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在手里的阳光
2017-11-03刘荒田
刘荒田
秋天,早晨,我把闹别扭的外孙女抱到院子里,让她独自玩耍。她快一岁了,能够站立。在地上,她爱捡东西。落叶,哪怕是躲在砖缝中,她也能发现,拿起。许是视为第一次劳作的收获吧,她喜滋滋地把手伸过来,在我张开的手掌上松开捏叶子的两个指头。如果我走神,她会把叶子放进自己的小嘴,害得我紧张地逗她张嘴,掏出。怕她再吃,我只好坚壁清野。没有落叶,她也不愁,她小心地把从叶丛间漏下的阳光“捏”起,放在我的掌心。一次又一次。我和她一般煞有介事。
想起另一个镜头。在故土居住时,我常常去一个羽毛球馆打球。星期一的白天,偌大的球馆人很少。无事可干的男经理便兼任保姆,把一岁大的儿子也带来。绿色塑胶地板上,散着从天窗射下的阳光,因反射的关系,带斑点的阳光呈圆形,缓缓移动。小宝宝爱和阳光捉迷藏,抓起一个带些微动感的光圈,做“送出去”的姿势,再爬几步,抓起另一个。可惜他爸爸在离他很远的办公室内,小宝宝无法给他送上一掬又一掬阳光。我隐隐觉得,这里藏着天机。在一岁婴儿的认知中,“可见”和“可拿”是一回事。外孙女对阳光、叶子、草梗、纸片一视同仁。按这妙不可言的“齐物论”,视界内的一切,从蓝天、白云、彩虹、星光、月色,到屋里的灯光、姐姐跳舞时旋转的影子,伸出小手都能抓得到,送得出去。诗作法有所谓“通感”。明清小品文大家张宗子的名篇《西湖梦寻序》结尾云:“余犹山中人归自海上,盛称海错之美,乡人竞来共舐其眼。”在山中“乡人”看来,素来无缘见识的大海奇珍,被山中人看过,便储蓄在他眼睛里头,群聚而舔,能分一杯羹。可惜,张宗子毕竟是饱经忧患的老人,竟给这奇拔的想象泼冷水:“嗟嗟!金瑶柱,过舌即空,则舐眼亦何救其馋哉!”这么说来,空虚、失落之感是“长大”才有的。看婴儿,小手里的阳光怎么会空?什么时候抓,抓多少,随他高兴。阳光没了,还可以抓別的光,还有影子。
21世纪初,一位美国作家写了一本鸡汤式畅销书,主张大家回到幼儿园去,因为成人的行事准则在幼儿园阶段已基本学会,问题在成长、成年以后能否贯彻始终。我想更极端一点,从幼儿园再退一步,那就是婴儿时代。并非重新裹上尿布(这手续,到大小便失禁的晚年,确要重新实行),而是守住天真的想象力。
唯物、唯钱、唯利的观念,看得见不算数,还要摸得着,这就是成年人的世故。香港人有一流行语,曰“有层楼抓在手”(意谓:说得再好听,也不如拥有一个住宅单位的所有权,即不要轻信没有以实物为担保的言辞。此警句最得以下几类人的心:小三、陷入婚姻危机的中年女性、为“要不要把家产交给后代”而犹豫的长者)。彻底的务实导致近视、俗气、势利,使得人生陷在物质的泥淖。执迷于“经济利益”和“物质得失”的脑袋,如何漏得进阳光、星光、月辉?
于是乎,我接过外孙女一次次递过来的阳光以后,庄严地思考:该存放在哪里?身上的钱包、口袋,家里的储物柜、保险箱都不理想。
(张馨怡摘自大象出版社《抓在手里的阳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