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信不立 知行合一
2017-10-26王海珍
王海珍
“诚”、“信”的结合,正体现了儒家所强调的为人必须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和知行合一的道德思想
中国传统思想文化,儒道墨法多元并存,百家争鸣,百花齐放,它们对社会的治乱盛衰,对人生的穷达荣辱,都有不同的观点和态度。诚信,是诸子百家共举的道德标准。一部《论语》,“信”字就出现了38次,可见儒家对诚信的推崇。我们常说的“民无信不立”就来自论语。还有属于儒家文化的“君子养心莫善于诚”,“天失信,三光不明,地失信,四时不诚,人失信,五德不行”。道家《老子》中有“轻诺必寡信”,不遵守诺言的人,就没有诚信。《墨子》提出“行不信者,名必耗”,不按诺言办事的人,名声必然落败。“言不信者,行不果”,说话不算数的,办起事来,不可能有成功的结局。法家《韩非子》有言“自古驱民在诚信,一言为重百金轻”。这些都说明了诚信在立身做人中的重要性。
儒道墨法诸家有关道德的言论,百虑同途,都是在劝导做人处事要以诚信为本,这些良言箴规,将会给我们很多有益的借鉴。先秦以后的两千多年历朝各代,都推崇儒家的思想,一直到今。可见,诚信一直在传承和延续之中,是亘古未变的民族文化瑰宝。
诚信的历史传承
“诚信”一词的由来可以追溯到先秦时期。“诚”从言,成声。《周易》曰:“庸言之信,庸行之谨,闲邪存其诚,善事而不伐,德博而化。”“修辞立其诚,所以居业也。”《中庸》曰:“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由此看来,“诚”在那时已具有人伦道德的意义。
“信”从人从言,表示对人说话的重视。《周易》曰:“人之所助者,信也。”班固在《白虎通·情性》中认为信就是诚,都是“专一不移”之意。“信”由最初的“信于神”的宗教色彩,到春秋时期,成为纯粹的道德规范,意为人言要诚实守信。
从古文献对“诚”、“信”道德的阐释来看,“诚”更多是指“内诚于心”,是道德本体的内在德性;“信”则偏重于“外信于人”,体现了社会化的道德践行。“诚信”是儒学所一贯提倡并力求履行的道德原则和行为规范。“诚”、“信”的结合,正体现了儒家所強调的为人必须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和知行合一的道德思想。
“诚信”在历史发展中得到了传承与发展。“诚”是先秦儒家提出的一个重要的伦理学和哲学概念,以后成为中国伦理思想史的重要范畴。“诚”在孔子的学说中虽没有理论性的阐述,但与“诚”一脉相通的“礼”则是儒家思想的直接渊源。
孟子时期,“诚”不仅成为理论概念,而且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是故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这里孟子使“诚”逐步成为体验道德本体、规范人们道德行为的一个重要的理论概念。
荀子指出:“夫诚者,君子之所守也,而政事之本也。”荀子发挥了孟子“诚”的思想,使“诚”与“政”相结合。由做人之道扩展为治世之道。
在《礼记·中庸》里,“诚”成为“礼”的核心范畴和人生的最高境界:具有诚笃的品德和态度,可以贯通多种仁义道德,成己成人,甚至能够尽人之性,尽物之性,达到“天人合一”的境界。《礼记·大学》指出,“诚意”是“八条目”中连接“格物”、“致知”与“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重要环节,成为道德内养与外成的关键点,具有促进道德完善、家庭和睦、国家兴旺、天下安宁等多种社会功能。到了宋代,周敦颐则在《太极图说》中进一步把“诚”看作仁、义、礼、智、信这“五常”的基础和各种善行的开端。由此可见,儒学视“诚”为道德的根本,高度重视其在成己成事方面的重大功用,并不断地赋予其丰富的内涵。
“信”属中国伦理思想史的范畴。孔子认为“信”是仁的体现。“与朋友交,言而有信。”“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孔子要求弟子要“言必信,行必果”。
孔子对“信”的阐释影响着儒学伦理道德内容的产生和发展。孟子虽然强调“义”,并且规范了道德原则的“仁、义、礼、智”四德,但同时也赞赏圣人“使契为司徒,教以人伦:父子有亲,君臣有义,夫妇有别,长幼有序,朋友有信”,认为“仁、义、忠、信,此天爵也”。他认为“信”与“礼”具有同等的地位,是人的行为准则。
荀子也认为“然则凡为天下之要,义为本,而信次之”。他把“信”列为“义”之后,可见“信”在荀子观点中的重要地位。
到了汉代,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提出的“五常”:仁、义、礼、智、信,是在孟子“四德”的基础之上增加了“信”,视“五常”为最基本的社会行为规范。他认为“信”要求诚实,表里如一,言行一致。从此,自周以来所形成的这五种伦理道德规范,真正被官方认定,并对社会的道德规范有着深远的影响。
到了宋代,提出了“孝、悌、忠、信、礼、义、廉、耻”八德,作为人们的行为准则。从清末到民初,梁启超等维新派以“孝、悌、忠、信”这“四德”为基础,试图吸收西方近代道德精华,建构中国的新道德。辛亥革命后,孙中山等提出“忠、孝、仁、爱、信、义、和、平”新“八德”。由上可见,在儒学伦理道德形成的过程中,“信”是伦理道德概念的渊源。
诚信的重要作用
“诚信”是立国之本。《论语》:“子贡问政。子曰:‘足食,足兵,民信之也。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三者何先?曰:‘去兵。子贡曰:‘必不得已而去,于斯二者何先?曰:‘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中国古代的“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得民心者得天下,失民心者失天下”等治国之道,在于贵德崇义,而德义的主要内容则是诚信。诚信构成国德,支配国运。没有诚信的国家,就不能拥有长久而向上的国运。
文化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是一个历史的发展过程。中国传统文化是中国文化的主体部分,是我们从先辈传承下来的丰厚的历史遗产。它不仅记录了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发生、演化的历史,而且作为世代相传的思维方式、价值观念、行为准则、风俗习惯,渗透在每个中国人的血脉中,制约着当代中国人的行为方式和思想方式。中国古代的思想家们均极为看重诚信,把诚信作为一项崇高的美德加以颂扬,并把此伦理道德规范作为一种政治之道、交友之道、处世之道。在他们看来,“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信,国之宝也,民之所凭也。”“君子之所保,惟在于诚情。”“诚信,国之大纲。”诚信是使人与人相安共处、互爱互助的基础,也是社会安定和发展的基础。
中国几千年文明史证明,诚信道德已经深深浸入了中华民族的性格之中,成为中国传统道德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今天,我们正在建设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存在着秩序不规整,道德严重失范的现象。法制固然重要,它能起到事前警告、事后制裁的作用,而真正防患于未然,倡导一种正直和谐的社会风气,从思想深处规约人们的物欲、情感,必须辅以德治。这就要求我们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道德建设中切实提倡弘扬优秀的传统道德,而“诚信”是基本的出发点。没有诚信,就不会有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因此我们必须汲取传统诚信伦理为现代社会所用。
责任编辑 王碧清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