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的有关情况
2017-11-02国务院审改办
● 国务院审改办
关于进一步简政放权的有关情况
● 国务院审改办
刚刚结束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涉及简政放权方面的有三项。
第一项工作,是在更大范围内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2015年,国务院批准在上海浦东新区推行“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经过几年来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国务院决定把上海浦东新区试点的经验推广至天津、辽宁、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四川、陕西10个自贸试验区。同时明确,经省级政府批准后,有条件的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也可推广这些改革措施。另外,对其他不涉及修改法律法规、国务院文件的行政审批等事项,地方可自行确定是否复制自贸试验区试点做法。
上海“证照分离”改革试点共涉及116项行政审批事项,这次改革主要是扩大试点范围,具体内容包括:
一是除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和公众健康等重大公共利益外,把营业执照与能分离的许可类证相分离,并根据地方实际采取其他管理办法,实现持照即可经营。
二是对市场机制能够有效调节、企业能够自主管理以及通过事中事后监管可以达到原来设定证照目的的事项,要逐步取消或改为备案管理。将与经营活动相关、属于信息采集、记载公示和管理备查类的证照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
三是创新事中事后监管。取消审批、改为备案或实行告知承诺制后,要完善信用评级、信息公示抽查等措施,推进综合监管,促进部门间业务协同,更大便利群众和企业办事创业。
扩大试点的时间期限截止到2018年12月21日。
第二项工作,是再取消52项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包括取消物业服务企业一级资质核定、对外承包工程项目投标核准等。
这批取消的52项,绝大部分与就业创业、投资经营和营商条件紧密相关。大体分三类。
一是市场发育比较成熟、已经具备自我调节能力,取消相关事前审批,涉及33项。取消审批后,相关部门的管理职能转变为制定行业标准规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二是审批内容与其他审批重复,取消重复审批,涉及12项。取消这些审批,有利于减少审批环节,让企业少跑路,节省办事成本。
三是部门之间串联审批的事项,将多道审批改为负主要责任的部门一道审批,涉及7项。不再实施审批的部门负责制定行业标准,由审批部门按标准审批,遇到特殊疑难问题,内部征求相关部门意见。改革后,企业只跑一个部门,避免在部门间来回磕碰。
与这52项相关的行政许可证书、批文、资格等一并取消,进一步“减证便民”。
▲ 清泉石上流 刘兵摄影
需要说明一点,这次取消的52项国务院部门审批事项中,有13项涉及法律修改,需等修法程序完成后再公布实施。
还有一点需要特别说明,取消这些审批事项,只是取消了前置审批,并不是说政府不管了。中央一直强调要做到放管并重,所以相关部门将制定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适时公布实施,坚决防止一放就乱的现象发生。
第三项工作,是再取消22项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包括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在林区经营(含加工)木材审批等。
这批取消的事项涉及12个部门,事项内容涉及企业生产经营、个人就业创业的占大头,约占86%,含金量较高。取消后,有利于为企业和群众松绑减负,释放市场活力。其中,有的是重复审批,取消后减少审批环节,让企业少跑一个部门、少办一道审批。还有的涉及省、市、县三级分别实施,这些事项量大面广,与老百姓直接相关,取消后有利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需要说明一点,这次决定取消的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中,有10项涉及修改法律,需要完成修法程序后再公布实施。
同样需要强调,取消这些前置审批之后,有关部门将制定监管细则,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