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碳经济视角下宏观调控分析
2017-11-04丁建利
丁建利
摘 要:低碳经济是一种新的经济发展形态,是符合科学发展观中的可持续发展战略的,这里的可持续发展不仅指的是提倡低碳发展,以便节能降耗,使不可再生能源得到可持续使用,还指减少高碳能源带来的环境恶化情况,使环境与人类的矛盾得到缓解。在这样的视角下,因为经济发展方式发生改变,其他涉及到能源和环境的行业的发展模式也要发生改变,为了使国内诸多行业都尽快适应此经济发展模式,中央政府要对其进行宏观调控。
关键词:低碳经济;宏观调控;法律;问题;措施
宏观调控,指的是政府强行介入经济发展,对其模式以及其他方面进行宏观调整,使调整对象逐渐完善,依旧能欣欣向荣,蓬勃发展。宏观调控的角度有很多,本文主要从低碳经济视角下宏观调控法律角度进行分析。
1 低碳经济和宏观调控法的理念与联系
在低碳经济理念还未问世之前,以碳、石油等高碳能源来作为生产力的行业有很多,企业就更多了,这就造成了环境压力和能源匮乏压力,而将环保资源或可再生的能源作为主要生产力,使经济发展不再有限制,而是可以无限循环持续下去[1]。而宏观调控法就是作为一种制约,来对使用低碳能源的人们进行行为上的约束,使这种新经济发展模式能被有效持续下去。
2 低碳经济视角下我国宏观调控法存在的问题
2.1 税收制度存在问题
低碳经济理念从引入我国到逐年的发展,期间一直呈递进状态,所以相关立法对其的辅助作用会一直呈递减关系。拿税收制度来讲,其在新型经济发展下的宏观调控作用是有限的,是无法满足日益变化的经济发展的。首先关于优惠的税收制度并没有专门的分项,不是很集中,只是分散在其他条款中,且有关低碳经济的制度往往在税收制度范围之外,对环境和低碳方面的税收制度方面更是匮乏,如此在利用其对经济进行宏观调控时,在理论上就容易构成缺陷,达不到参考目的和调节作用。低碳经济不是表面上的节能降耗环保经济发展模式,更是具体实际中的清洁型生产模式或能源节约循环利用发展模式,和低碳经济有关的发展模式所涉及到的项目在物质方面和精神方面得到的关注度不是很高[2]。
2.2 金融法律存在问题
低碳经济模式的运行对金融体系的发展来说是个机会,拓宽了金融体系中的某些业务,比如碳金融的创新形式应运而生,这为金融体系更加多元化做了贡献,也为金融创新提供了机会和条件。碳金融的创新除了引发金融创新之外,还表现在环保节能项目资金的支持方面,碳金融主要涉及到这一方面。碳金融的应运而生还是因为金融界与低碳经济形式的结合,这也意味着碳金融体系在一开始是不存在的,所以这就造就了金融法中缺少和低碳经济有关的碳金融相关条款,使碳金融在实际发展中的宏观调控得不到实现。另外,银行以及其他方面作为低碳经济项目的主要筹款融资渠道,却在实际中有很大的要求限制,这对于低碳经济项目来讲就是一大阻碍,所以各大行业发展低碳经济不是很积极也是有原因的。
2.3 能源与节能法律存在的问题
我国关于能源与节能的相关法律有很多,这些法律普便存在一个问题就是普适性差,针对性强,也就是说在面对综合性的实际问题时,这些法律的理论依据就不够强。另外,这些法律虽然针对性强,但某些条款不够全面,实际中的很多问题未被囊括在相关条款中,比如与减排有关的法律条文一直是相关法律需要纳入的对象,否则在实际中,是无法对多排人员产生约束的,也就实现不了对低碳经济的宏观调控了[3]。
3 低碳经济视角下我国宏观调控法的措施
3.1 完善税收制度
能源成本的高低关系着低碳理念在各行业各企业中的重视程度,一般企业对低碳经济发展的重视程度和能源成本呈正相关,所以在实际中,可以将资源税作为税收制度的一个税种,以此来抑制企业对资源的利用程度。与此同时,企业能将利用能源的相关经济结构转化为低碳经济结构,以便使企业能在低碳经济作用下得到可持续发展。在对税收制度进行完善时,可以对碳税进行调整,可以根据碳的使用量进行收税,对于利用清洁型能源的企业可予以低价税收,并将其作为低碳经济发展的模范,当地政府要予以精神上的嘉奖,还可以给与其他方面的优惠。如此当地企业会之间向模范企业靠拢。
低碳经济理念在中国各大企业之间的发展和应用,需要完善的税收制度来为其保证。另外政府有关部门要以身作则,时刻宣传强调低碳经济模式下,生态经济得以可持续发展的优势,并能在相关的低碳经济项目执行时,予以精神上和物质上的鼓励和支持。另外,在市场方面,还可以对商品结构进行宏观调整,使绿色清洁型产品成为主流,且使高碳产品逐渐没有市场,如此各大企业和广大公民就会逐渐习惯低碳商品和低碳经济发展模式[4]。
3.2 完善金融法律
在低碳经济发展中,是少不了金融体系的存在的,所以为了保证低碳金融得到很好的宏观调控,还要对相关的金融法律进行修正。主要表现有两方面,其一在以往,碳金融经济结构中,高碳能源型产业所占比例比较大,者不利于低碳经济的发展,所以适当减少这些高碳类发展产业,将清洁节能型低碳能源产业逐渐作为碳金融经济结构的主力军,如此可引导企业向绿色环保方向发展,广大公民也会将绿色环保、低碳商品作为主要的消费对象。其二关于贷款方面的内容,也应纳入到金融法律中,该法律条款对低碳经济项目的筹款融资限制比较小,对绿色环保贷款项目的要求比较低[5]。另外,银行要对相关的贷款融资项目的性质进行判断,如果是低碳经济项目,银行要无条件支持。如此一些企业会将低碳经济发展模式作为企业未来的经济发展模式。
3.3 完善能源与节能法律
能源与节能的有关方面的法律体系要齐全和完善,使其中的任何一部法律既有针对性,又有普适性,综合性比较强,使其能成为能源可持续利用的参考依据。主要的代表法律有《节约能源法》,以此为例,其完善措施要囊括所有的与节能降耗有关的内容,比如温室气体的排放方面的内容,主要的侧重点不仅是节能,还要在减排方面,相关法律要给出具体的减排指标,以及超过指标企业所应承受的经济处罚和其他方面处罚等,如此来增强人们在节能降耗减排方面的法律意识,使其不会选择气体排放量多的生产线。法律在制定完善后,还要保证法律的实际有效性,这就需要当地政府有关部门来做好后续实施工作,使其在实际中得到实践。主要采取的措施是将当地低碳经济发展成果作为政府政绩,中央政府每年在对地方政绩进行考核时,该项就会作为重点关注对象,或中央政府针对每个地方的节能降耗方面做出明确的指标,而地方政府业绩将会成为主要领导人员升职的重要参考依据[6]。如此地方政府的主要领导人员会促使企业执行低碳经济理念,如此法律所起到的宏观调控效果就达到了,使经济真正实现可持续发展。
4 结语
在低碳经济视角下,对宏观调控法进行完善,首先要找到宏观调控的相关法律方面的不健全之处,然后对症下药,健全后的相关法律才会对经济发展模式起到调节作用。
参考文献
[1]赖满瑢.低碳经济视角下宏观调控法的对策研究[J].现代商业,2015,(26):46-47.
[2]李双,齐衁.小议低碳经济视角下宏观调控法的完善[J].法制博覽,2015,(14):268.
[3]赵京涛.低碳经济与企业环境责任[J].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12,2(01):12-16.
[4]霍理铜.低碳经济视角下土地利用调控的思路探讨[J].行政管理与法制建设,2012,11(02):29-30.
[5]刘永辉.以立法促进低碳经济发展[J].江苏警官学院学报,2013(2).
[6]王利.低碳经济:未来中国可持续发展之基础——兼谈中国相关法律与政策的完善[J].池州学院学报,2010(2).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