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浅谈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作用与今后发展问题

2017-11-01胡洪梅

吉林蔬菜 2017年10期
关键词:合作制经营农民

胡洪梅

(梅河口市农民教育中心135000)

●农村经济论坛●

浅谈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现状作用与今后发展问题

胡洪梅

(梅河口市农民教育中心135000)

随着农业产业化成为我国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一家一户的传统农业生产方式将越来越不适应我国的经济发展,广泛实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将是我国农业生产的必经之路。“三农”问题的核心就是农民增收问题,关键就是要大力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农业经济组织对农村经济发展、农民收入及提高农业生产管理水平等有着很大的促进作用。

在我国的农业发展实践中,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较为滞后,存在着行为不规范、传统意识影响严重和政府支持不够等问题。

“鼓励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组织”,指出了我国农村经营体制的发展方向,为支持和引导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提供了法律基础。然而在我国的农业发展实践中,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还较为滞后,在很多地区还没有受到更为广泛的关注。

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定义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又称农业合作社,是指农民尤其是以家庭经营为主的农业小生产者为了维护和改善各自的生产及生活条件,在自愿互助和平等互利的基础上,遵守合作社的法律和规章制度联合从事特定经济活动所组成的企业组织形式。

这种新型的农业合作关系,是农民在分工协作基础上的自发性地广泛联合,是农业生产者自愿结合起来,将资金、劳动、技术和其他生产资料作为股份入股,按自主劳动、经营和民主管理的方式进行生产和经营管理,从而实现互利的目的。

1.1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基本特征

农业经济主体的合作对于农业的发展和农民市场地位的提高具有重要的意义。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作为一种合作经济组织主要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

(1)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具有合作经济组织的一般特征。包括成员的自愿加入和退出、民主平等管理、互助共赢和利益共享等。

(2)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家庭经营基础上的协作经营。农业作为特殊的行业,经营模式是以家庭经营为主,使得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在发展的初期,尤其是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过渡时期,更带有社区性和综合性。

(3)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启动有较大难度。农业经营是一种典型的分散经营,尤其是传统农业,其商品化率很低,农民的合作欲望和合作意识不高。

(4)农业合作经济组织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于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的力量有着重要的作用,有利于促进农业的发展和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但由于农民的合作意识较差,自我管理能力不高,制约了合作经济组织的启动和进一步发展,在这种情况下,政府应该在教育、培训和信息方面予以积极的支持。

1.2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产生的基本原因

(1)社会分工与生产专业化需要农业合作制。社会分工是商品生产存在的基本条件之一,农业生产越专业化、商品化,就越要求进行各种形式的合作或联合。只有在各个农产之间,出现相当的社会分工和专业化,生产的各个不同环节、阶段由不同的生产组织去完成的情况下,彼此之间才有合作的必要。

(2)为了抵御市场风险和自然风险,农业需要合作制。分散的农户面对变幻莫测的市场,风险骤增;农业还是受自然灾害影响最严重的产业,单家独户抗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很弱。

(3)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小规模经营的需要合作制。一般来说,农产经营规模比较狭小,单独采购生产资料难以获得价格优惠和运输上的经济实惠,单独出售农产品也难以卖得好价钱。农户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为了降低成本,提高盈利,就需要通过合作制联合起来,借助外部交易规模的扩大来节约交易成本,提高在市场竞争中的地位,寻求规模经济。

(4)农业合作制与市场经济相伴而生。市场经济的发展是农业合作制发展的前提和基础,扩张是农业合作制产生的土壤。

2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

2.1 有利于发展农业市场

分散的小农户没办法根据市场需求安排生产经营活动,无法应对千变万化的国际大市场。因此,发展农业市场,农民合作有其必然性和合理性,它能够把农户的单体资源在合作框架下进行整合,化解市场风险,降低交易成本和控制开支,提高市场效率。

2.2 有利于增加农民收入

发展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利于提高农民的市场主体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强势主体对农民利益的侵占,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让农民分享生产、加工和流通等各环节的利润,获得更多的收益,也有利于降低农业生产和交易成本,增强抵御风险和市场风险的能力。农业经济合作组织不仅便于使用大型农用机械设备,而且还便于实施先进的农业技术。

2.3 有利于提高农业生产的管理水平

实行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有助于实现农业生产的“民主管理”,而且,将一些农户组织起来,共同生产、共同销售,由于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使得一些先进的管理手段和技术能够有效地实施,从而获得规模收益,提高了农业生产经营活动的管理水平。

3 目前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存在的相关问题

目前为止,我国已有规模较大、管理较好以及活动比较规范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10万余个。然而,从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成立和经营的实践来看,我国农业合作经济组织还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仍然存在着很多问题。

3.1 许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行为不够规范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是一个自愿组织在一起的民主组织形式,是一个具有共同目标的协会。国际上公认的原则主要有七个:自愿与开放原则;互助合作性原则;民主管理原则;一人一票原则;非赢利和社员参与分配原则;自主和不负债原则;教育培训和信息原则以及社会性原则。

很多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目标定位不明确、商业化程度较高、以赢得为目的、服务职能较差,使得民主管理流于形式,开放程度不够。甚至有些地方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农业技术培训被忽视,业务范围过于繁杂,从而影响了农民合作经济组织的健康及有序发展。

3.2 多数农民受传统意识影响严重

农业生产经营活动都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小户的生产经营习惯形成了较强的“小农经济思想”。农民的文化水平较低,使得不少农民素质较低,比较看重眼前利益。在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中,表现得比较急功近利,对自己有利的就支持、不利的就抵触,不听从合作经济组织的决策安排。组织内的经营行为难以统一,阻碍了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

3.3 政府支持不够

虽然制定了许多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的政策,然而许多政策的实施没有取得预期效果。特别是发展合作经济组织缺乏法律支持,不能从立法上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做出明确的规定,那么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法律地位就得不到保证,阻碍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各种政策的有效实施。

4 今后的发展方向

4.1 加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运作规范

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常常和村委会、党支部混为一体,经常出现领导在三者之间相互兼职的状况。本来应该是为农民服务的农业合作经济组织,很大程度上与政府组织和社会组织相互混淆,职能不清。应该明确管理责任,增强运营规范。要使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活动围绕服务于农民、服务于农业生产而展开,实现农业生产经营中的机械化和规模化。

4.2 加大政府支持力度

要加大政府对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支持力度,努力改善和优化农业生产经营的外部市场环境。转变政府工作职能,优化市场环境,切实为农业生产服务。完成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相关法律的制定和实行,使得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生产经营活动有法可依。

4.3 大力发展农村教育

除了在政策和立法等方面给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支持外,还应该大力发展农村教育,普遍提高农民的知识文化水平。

加强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相关知识的宣传力度,纠正人们的认识偏见。从根本上解放思想,促进农业合作经济组织的发展,实现我国农业的规模化、机械化的生产,从根本上解决中国农民收入过低的问题。

猜你喜欢

合作制经营农民
园林一角与位置经营
农民增收致富 流翔高钙与您同在
饸饹面“贷”富农民
这样经营让人羡慕的婚姻
浅谈南沙自贸区公证改革与实践
变争夺战为经营战
“特许经营”将走向何方?
合作制、在地化与农村信贷供给——以合作金融组织资金互助社为例
马克思恩格斯合作经济思想研究综述
“五老”以“三用”关爱青年农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