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需处理好五大辩证关系
2017-10-31郭东敏
郭东敏
【摘要】领导干部具有辩证思维,是推进党事业发展的关键环节,也是努力解决我国深化改革过程中基本问题的重要本领。营造良好政治生态,需要领导干部处理好理论创新与实践探寻、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接受“自上而下”党内监督和“自下而上”党外监督、从严治党与容错纠错以及全面从严治党与重点切入五大辩证关系。
【关键词】政治生态 领导干部 辩证关系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第一大辩证关系:理论创新与实践探寻
中国共产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三个阶段,理论创新和实践探寻始终贯穿在整个过程中。思想是行动的先导,理论是实践的指南。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从某种程度上讲就是一部理论创新的历史。在不同的发展时期,结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我们不断破解不同时期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分别提出了中国化的理论成果——“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推动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繁荣发展。
在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的具体过程中,领导干部一方面要深入学习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即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学会运用辩证法观察、分析和解决政治生态问题,这是理论创新的根本原则。与时俱进是理论创新的前提,尊重人民的首创精神是创新的基本途径,吸取国内外先进治理经验是理论创新的重要方法。
另一方面,领导干部还要注重实践。实践的第一层含义是改革开放新形势下,党在自身实践方面面临着一系列新课题,只有从理论上正确回答这些问题,才能真正推动党的建设事业的发展。实践的第二层含义是善于把自己探索出的相关政治生态理论运用到党的发展和建设实践中,接受实践的检验,做到理论和实践的统一。理论从实践中提升,实践验证理论的真伪,我们要在准确把握二者辩证统一的关系中,提高领导干部的政治能力和素养,为中国共产党良好政治生态的生成提供一种思路和路径。
第二大辩证关系: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
坚持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相统一,是解决党内现存问题的根本方式。对于新时期党面临的“四种考验”和“四种风险”,我们能否应对考验和化解风险,关系到党目标的实现,甚至关乎党执政地位的稳固。依规治党属于制度建党,而以德治党属于思想建党范畴,制度建党是始终保持党内良好政治生态的必由之路,是制度治党的保障。
制度治党中的制度不一定多,但是要管用,这就要求制度必须系统化而且具有可操作性。不仅如此,我们还要关注制度的执行,通过监督,使治党所依赖的制度落地生根、发挥实效。依规治党和以德治党是不可分离的两个重要环节,只有相互作用,才能正常前行。领导干部要树立理想信念,在思想道德层面上提升自己。同时,也要学习和遵守党内各种规定,严格按照要求规范自己的行为,让思想道德自觉为遵守规约减少阻滞和障碍,让制度为道德涵养的升腾提供保障,二者辩证统一,有利于为全党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开创新的格局。
第三大辩证关系:接受“自上而下”的党内监督和“自下而上”的党外监督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称《准则》)中指出,要“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这是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的保证,是提升党员形象的重要举措。这里的“监督”是党内监督,是“自上而下”的监督,这种监督是针对党内诸多问题的出现而倒逼生成的结果。这种“自上而下”的监督,包括中央组织及其人员的监督,其主要监督职责是全面领导党内监督工作。组织监督一旦乏力,就会使监督流于形式;另外还有党委(党组)监督,这是推动全面從严治党的关键。责任担当是“自上而下”监督的关键环节。同时,在赋予监督人权力的同时,也要防止个人专权、政治腐败等问题。
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接受党外监督,无论在革命战争年代,还是社会主义建设和改革中,党外监督都发挥着重要作用。党外监督是一种“自下而上”的监督方式,其中包括基层党组织接受群众的监督、民主党派的监督等方式。从理论上讲,群众的监督应该是最有效的监督。另外,舆论监督也是党外监督的一种重要方式。党内监督和党外监督有机结合,思想建设和制度建设相结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两种途径相结合,是积极发挥监督作用的有效方式。
第四大辩证关系:从严治党与容错纠错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中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关键在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党要管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管起,从严治党必须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这体现了“严”字当头的治党理念。对于党员干部,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是十分必要的,党内出现的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等问题都需要通过从严治党得以突破。《准则》还提出要建立容错纠错机制,宽容党员干部在工作中特别是改革创新中的失误。在纠错方式上,则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式,帮助领导干部认识和纠正错误,使工作更为高效。这又体现了“严”与“宽”的辩证统一。只有严格要求才能提升自己,宽容机制才能生发创新思维。领导干部既要按照《党章》《准则》和相关条例来规范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还要严格遵守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在从严治党的同时,也允许党员干部犯错误,这种错误是创新中的失误,是初衷向好的失误,是在探寻新路径中的失误。
这种容错纠错机制的设置,既有助于辨识党员干部所犯错误的性质,也不会因夸大错误而作出不合适的处理。同时,这一规定也鼓励党员干部在工作中不因为被严格要求就畏手畏脚,面对新情况、新问题,要开动脑筋大胆找寻问题的最佳答案,敢于开创自己工作的新局面。“宽严相济”为保持和营造向好的政治生态创造了必要条件。
第五大辩证关系:全面从严治党与重点切入
全面从严治党是我们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的根本保证,其中的关键是要抓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使其充分发挥作用,汇聚管党治党的强大力量。《准则》指出:“新形势下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重点是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关键是高级干部特别是中央委员会、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的组成人员。”中国共产党自民主革命时期开始就已经意识到治党必须要严格,并从严开展思想教育(把思想教育放到第一位)、从严培育优良作风(通过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整顿不正之风等方式密切同人民群众的关系,由此培养出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作风)、从严推进组织建设(制定严格的入党标准,严格的干部任用制度等)、从严建立党的制度(民主集中制、专门监察机构的设置等)等,为取得民主革命的胜利奠定了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身体力行、率先垂范,坚定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这既是国内现实要求,更是党自身发展的要求。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颁布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本身就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具体表现,将有助于开启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征程。总之,党员干部要把全面从严治党和重点切入结合起来,在全面治理中突出重点,在重点中顾及大局,共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从而为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坚实的政治保障。
(作者为榆林学院思想政治理论教学科研部讲师)
【注:本文系榆林学院2016年度博士科研启动基金资助项目“毛泽东‘关怀与拯救价值情怀下的社会主义思想研究”(项目编号:16GK01)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
①《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年。
②肖贵清、王然:《民主革命时期中共从严治党考察》,《中国高校社会科学》,2016年第4期。
③《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新华网,2016年11月2日。
责编/王妍卓 美编/于珊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