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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改革回答“时代之问”

2017-10-26

中华儿女 2017年19期
关键词:总书记法治习近平

“没有改革开放就没有中国的今天,也就没有中国的明天。改革开放是一场深刻革命,必须坚持正确方向,沿着正确道路推进。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

中国的伟大变革,总是在直面问题中展开波澜壮阔的画卷。而历史,透过一个个重要时刻,为其标注下鲜明的印记。2012年11月15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胜利闭幕的第二天,人民大会堂东大厅,再次锁定全世界的目光。中共中央总书记习近平在讲话中指出:“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接过历史的接力棒,继续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努力奋斗。这个重大的责任,就是对人民的责任。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

这,是新一届中央最高领导层的首次公开集体亮相。这,是一份满载承诺的政治宣言。殷殷话语背后,一个惊艳世界的“中国故事”,正悄然萌动,徐徐开启……

史无前例的伟大实践和深刻变革

2012年11月29日上午,几辆中巴车缓缓驶入巍峨矗立的国家博物馆。习近平总书记率领新一届中央政治局常委集体参观“复兴之路”展览,首次正式提出了中国梦。

2012年12月8日,就任中共中央总书记20多天的习近平,在温暖的深圳,开启了他履新后的第一次国内调研。

时隔20年,历史经典瞬间的重现,看似巧合,却意味深长。

离开深圳,习近平总书记又赶赴珠海、佛山和广州。这,也正是1992年邓小平南方视察时所走过的路线。

调研路上,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改革开放是决定当代中国命运的关键一招,也是决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招。

从广东返回北京20天后,十八届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的主题,就聚焦“改革”。

习近平总书记在这次学习中明确指出,改革开放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繁重的事业,必须一代又一代人接力干下去,“改革开放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

2013年4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文件起草组经中共中央政治局批准正式成立,习近平总书记亲任组长。

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注定是一场史无前例的伟大实践和深刻变革。

为了走好这坚实的一步,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奔波调研的足迹,生动地镌刻于中华大地的山水之间,体察世情民意、触问基层所需。人们透过这一幕幕,读解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锐意改革、带领国家走向伟大复兴的坚定信念与奋斗情怀。

2013年11月,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正式将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确立为“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两句话组成的一个整体,即‘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前一句规定了根本方向,我们的方向就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而不是其它什么道路。后一句规定了在根本方向指引下,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鲜明指向。两句话都讲,才是完整的。”

由前后两句话组成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是自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首次围绕改革设立的宏大目标。这一次全会作出的决定,共启动了60条、300多项改革举措,涉及的范围之广、力度之大,均前所未有。而《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下同)明确提出的经济体制改革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更是中国共产党改革理论的又一重大突破。

中国改革“再出發”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是中国改革“再出发”的一次总宣示、总部署、总动员。中国共产党带领全体中国人民,正用深入思考和丰富实践,作答着新一轮改革“全面”和“深化”这四个字的深刻内涵。

习近平总书记曾这样阐释:“全面深化改革,全面者,就是要统筹推进各领域改革,就需要有管总的目标,也要回答推进各领域改革最终是为了什么、要取得什么样的整体结果这个问题。”

全面深化改革,新在全面,难在深化。

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以问题为导向,统筹推进、重点突破的持久战。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改革是由问题倒逼而产生,又在不断解决问题中而深化”。能否有效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是衡量改革成效的重要标准。

全面深化改革三年多来,坚持“问题导向”是其鲜明特征。坚持问题导向,要善于抓主要矛盾,让全面深化改革既形成统筹推进之势,又展现重点突破之力。在一些重大改革领域,中央既作出整体推进的部署,又选准重点,鲜明提出改革的先手棋是什么、当头炮打哪里。在一些复杂的改革难题面前,中央引导大家去准确判断问题的主与次、轻与重、急与缓,用符合实际情况、符合改革内在规律的时间表、路线图,推动全面深化改革攻坚克难。

改革和法治,如鸟之两翼、车之两轮。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是一场注重法治引领、强化制度创新的根本性变革。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在全面深化改革中,要高度重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发挥法治的引领和推动作用。这一论断,鲜明定义了“改革”与“法治”的辩证关系,即重大改革要于法有据,立法要主动适应改革发展需要。

“人民是改革的主体”

全面深化改革改到深处,没有轻松愉快,没有现成答案,没有后退余地,没有徘徊理由。

针对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懒改、慢改、假改和不会改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多次指出,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须要尽责担当,既当改革促进派,又做改革实干家;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是抓改革的关键,要亲自抓、带头干,勇于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

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也不断围绕建立全过程、高效率、可核实的改革落实机制,开展改革督察,抓好改革试点等工作作出部署。

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是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的宏大布局。“获得感”一词,诠释着改革永恒不变的价值底色。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中,“人民是改革的主体”这一论断,格外醒目。

全面深化改革因为紧紧扣住人民所愿,紧紧依靠人民智慧,而充满生机活力。

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的又一次伟大觉醒。

正是这一伟大觉醒,孕育了她在新时期从理论到实践的一个个伟大创造。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高度,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从十八大正式提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到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集结号;从四中全会提出全面依法治国,到五中全会以新发展理念布局“十三五”,再到六中全会全面从严治党的新部署……一幕幕宏大布局渐次展开。

不忘初心,继续前进!

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的伟大实践中,习近平总书记已亲自主持召开了36次中央深改领导小组会议,共审议、通过重点改革文件340多个。

中国的全面深化改革,循前人改革之伟业,立足今天,面向未来,始终在路上,永远在路上。

责任编辑 王海珍endpri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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