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好精准扶贫与就业保障的组合拳
2017-10-25罗毅
罗毅
【摘要】精准扶贫与社会就业保障相辅相成,我们要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家针对脱贫攻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精准扶贫战略思想作指导,加大实施就业政策,构建公平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尽可能地做到培训一个人、就业一个人、脱贫一户人,打赢脱贫攻坚战。
【关键词】精准扶贫 就业 社会保障 【中图分类号】D601 【文献标识码】A
进入21世纪以来,我国的贫困人口分布呈现出小聚居、点状分布的态势,给扶贫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到湖南湘西考察时强调“实事求是、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精准扶贫”,首次提出了“精准扶贫”的重要思想。精准扶贫可以有效达到脱贫的目的,社会就业保障是实施精准扶贫的重要路径,两者之间相互作用、相互促进,我们要将就业政策纳入到社会保障体系当中去,从而更好更快地打赢这场脱贫攻坚战。
精准扶贫与社会就业保障相辅相成
截至2016年底,我国仍然有约4335万的人群处于贫困状态,如何让贫困人群真正享受到机会平等,进一步减少贫困人群的数量,提高人民幸福指数,最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是现阶段需要解决的大难题。社会就业保障确保贫困人群拥有公平的就业环境,为其构建相应的就业服务体系,主动为贫困人群承担就业压力,并积极鼓励贫困人群创业创新发展。精准扶贫与社会就业保障相辅相成,我们要全面贯彻和落实国家针对脱贫攻坚的各项方针政策,坚持以精准扶贫战略思想作指导,加大实施就业政策,构建公平的社会就业保障体系,尽可能地做到培训一个人、就业一个人、脱贫一户人,确保如期完成脱贫任务。
打好精准扶贫与社会就业保障的组合拳,夯实脱贫攻坚胜利的基础。按照扶贫户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地开展社会就业保障工作,从而致力于实现“三个目标”。一是“能转尽转”,尽可能保证每户贫困户中有一人转移就业;二是“愿培尽培”,尽可能保证每个愿意进行培训、且在劳动年龄内的贫困户都能够得到有效的劳动能力培训;三是“应保尽保”,尽可能保证全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都能够按时足量发放,同时适当增大对贫困人群的医疗保险报销比例,并引入大病救助政策。
贯彻和实施就业扶贫战略
就业扶贫战略,即通过多渠道帮扶,提高贫困人群就业率,以就业推进精准扶贫事业。首先,构建农村贫困人群就地就业模式。积极鼓励各类农产品加工企业、手工艺生产企业等进入农村,充分利用农村闲置土地、房屋等,实现企业生产的扩大化,为广大贫困人群提供就近就业的机会。政府可按照规定给予扶贫创业优惠政策,如税收减免政策、贷款担保政策等,并且为已经吸收就业的贫困人群提供基本的社会保险补贴以及岗位补贴,减轻企业的财务负担。
其次,构建“送岗进村”结对帮扶模式。通过采用“一对一”“一对多”的方式,吸引各企业、劳务中介、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等多方进村,实现对贫困人群的就业动员、筛选、吸收,提高贫困群众向就业岗位的输出效率,缓解农村贫困现状。
再次,政府支持增设农村公益岗位,实现对农村贫困人群的托底安置。政府提供财政补贴,为农村设置绿化保潔、设施维护、政策动员和宣传等公益性岗位,并根据最低工资标准、实际工作时间最终确定待遇标准。尤其是对于各贫困户中难以通过市场来达到就业目的的贫困人群,如残疾人、享受社会养老保险不超过五年的劳动人口等,可以安置到农村公益岗位中,让他们不仅可以通过简单的劳动而自食其力,实现就业脱贫,还可以减轻整个家庭的生活负担。
开展创业扶贫、培训扶贫活动
一方面,加大对创业扶贫的支持和鼓励力度,为农村贫困户创业提供贷款担保和资金补贴等。当地政府可借助产业扶贫的顺风车,为具有合适创业项目,并已经建档立卡的贫困户提供创业扶贫贷款担保,贷款金额在三万元及以下的可以不用提供担保或者是贷款抵押。对新创业的贫困人口,如果能够正常经营超过一年以上,还可以给予一次性的创业资金奖励。对于企业创业且能够吸纳大量贫困人群的,则为其提供创业扶贫担保贷款,适当给予其免息或者是降息的优惠。除此之外,对于建立创业园区的企业,则由政府为其提供低费用或者是免费用的创业场地。可按照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园区的标准,给予企业创业园区政策内的一次性奖励和补贴。
另一方面,加大对培训扶贫的支持力度,提高就业培训的精准度。针对农村处于劳动年龄且拥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群,广泛实施免费就业培训政策。由市和乡镇政府、企业、人力资源保障单位、高校等共同合作,整合各类培训资源,优化培训资源配置,采取订单式的培训模式,为贫困人群提供服务业、制造业等基础行业的就业培训。尤其针对农村无业妇女,为其提供家政服务技能培训、餐饮服务培训、农产品加工培训等,使其具有致富技能,从根本上实现就业脱贫。对能够积极参加培训的贫困人群,还应给予一定的培训奖励或补贴。
开启全民参保扶贫计划
精准扶贫和社会就业保障的顺利实施,迫切需要一项基础性的兜底帮扶,以此来使大量的贫困人群摆脱深度贫困的状态。
首先,实施农村人口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政策,确保贫困人群能够得到最基本的养老、医疗保障,为就业脱贫夯实基础。针对农村的低保户、缴纳保险困难户,政府可给予一定标准的费用补贴,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费用由政府与贫困人群共同分担。针对农村中重度残疾贫困人群,由政府负担其最低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费用,保证每一个贫困者都能够参保。实现全民参保扶贫计划,让每一名贫困者在达到退休年龄以后都能够拿到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并且根据国家政策,保证该基础养老金足额发放以及适时提高发放标准。与此同时,让每一名贫困者都能够得到居民基本医疗保障以及大病救助等,确定为低保、五保缴纳困难的群体则只需缴纳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大病保险等其余部分由同级财政补贴负担。对罹患大病的贫困人群,可适当降低大病救助金额限制,并提高大病救助保险报销比例,进一步为贫困人群提供切实的保障。
其次,切实做好贫困人群社会保障的异地搬迁工作,保证农村贫困人群的养老、医疗保险的迁移、转接。尤其是针对在外地就业并患病的贫困人群,做好医疗保险的报销转接工作,使贫困人群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夯实精准扶贫与社会就业保障基础机制
为了顺利完成精准扶贫的宏伟目标,实现社会就业保障的全面覆盖,势必要在组织、资金、统计、监督、宣传等方面加强管理,保障精准扶贫与社会就业的稳步进行。
一是在组织方面,加强脱贫攻坚组织领导,省、市、县、乡镇各级政府成立社会就业保障与精准扶贫工作小组,与各级人力资源保障单位充分合作,对农村扶贫人群的就业帮扶实现细化管理,做到各司其责、协同配合,构建社会就业保障体系,以达到精准扶贫的最佳效果。二是资金方面,要加大政府的财政投入,同时加强政府与社会资本、社会公益基金的合作,进一步扩充扶贫资金储备。三是统计方面,加强对农村贫困人群的信息统计工作,做到对贫困人群的精准识别。通过贫困人群社会就业保障的逐户调查,建立贫困人群就业动态管理库,实现全面动态监控,避免出现脱贫返贫现象。四是监督方面,针对各乡镇的贫困人群建档立卡,合理安排精准扶贫任务,实现精准扶贫与社会就业保障工作的协调运行。五是宣传方面,利用互联网宣传、调查登记宣传等活动,提高贫困人群对精准扶贫的认识,激发贫困人群的内生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作者为四川师范大学讲师)
【参考文献】
①唐丽霞:《精准扶贫机制的实现——基于各地的政策实践》,《贵州社会科学》,2017年第1期。
②伍强:《聚焦精准扶贫 推进转移就业》,《中国就业》,2016年第3期。
责编/温祖俊 美编/于珊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