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期间不消停 再次盗窃被逮捕
2017-11-03江军
方圆 2017年19期
江军
因盗窃数额不大,犯罪情节较轻,不符合逮捕条件,检察机关对何玉荣不批准逮捕,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在取保候审期间,不思悔改,再次盗窃。近日,经安徽省霍山县检察院批准,犯罪嫌疑人何玉榮因盗窃罪被批准逮捕。
年方20岁的何玉荣是安徽省霍山县人,初中文化,平时就有小偷小摸的坏习惯。何玉荣因盗窃于2016年6月18日被合肥市公安局蜀山分局行政拘留5日,8月16日被合肥市公安局包河分局行政拘留15天,9月30日被取保候审。2017年7月27日下午,犯罪嫌疑人何玉荣来到霍山县漫水河镇道士冲村棋东组杨某家,翻窗入室,盗窃现金1200元、普皖香烟1条、中华香烟2包等,被盗财物价值1560元。7月30日,何玉荣在霍山县汽车站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经查,犯罪嫌疑人何玉荣除了在合肥、霍山多次盗窃外,还曾在湖北英山等地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