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收账款转让核算研究
2017-11-03林新福
摘 要:在现阶段的财务管理当中,应收账款转让是一种改善企业财务状况,提升企业资产流动量的重要手段。基于此,本文就应收账款转让核算展开相关研究,首先,对应收账款的转让方式、基本程序及运用优缺点进行了简要介绍,进一步分析了应收账款转让核算的理论基础,并通过实际案例对核算过程进行了全面的介绍与分析。
关键词:应收账款;短期借款;流动资金
应收账款转让即是在企业现金流量不足的状况下,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提出应收账款转让申请,符合相应条件的企业就可以利用应收账款从银行获得融资便利。在转让期间,若企业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让购货商向银行结清应收账款,则企业作为转让人要无条件回购未收回的所有部分。在应用账款转让过程中,精确的核算能够使企业利益最大化,有效促进企业财务状况的正向调整。
一、应收账款转让及优缺点
应收账款转让能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筹得的资金数额,需要从转让的应收账款的总额上减去以下内容:企业允许购货商在付款时可享有的现金折扣;贷款机构从中扣除的相应利息费用、手续费以及准备金。在应收账款转让的申办条件当中明确提出了以下几点内容:①转让人在受让银行的业务往来中,其信用等级被评为B级或A级;②企业本身的经营状态稳定,产品市场较为广阔;③能够满足受让银行中免担保借款人资格的相关要求;④向受让银行提供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购货商名录与资信等完全属实、无虚构;⑤转让人在受让银行开有结算账户;⑥应收账款是由转让人采用赊销方式进行商品交易所产生的;⑦商品交易的全过程合法、真实且无贸易纠纷;⑧销售合同、销售发票、发货证明齐全;⑨应收账款在原则上的产生时间为30天以内。
应收账款转让一般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应用账款抵借,企业与信贷机构或代理商签订合同,在相应期限内,企业有权以应收账款为担保,在规定期限内进行一定额度资金的融资;合同中对融资资金的规定,多数在应收账款的70%-90%。这种抵借方式属于一种循环式的自我清偿的贷款模式,在会计意义的角度来看属于短期借款中的一种,但就财务概念的理解,此种方式为长期借款;另外,这种贷款方式抵押方虽能够继续保留应收账款的相关权益,但也必须承担坏账风险与责任。另一种应收账款的转让方式为应收账款让售,企业将应收账款出让给相关信贷机构,信贷机构会收取部分佣金,若应收账款未能全部回收,发生坏账,信贷机构应自己追索并承担相应损失。这种转让方式属于一种销售行为,在转让之前企业方面应对相关损益进行准确分析,采用此种转让形式,在转让了收款权益的同时,也将坏账风险进行了有效转移。
采用应收账款转让的方式改善企业现金流量,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金及时回笼,避免由于赊销原因造成的现金流量不足;也能在很大程度上节约收账成本,并降低相应的坏账风险,对改善企业整体财务状况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相对的,应收账款转让也存在两点弊端,其一是筹资成本较高,其二是限制条件较多。
二、应收账款转让核算的理论与实例
1.应收账款抵借与让售的核算
就应收账款抵借的概念本质来看,抵借之后企业仍然保留该款项的所有权,因此,在期末报表当中,相关核算部门应将其如实反映,并以坏账的处理方式对其进行核算,由此款项为担保取得的银行借款则要以短期借款的名目进行相关核算。若采用应收账款让售的方式,受让方承接了企业对该款项的所有权益与责任,在企业的期末核算过程中,应终止确认该款项。
在对取得资金进行计算的过程中,由抵借方式所取得的资金需要以短期借款本金进行相关处理,计算得出贷款利息,并按照合同方式进行本息的还付;若在借款期间发生了收支差额,则需要将其全部计入到财务费用当中。由让售方式取得的资金,在扣除了现金折扣金额之后,还需扣除收取费与银行扣留款,最终获得可筹款限额。由于银行还款针对本息有不同的期限设置,因此,资金筹措日被视为企业筹措资金的本金与利息两部分,并不单指本金。在企业融资过程中,还款日期具有不确定性,一般来说会按照现金折扣日的后10天作为筹款到日期,而第11天则直接作为还款期限日。在计算取得资金的过程中,应以银行角度对资金筹措日的相关规定为基础进行计算,计算时将筹款到期日的可筹款金额折现到资金筹措日。
在实际应收账款转让核算过程中,应收账款的抵借不会涉及到扣留款缴纳这一环节,这是因为在采用抵借方式的过程中,已经将应收账款作为了抵押担保。若应收账款让售,则需要企业方面依照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缴纳相应比例的扣留款项,此款项的主要作用是应对购货商的折让、退货或其他会引起应收款项缩水的事项,其性质与保证金相似,若银行或信贷机构承擔了最终的坏账损失,则该款项将用于补偿、不予退还;若购货商最终遵循了约定还清了款项,则相应的金融机构应将扣留款退还给企业。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应收账款抵借一般都会作为短期借款科目;而应收账款让售,在核算过程中设计到应收金融机构款、应收扣留款等科目,需要将其在企业从金融机构中获得的资金以及向金融机构缴纳的扣留款状况在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当中如实反映,以流动资产项目列示。在实际核算过程中,允许将两者合并,作为其他应收款项科目中的一部分进行处理。
2.应收账款抵借核算实例
通过上述核算内容的分析,能够明确应收账款抵借与让售这两种方式之间存在较大的差异,首先以某企业采用应收账款抵借进行融资的实际案例对其中相关核算方式进行分析。该企业在2016年的8月16日向某商业银行提出应收账款抵借申请,应收账款的总金额为10万元,预期筹借资金为总金额的80%,即为8万元;针对这一状况,会计做出的核算处理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8万。
贷方:短期借款8万。
此次应收款项转让,应在9月20日收回相应现款,并以日利率0.3‰进行本息还付。
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所获得的筹借资金8万元为短期借款本金,借款天数由8月16日到9月20日共35天,利息计算过程如下:endprint
80000×35×0.3‰=840(元)
核算处理如下:
借方:短期借款8万;财务费用840。
贷方:银行存款80840
3.应收账款让售的核算实例
在明确了应收账款抵借的核算方式后,进一步对应收账款让售的核算过程进行实例分析。某企业在2016年6月20日赊销产品并开具增值税发票,票面总额为10万元,其中包括直接售价85470元,增值税14530元;付款条件为:2/10,1/20,n/30;向某商业银行将该应收款项做让售处理,扣留款的比率为10%;扣除最大现金折扣后得出应收款项净额,其2%为手续费率。
应收账款在让售时,计算企业能够获得的筹资限额如下:
100000×(1-2%)-100000×(1-2%)×2%-100000×10%=86040(元)
该账目核算应做如下处理:
借方:财务费用,现金折扣2000,手续费1960;其他应收款:扣留款10000,筹资金额86040。
贷方:应收账款100000。
7月14日筹措现款,年利息率为10.8%;在资金筹措日拆分本金与利息以明确实际资金,在这一过程中,首先应明确借款天数,6月20日为实际销售日,加上20天的现金折扣日,现金折扣日的后10天為筹款到日期,即筹款到期日为7月20日,最终的借款期限则为7月14日至7月20日,共计6天。相应计算筹措实际取得资金如下:
86040/(1+10.8%×6/360)=85885.4(元)
筹款利息则为:
85885.4×10.8%×6/360=154.60(元)
会计核算处理如下:
借方:银行存款85885.4;财务费用154.60
贷方:其他应收款:筹资金额:86040
7月20日,银行扣减掉销货折让,价款5982.90元,增值税1017.10元,共计7000元,此后将扣留款中剩余的3000元转入企业账户,企业会计核算应做以下处理:
借方:银行存款3000;营业收入5982.9;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1017.1。
贷方:其他应收款,应收扣留款10000。
三、结束语
综上所述,对应收账款转让核算的相关研究,有利于提升企业财务账目方面的清晰性与准确度。明确相关核算步骤以及不同转让方式的核算差异,能够使企业账务情况更加清晰,便于期末复核,有利于会计财务管理的质量提升。因此,在企业的财务管理过程中,应重视应收款项转让核算的相关研究,提升企业整体会计财务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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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林新福(1983.08- ),男,福建省武平人,本科,毕业于华中师范大学;现有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研究方向:企业会计核算研究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