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路径选择
2017-11-01狄鸿旭
文/狄鸿旭
新时期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路径选择
文/狄鸿旭
全球化时代背景下,藏传佛教逐步跨越传统民族宗教的边界,开始向世界宗教发展。在此过程中,藏传佛教也在结合民族特点逐步进行自身的文化整合。面对新形势,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宗教的正向功能,需要牢牢把握现代化与信众生活适应、世俗化与市场经济适应、法制化与宗教事务管理适应等层面,做到对藏传佛教事务有效引导,牢牢掌握对藏传佛教工作的主动权。
藏传佛教;社会主义社会;宗教工作
1993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正式提出“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此后,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成为宗教工作的整体方针。2001年的全国宗教工作会议对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适应性进行了具体阐述,其主要涵义主要是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和不断改革宗教制度,挖掘宗教教义中的积极因素为社会主义服务。
“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命题提出前后,学术界对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内涵、范围、存在问题等进行了探讨,达成了初步共识,提出了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究的重点领域和突出问题。①2016年,全国宗教会议重申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原则。近十年来,藏传佛教在其自身发展和社会适应的过程中也出现了新现象和新问题,与时俱进把握藏传佛教发展特点,引导藏传佛教正向社会功能发挥,成为藏传佛教管理探讨的重要问题。
一、藏传佛教具有主动适应社会的属性
就藏传佛教的整体发展历程来看,社会适应性强是藏传佛教的天然属性。
藏传佛教在发展历程中,其教义本身和教义衍生的文化层面,具备主动适应社会的特点。公元8世纪前后,佛教传入藏地后,曾与苯教产生过长时期的斗争,最终形成了兼容苯教教义的藏传佛教,在藏传佛教噶举派确立统治地位后,噶举派高僧向蒙元统治者及蒙古地区传播藏传佛教过程中,贴合蒙元统治者进行自身调整,使藏传佛教很快超越其他宗教,成为蒙元统治者崇信的第一宗教。在藏传佛教中,高深的教义也能够被简化为民众易于接受的形象和概念,如达赖喇嘛被认为是观世音菩萨的化身,而清朝皇帝则被认为是文殊菩萨的化身。藏传佛教面向民众的这一通俗教义转换,极为有利于藏传佛教被民众接受。可见,在宗教教义及文化层面,藏传佛教具备极强的社会适应性,可以结合自身发展需要,迅速获得与时代相适应的象征性资源。
藏传佛教在佛教事务管理中,能够做到因时因势而动。以历史的视角看,藏传佛教管理成为“事务”,始于清代,清朝设立专门机构管理藏传佛教事务,且针对藏传佛教不断制定完善规范制度。[1](P126-163)新中国建立后,政权深入基层,传统时代藏传佛教所承担的社会功能有所弱化,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进程,宗教事务正在逐步纳入法制化轨道。但是在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方面,还存在一些矛盾和问题。[2][3]对此,不少寺庙主动探索调整管理模式,能够随着社会与时代发展不断革新与适应。②[4]如当前在藏、青、甘、蒙等各地藏传佛教寺庙中,普遍建立了与现行政治模式相适应的庙管会制度,落实宗教政策,这些制度的成型与成熟,也是藏传佛教事务管理社会适应的体现。
信教群众宗教参与形式能够与时俱进。就藏传佛教而言,礼佛仪式和信仰观念深入民众日常生活,僧侣和寺庙也承担教育、医疗等重要社区功能。当前,由于传统生计模式发生变化,信教群众因为工作、学习、生活等各方面原因,参加宗教活动的时间和频率以及在宗教仪式中的支出比重,与传统时期相比都有很大差别,宗教仪式在民众的日常生活中的地位也在发生变化,并呈现出由寺庙社区向家庭个体,由完整复杂趋于简化的特点。
然而,无论对藏传佛教社会功能的替代还是宗教仪式的地位变化,都未使藏传佛教就此式微,在现代化进程中,藏传佛教迅速找到了适合自身并发挥社会功能的场域,形成了传统功能与现代功能并进的局面。
综上可见,藏传佛教具有社会适应的天然属性,在全球化和现代化成为时代主题的当下,准确把握藏传佛教新时期的发展变化特点,引导其在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中发挥正向功能,减少负向功能,是问题关键。
二、藏传佛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的路径选择
新中国建立后,藏传佛教经历了对社会主义社会由改变到适应的过程。而近十余年间,随着国际国内形势发展,藏传佛教既面临世俗化的挑战,又逐渐跨越民族宗教边界,向世界性宗教发展。处理好新时期藏传佛教发展与现代化、世俗化和法治化的关系,是引导藏传佛教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发挥正向功能的关键路径。
●现代化进程中与当代信众的适应
宗教的社会适应首先体现在对社会主体,即信教群众的适应。引导藏传佛教与当代信众适应的过程中,对信众的区分,是合理引导的关键要素。
当前,藏传佛教既是蒙藏地区各族群众的信仰,在大都市中信众也极为广泛,不仅藏传佛教僧侣,往返于内地城市进行宗教活动,北京、兰州、成都、呼和浩特等大都市中也有藏传佛教寺庙分布。这使得藏传佛教传播呈现出层次性,一方面是都市中现代化语境和生活方式下的人群对藏传佛教怀有前所未有的热情,如坊间传闻,“仅北京市朝阳区就有20万仁波切”;另一方面,蒙藏地区的基层社区也广泛分布着藏传佛教寺庙,接受本地居民,特别是仍以传统方式为主生活的蒙藏居民崇奉,宗教生活在其生活中仍具有重要地位。
可见,在藏传佛教开始跨越民族边界,向世界宗教发展的过程中,把握藏传佛教对信众客体的社会适应,应与推动蒙藏等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支持鼓励民族文化繁荣密切结合,将引导原则置于藏传佛教传播区和少数民族信众生活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框架下,以全面发展解决民众生活的实际问题,推动藏传佛教面向信徒传播的自然适应。
藏传佛教在跨越民族边界面向都市传播的过程中,对都市信众的生活影响与民族社区居民相比有很大差别。如就仪式层面而言,都市信徒的宗教仪式往往体现在对宗教活动的参与感或内心修为方面,而与宗教相关的如生老病死等日常生活,仍归于相对标准化的都市生活。作为藏传佛教的起源地,藏区的现代化和藏民族的跨越发展,既是时代趋势也是民心所向。现代化进程中,藏传佛教能够跨越民族社区的吸引力在于其“纯洁性”,而在部分蒙藏民众的认知中,跨越民族社区边界,一定程度上影响了藏传佛教的“纯洁”。因此,藏传佛教的跨区域传播一定程度上会引起蒙藏少数民族信众的心理变化和认知偏差。
但是,现代化的整体背景下,宗教本身的“纯洁性”受制于社会思维观念的转变,而现代化本身能够产生使宗教形态发生变化的力量,从这一角度而言,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正向适应,其本质在于将藏传佛教的传播,置于藏区社会整体发展的视角下。现代化在改造传统蒙藏民族信仰的同时,推动藏传佛教成为世界性宗教,而这一过程本身,也是与社会主义社会适应的表现特征。因此,在引导藏传佛教社会适应的过程中,避免传统思维中的对立式引导,将藏传佛教置于现代化语境及经济社会发展的自然规律中,是实事求是引导藏传佛教传播主体适应的关键。
●世俗化背景下与市场经济体制的适应
世俗化是当代世界宗教发展的重要趋势。传统佛教、道教的世俗化和市场化因为传播和受众的普遍性而成为常态。但就藏传佛教而言,作为传统蒙藏等民族信仰的区域宗教,其产生发展的历程中一直具有强烈的政治色彩,常依托强有力的政治支持和庇护获得发展。
新中国建立初期,国家民族宗教政策总体上将藏传佛教视为蒙藏等少数民族的民族宗教,其发展主要在民族和社区内部,与之相伴随的是城乡二元体制的区隔,藏传佛教信仰并未超越蒙藏地区和蒙藏等少数民族群体,世俗化特征尚不明显。改革开放以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藏传佛教受到来自市场经济和世俗生活的影响,表现出新特征,这些新特征构成了新时期处理藏传佛教传播发展,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主要问题。
藏传佛教世俗化的突出现象,一是宗教文化市场化。作为代表“异文化”区域的藏地,成为市场消费的文化符号,这一现象推动了藏地的经贸旅游业发展,也推动了藏传佛教和藏地文化的传播。然而,在此过程中,作为文化消费符号的藏传佛教和藏地文化,在世俗化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受到市场经济逐利法则的影响。为吸引游客赴藏地旅行能够感知更多的藏地文化,不同类型的主体都主动或被动地强化对藏文化符号的塑造整合,而宗教因素往往被凸显出来,甚至被误读和曲解,这就使得对民族宗教和文化持相对保守态度的蒙藏民族,因市场化的宗教再造而产生一定不满情绪,甚至影响民族团结。二是宗教行为的趋利化。1982年起,国家提出对于宗教组织要自己解决问题,自办自养。此后,各地藏传佛教寺庙也开始了新时期的经营探索,随着市场化深入和藏区与内地的联络加强,藏传佛教宗教活动的趋利化倾向也在强化,寺庙、僧侣参与信徒日常生活的仪式中,往往要获得报酬,而随着贫富差距的扩大和社会观念的变迁,参与寺庙宗教活动或者接受僧侣的宗教行为,都会产生支出,这为部分困难群众的宗教参与设置了障碍。此外,不少寺庙僧侣通过参与寺庙管理获得了官方身份和经济报酬,这些现象也在一定程度上助推了藏传佛教活动的趋利化。三是宗教仪式的通俗简化。在现代社会中,经济发展给城镇和乡村带来的就业机会的增加和劳动力的流动,对信众的仪式参与提出了要求,部分信徒参与宗教仪式的机会减少,其主因一方面是因为忙于生计,而宗教活动主要在寺院举行,不便参加;另一方面也是世俗化和市场化对社会环境和信众观念的影响,也使得宗教活动在个人生活中所占的时间和精力减少。这使得不少藏传佛教寺庙简化了敬香礼佛等各类仪轨,部分常规宗教仪式进一步简化,并依托家庭开展。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社会转型与现代化使得藏传佛教“世俗化”不可避免。在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过程中,既要认识到“世俗化”是传统宗教现代化的必然途径,也要警惕市场化倾向的不良影响。虽然市场化是宗教发展的趋势之一,然而,藏传佛教在世俗化的同时,也有“去世俗化”的一面。就当前的发展阶段而言,藏传佛教仍然是蒙藏地区,特别是与藏民族日常生活联系极为密切的宗教,市场化的宗教发展趋势,将带来宗教参与的商业化、等级化和货币化,作为全民信教的蒙藏等民族,如果因为宗教市场化而产生的宗教参与不平等渐进严重,则可能引起群众对宗教管理和市场发展等方面的不满情绪,进而对政府政策产生误解。因此,注意引导藏传佛教世俗化发展的过程中,在不改变世俗化大环境的同时,应重点关注市场化可能引发的宗教参与不平等。
●法制化进程中的与宗教事务管理的适应
法制化是当前宗教事务管理的核心内涵,也是引导藏传佛教管理社会适应的重要手段。对宗教事务法制化的理解并非简单的针对宗教事务所发生的现象或问题进行规范,而应首先明确宪法赋予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权利。按照马克思经典理论的解释,真正解放民众宗教枷锁的是经济、文化和社会的全面发展,而非对宗教的管控思维。就宗教的功能性角度来看,自发形成的宗教信仰往往与民众关于医疗、社会保障、心灵慰藉等方面需求有关。因此,从信众层面,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法制化建设,是要充分保障信众的信仰自由,并依法完善政府的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功能。
藏传佛教在北方和西南民族地区具有强大影响力,不仅与蒙、藏等民族全民族信教和传统政教合一制度的传统有关,也与传统中寺庙在当地日常生活中所发挥的重要作用有关。因此,在藏传佛教管理中常说“抓住寺庙管理的牛鼻子”。藏传佛教的依法管理,重点是在对寺庙和僧侣管理层面,落实法制化,突出重点,体现前瞻性和预判性。如当前寺庙的“活佛转世”管理、寺庙自养(旅游开发)、僧侣社会保障等问题,是寺庙和僧侣管理法制化建设的重点。
但是,当前在藏传佛教事务管理方面,法制化建设进程与规范管理适应还有待提升。一方面,在引导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适应方面,管理机构的主导意识鲜明,能够结合藏传佛教事务管理中的现象特点,制定完善规章制度,如蒙藏各地的藏传佛教寺庙基本都建立了寺庙管委会,并大力开展面向寺院的法制宣传教育,但是管理主体工作的规范和深入程度不够,且具有一定的因时、因事、因人而动的特点,一定程度上存在“讲起来重要,做起来次要,过去了不要”的现象,这就使得关于藏传佛教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缺乏稳定性,且操作困难,从而损害了国家层面关于藏传佛教事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
就藏传佛教管理的发展历程看,自清代“兴黄教所以安众蒙古”的政策实施后,涉藏事务管理远非一帆风顺,康、雍、乾时期多次结合藏地实际,对治藏和藏传佛教管理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调整,民国时期,面对西方殖民分裂势力,中央政府也相机对涉藏法律进行过修订。当前,国际国内形势都发生了深刻变化,藏传佛教改变了传统“政教合一”体系下的模式,面向藏传佛教的立法和依法管理,也应该由传统时期的政治影响优先向信众权益保障优先转变,制定符合实际且能保持稳定的法律法规,为藏传佛教自然发展创造条件。
当前,藏传佛教管理中的重点和难点是对寺庙和僧侣的管理与地方的安全稳定关系密切,同时,藏传佛教的宗教场所也是西方分裂势力渗透的重要领域。在“依法治国”成为主导思想的当下,“稳定压倒一切”的理念也在调整中,在宗教事务管理领域,落实法制化理念,依靠法律的完善,对寺庙和僧侣的日常行为进行规范,通过普法宣传教育和严格依法管理,探索新时期藏传佛教管理模式,而非在工作实际中或推行“唯GDP论”,将宗教或民族事务置于从属地位,或将维稳置于中心地位,而使全局工作失去平衡,这也是以法制化引领藏传佛教社会适应的要点之一。
注释
①如2003年中国藏学研究中心启动的“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重点课题,所确定的八个子课题分别为藏传佛教积极因素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关系研究、藏传佛教寺院管理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究、苯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究、藏传佛教学经制度与新时期佛学人才培养研究、活佛转世制度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究、藏传佛教传统文化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研究、藏传佛教世俗化研究、以及50年来党对西藏宗教政策的实践等内容。
②如以著名的藏传佛教寺庙塔尔寺为例,其自身适应社会的历程包括两个方面,分别为政府引导和自身调整。在自身调整方面,实现了由法台到管委会的过渡,通过政府与自身两方面的社会适应调整,实现了塔尔寺与社会主义社会的成功适应,并形成了藏传佛教寺庙管理的塔尔寺模式。
[1]张羽新. 清政府与喇嘛教[M]. 拉萨:西藏人民出版社,1988.
[2]陈玮,何启林. 藏传佛教事务管理问题研究[J]. 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0,(3).
[3]何启林. 对藏区构建和谐社会中藏传佛教事务管理问题的探究[J]. 广东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2011,(2).
[4]普日哇,圈启章,完玛冷智.塔尔寺典型模式报告——兼析藏传佛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J]. 中国藏学 , 2006,(2).
B911
10.13784/j.cnki.22-1299/d.2017.05.005
北京高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研究协同创新中心(中央民族大学)支持计划项目《民族地区基层社会调查研究》(XTCXZC2017025);中央民族大学青年学术团队引领计划项目《国家在场、宗教适应与民族地区医疗保障变迁》(2017MDYL42)阶段成果。
狄鸿旭,中央民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社会发展研究所讲师,助理研究员,历史学博士,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研究方向:民族地区社会史。
责任编辑董金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