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阳宛城:繁简分流 提高办案效率
2017-11-03宁旗王远
方圆 2017年19期
宁旗 王远
近年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为解决公诉案件数量多、公诉人员少的突出矛盾,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办案效率。
确定划分标准。该院结合案件类别、法定刑的轻重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将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案件、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类案件、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等确定为繁类案件,按法定程序正常办理;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普通的盗窃案、法定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案件,确定为简类案件,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
确定专人办理。该院成立简易刑事办案组、涉众犯罪办案组、职务犯罪办案组等,根据办理公诉案件时间长短及个人能力,确定办案组人员组成并相对固定。案管部门受理案件后,按案件类别随机分配给办案组承办人。
精简办案模式。该院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规定不超过20天的审查起诉期限,以最高检下发的公诉案件审查报告格式樣本为基础,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简化审查报告的内容和格式,庭审中采用集中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主要围绕量刑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