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之锋等人上诉申请被批准
2017-11-08
环球时报 2017-11-08
11月7日,香港终审法庭批准2014年非法“占中”的头目黄之锋、罗冠聪与周永康就“冲击政总”案上诉。
据港媒7日报道,黄之锋、罗冠聪和周永康于2014年闯入政府总部东翼前地案,上诉庭判此三人监禁,三人就刑期提出上诉。终审法院7日批准三人的上诉许可申请,排期在明年1月16日聆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称,案件有4个法律观点有争辩之处,因此批准上诉许可。早前已获准保释的黄之锋和罗冠聪,继续以原有条件保释。周永康7日也获准保释,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
去年,黄之锋等三人被东区裁判法院裁定犯煽惑他人参与非法集会罪和参与非法集会罪,分别被判社会服务令及监禁缓刑。香港律政司认为刑罚过轻,提出刑期覆核。香港高等法院后改判黄之锋监禁6个月、周永康监禁7个月、罗冠聪监禁8个月。三人在今年8月底至9月初分别提出上诉。▲
(李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