以上,开展信息交换共享合作的省直部门达20家以上,归集信息公示率和记于企业名下的归集率均达到100%。

五、以信用监管为核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全面提升监管效能。一是建立年报工作长效机制。进一步开展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的专项集中清理,建立健全市场退出机制。深入总结全省年报工作和临沂市局试点经验,建立企业年报工作长效机制,力争取得实际成效。二是全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综合执法检查。积极整合工商各业务条线检查事项,实现抽查事项100%全覆盖。积极协调人社、统计部门探索开展年报公示信息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为推动跨部门联合抽查积累经验。三是积极促进信用监管和协同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工商(市场监管)部门与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规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管理,强化信用监管,推动跨部门联动响应和失信惩戒机制建设,不断扩大部门联合惩戒范围,形成分工明确、沟通顺畅、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效提升监管效能。

六、加强窗口建设,提高登记窗口队伍素质和能力。一是摸清改革后登记窗口的现状,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通过合理调整人员编制、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强配足窗口人员力量。二是开展窗口规范化、标准化建设,依托现代化技术手段提升登记服务能力和效能,打造最优服务窗口。三是加强窗口队伍作风建设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确保不要在窗口出现“中梗阻”,影響改革成效。□E:FQJ

关键词:商事制度改革 放管服 工商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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