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行业去杠杆加速
2017-11-08杨未宏陈芬
杨未宏++陈芬
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细则,成为推动债转股进展的关键所在。
继大力去产能之后,去杠杆成为钢铁业攻坚重点。
自新一轮债转股实施以来,我国钢铁行业已签订债转股框架协议约1500亿元,涉及中钢、武钢、马钢、河钢等10个钢铁企业。与我国大中型钢铁企业负债总额相比,当前债转股占比仅4.2%。目前,实际落地或部分落地的仅中钢、太钢两家。
近日工信部、国资委等部门表示,加快钢铁行业去杠杆的一揽子政策将出台,钢铁行业去杠杆有望加速。
任重道远
統计显示,我国钢铁行业资产负债率从2008年突破60%后逐年攀升,在2017年3月达到近年最高点。截至7月末,钢铁企业的总负债率为69.9%。
同时,按照钢铁工业协会的统计,钢铁会员企业的总资产为4.8万亿元,按照70%的负债率计算,相当于近3.5万亿元债务。当前,钢铁行业负债率明显高于工业整体水平,钢铁企业财务负担加重,部分企业债务风险加大,去杠杆势在必行。
2016年,国务院印发了 《关于积极稳妥降低企业杠杆率的意见》,提出开展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据悉,在此轮债转股过程中,出现了“明股实债”的现象:债转股变成了债转债,只是短债变成了长债,有的债转股利率还高于平均贷款利率。
目前钢铁企业实施债转股较少,其中一个原因是去产能的成效使得钢价回升,造成钢铁行业的“虚假繁荣”。随着钢铁企业盈利的好转,债转股实施的难度进一步加大。另外,债转股实施过程中利益的分配问题,法律方面配套文件不够完善等问题,均是钢企实施债转股的潜在障碍。
在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屈秀丽看来,当前钢铁行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仍很突出。企业借款复杂,企业和金融机构地位不对等,使得去杠杆工作任务艰巨,难以快速推进。
难题待解
明股实债、退出机制不健全等问题,都是钢铁行业去杠杆亟待解决的问题。
据知情人士透露,目前的钢铁企业债转股项目以设立基金为载体,通过增债或增股的方法还债或投资,以此降低企业杠杆率。明股实债模式实质是新债换旧债,但通过操作可以实现基金与企业并表,从而在总资产不变的情况下,负债减少,股东权益增加,起到降杠杆的作用。在这种情况下,这笔投资实际是债务投资,对合并资产负债表的实际效果是负债、股东权益和总资产都不变,进而资产负债率不变。
对于金融机构而言,将资金投向钢铁企业的压力超过动力。一是最直观的成本问题。按照规定,签署债转股协议的银行必须通过其下属的资产管理公司来落实。这意味着筹资过程的利息成本偏高。在市场化为主的制度设计下,要求银行一味降低利率并不可行。二是权责界定问题。由于银行被动持有工商企业股权的风险权重较其持有债券的权重大大增加,导致债转股后,银行资本占用将大幅增加;债转股后,银行成为大股东,尽管潜在的收益可能上升,但由于银行本身多不参与企业的经营决策,也缺乏产业链整合的能力,这使得其股权投资者的权益和积极作用相对较弱。因此,相比债务而言,股权投资获得收益的时间点、数目面临很大的不确定性。三是投资风险。即使金融机构确能拥有经营、决策权,目前的困局也未必能够得到显著改善。
“真正有降杠杆效果的是‘增股还债和‘增股投资,其中增股还债效果最明显,这也是真正意义上的债转股。”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说,它由设立的基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权益资金进入后帮助企业偿还债务。在这种情况下,总资产不变,但股东权益增加,企业负债减少。值得注意的是这种模式含有回购条款,其实是“股权投资+看跌期权”的组合。
债转股协议难以落地的背后,是明股实债,但更是钢铁行业本身面临的去产能困境以及由此带来的弱盈利预期。要想债转股真正发挥作用,其核心还在于钢铁产业自身的脱困。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近日发布的《2017:中国金融不良资产市场调查报告》显示,45%的银行受访者认为,本轮债转股最大的制约因素就是退出机制不健全,这一因素位列所有制约因素选项第一。对于债转股后实现上市的股权,退出不存在问题,难的是非上市债转股股权的退出。从目前已签约的债转股协议看,银行多数与企业签订的转股时间为5年左右。银行基于对所投资金安全的要求,一般也会与企业签订附加回购条款的协议。然而,让企业5年后回购股权,也面临回购资金从哪儿来的现实问题。
债转股难推进的原因是由政策环境等多方面造成的,而其中最核心的原因是银行和企业就风险损失分担无法达成一致,双方都不愿承担损失。业内专家普遍认为,债转股要真正落地并起到积极的效果,需要出台一系列监管细则,在商业银行准入、承接主体、目标企业选择、转股后的退出机制等方面加以明确规范。
配套先行
抓紧出台配套政策细则,完善激励和监督机制,为债转股的实施提供有利的政策环境,已成为推动债转股工作顺利开展的关键所在。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把国企降杠杆作为“去杠杆”的重中之重。相关措施包括,研究出台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国有资产处置有关财务处理办法,探索建立国有资本补充机制,妥善解决企业改革发展、转型升级所需资本;积极稳妥推进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督促已签订的框架协议抓紧落实,等等。
工信部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加快钢铁行业去杠杆,解决实际问题。如抓紧落实已签订的债转股框架协议,支持债转股实施机构多渠道筹资,并出台《商业银行新设债转股实施机构管理办法》等。国资委正在研究工作对策,涉及推动企业强化内部管理、推动优化企业资本结构、充实企业资本规模、管控好企业债务风险等四方面措施,将通过各种方式提高央企直接融资比例,探索市场化债转股。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今年提出目标,要用5年的时间使会员企业的资产负债率由目前的70%下降到60%左右。经报银监会同意,在全国确定了第一批“去杠杆”典型企业名单。
去杠杆还需要多部门统筹考虑、综合设计、协调发力,才能取得一个比较好的实际效果。同时,要通过坚定推动去产能、国有企业改革、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企业兼并重组等方式,继续推进钢铁企业去杠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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