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7 年第14 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涉及企业处置情况的公告
2017-11-03
首都食品与医药 2017年17期
为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发布了《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7 年第14 期,总第32 期)。该期《国家医疗器械质量公告》中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涉及本市1 家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1 台产品。我局已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进行了行政罚款的行政处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特此公告。
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 年7 月10 日
序号 标示产品名称 被抽查单位 标示生产企业 规格型号 生产日期/批号/出厂编号 不符合标准规定项 处置情况 1 医用电子体温计 宝瑞源生物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有限公司 X-2 201605050099 设备或设备部件的外部标记 宝瑞源生物技术1.没收违法生产的医疗器械医用电子体温计87 支; 2.罚款人民币25000.00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