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基层社保基金内控制度问题浅析
2017-10-23潘斌
潘斌
【摘要】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障制度改革不断深入,社保基金覆盖面越来越大,基金沉淀资金逐年增多,基金运行安全管理成为社会关注的聚焦点。本文探讨了在现阶段完善基层基金内控制度的途径,以规避控制社会保险基金运行风险,加强社保基金管理。
【关键词】内控制度 基金管理
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作为社会保障制度重要组成的社保基金,其参保覆盖面越来越大,基金规模,沉淀资金也越来越大,影响基金安全的风险点也在增加,社保基金内控制度对基金安全运行具有至关重要的意义。社保基金内控制度是保护社保基金安全,实现基金安全运行制定和实施的控制方法、措施和程序,是涉及多部门多环节相互制约的一种方法,是社保部门内部管理基金的一种自律行为。建立和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的有利于查错防弊、堵塞漏洞,确保基金运行安全,规范社保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行为,从而合理保证社会保障制度政策得以贯彻执行。
一、目前基层社保基金管理现状
依据全国建立的社会保障基金管理体系,目前基层社保经办机构管理的社会保险基金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等各项社会保障基金,其从养老、医疗、失业等各方面保障人民群众生活,解决百姓后顾之忧。
从社保基金运行管理上来看,基金收支分开核算,存在多部门多环节管理,其中基层基金管理和监督面临着更多的困难和问题。一方面社保基金资金量大,涉及多人群保障,违规违纪问题仍然存在。另一方面基金征收环节外部管理存在职责不清,相互推诿的情况,基金支付环节经办机构存在分部门经办信息沟通不畅,衔接困难的问题。同时各项社保基金统筹层次不一,养老、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工伤保险基金市级统筹、生育和医疗保险基金县级统筹。这造成了各保险基金内控制度难以做到制度制订和执行标准相统一,部分险种存在异地重复参保、重复享受待遇现象。
二、完善基层社保基金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国家层面不断完善社保基金的各项制度和内控制度,基层社保基金内控制度也随着各项基金建立而逐步完善,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存在着重业务经办轻基金监督管理,基金征缴和支付环节管理脱节的问题,由于基金管理认识不到位,造成基金存在违法违规冒领甚至被骗保的现象,严重影响了社保基金运行安全。随着基金覆盖面的扩大,基层社保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暂行办法》等法规制度,结合本地实际工作需要,健全和完善适合基层管理的社保基金内控制度体系,争取努力做到对基金运行过程中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监控不留死角,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和规章制度的得以执行,减少和杜绝人为因素影响,保障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三、基层基金内控制度存在的问题
(一)行政监督职责不到位,内部控制意识不强
社保基金监督主体为行政机关,涉及财政、审计、地税机关、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和监察机关等部门。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作为监督和执行内控制度的机关,职责是对社保基金的收支、管理的投资运营情况进行监督和管理,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及时消除社会保险基金运行过程中的安全隐患。但是基层存在其业务经办人员对社保政策业务不熟悉,专业素质低,内控制度建立执行力量薄弱的问题,同时又缺乏必要的监督力度和手段,导致内控制度监管流于形式。
(二)社保基金各险种分立,收支存在多环节、多部门管理,内控制度不完善
目前基层社保基金管理按险种设立经办机构,基金收支存在内、外部多环节、多部门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受部门和人员专业素质等多种因素影响很难建立完善的社保基金内控制度。而内部控制制度只是按险种分别就业务经办流程加以控制和监督。实际工作中基层社保基金制定的内部控制很不完善,不能做到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时对制度进行修订。
(三)岗位轮换制不到位,业务经办和财务管理工作严重分离,内部控制执行困难
内部控制制度重要的管理手段为业务相互制衡、相互牵制。基层社保经办机构存在人手少,管理险种多的问题,存在一人在同一岗位上工作多年甚至出现经办和监督岗位混岗现象。另外根据社保基金内控制度要求,基金收支经办流程和财务管理必须一体化,做到相互衔接,相互制约,不能各自为政。
1.业务环节存在的问题为操作不规范,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主要表现为:一是征缴和支付等环节缺乏相互制约的合理性,审核易出现管理漏洞,造成基金流失。二是档案管理内控制度受部分经办人员专业素质不高的影响,不能及时归案,甚至出现丢失档案资料现象。
2.财务管理机制不健全,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财务管理只按业务数据做账,不管业务操作流程,造成核算不清晰等问题,同时社保基金资金管理混乱侵占和截留时有发生,账实、账账核对程中,财务与业务、财务与国库、财政对账机制不健全,存在明显的漏洞。业务经办和财务管理严重分離,很难做到制衡和牵制。
(四)内部控制信息化程度有待提高
基层社保基金管理的信息化程度不高,就目前而言难以实现基金安全管理需要。一方面基层社保基金管理系统只能前台操作,后台数据库管理在上级部门,导致社保经办机构对操作软件控制力弱,容易出现安全漏洞。经办人员可以通过修改参保人员信息截留、冒领社保基金,造成基金流失。另一方面社保基金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上级要求配备了专业电脑软件设备和社会保险基金预警系统,但缺乏专业操作人员,信息化系统配备成摆设,社会基金监督预警系统难以发挥监管作用。
四、加强和完善基层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
(一)增强社保基金内控意识,加强基金内部监督
1.加强经办人员基金管理安全培训,强化基金内控意识。根据基层社保管理工作特点,定期不定期组织基金内控业务培训,提高领导和经办人员社保基金内控意识。基金内控制度执行过程应得到领导重视和经办人员的支持,使内控制度得到有效的执行。同时应做好内部监督,首先社保基金行政应建立监督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充实内部监督力量。其次建立内部控制审计制度,根据内部控制制度要求,每年安排一次专项检查,将内控监督落于实处。endprint
(二)梳理经办流程风险点,加强社保经办机构整合
积极开展基金经办流程风险评估,合理确定风险点,关键环节、关键部门及关键岗位。进一步加强基金财务收支、信息系统控制、审核审批、费用待遇结算,稽核征缴检查重点环节的控制。根据险种分立现状,整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从有利于业务开展和内控制度执行出发,合理设置机构,减少不必要的业务经办流程,从源头上控制堵塞基金防范漏洞。
(三)完善基层社保基金内部控制制度
1.强化授权审批和不相容崗位分离。对征缴基金缴费基数核定及支付待遇金额较大的,业务票据必须由经办、审核签字后及时报领导审批,全过程实现相互制约。对不相容岗位要实行分离制度,岗位设置时应考虑应有的监督和制约,提高业务操作安全。
2.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规范财务管理和核算,保证资金安全使用。其次,和业务经办部门加强信息沟通,做到财务核算清晰明了,及时对软件系统升级,使财务和业务数据共享,提高运行效率。再其次,根据社保基金内控制度规定,完善货币资金支出审批手续,定期不定期指定专人进行现金盘点和支出户存款核对,编制支出户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做到账实相符。财务专用章和票据分开保管和使用,票据的领用、注销,缴回实行登记制度。健全与县财政、地税、国库对账机制。
3.加强档案管理,对缺失和不完整的档案给予及时补全,每月未财务、业务档案分开装订成册归档,做到档案不结压。
(四)加强信息系统控制力,充分利用基金信息预警系统,加强非现场监督
一是根据软件信息管理要求,经办人员根据自己的实际工作提出征缴、支付、财务业务需求,升级软件系统,从业务层面上堵塞软件系统安全漏洞,提高业务经办水平,加强信息系统控制力。
二是建立软件操作岗位责任制。经办机构根据征缴、支付、财务管理等岗位职能,建立软件操作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操作权限,建立相应的控制制度,严禁一人操作业务流程全过程,杜绝不相容职务用户账户交叉使用。
三是充分利用社会保险基金信息预警系统,加强基金安全非现场监督。充分发挥基金监管信息系统作用,定期监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业务流程,对非现场监督发现的问题作出检查和分析,及时发现异常情况予以改正,同时做好信息披露,保证社会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行为合法、合规,规避控制社保基金运行风险。
总之,基金安全完整,关系广大参保人员的权益,关系政府部门的形象,要充分认识基金安全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基金安全管理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做到社会保险服务工作与安全两手抓,两不误。经常性组织开展安全风险点排查,对排查出的漏洞缺陷,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着力从机制、内控制度等方面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化解基金安全风险。教育警示工作人员增强法纪观念,牢固树立遵章守纪为荣,违规贪腐为耻的意识,自觉做到廉洁自律,洁身自好。强化工作人员风险防范意识,从经办服务理念、全面风险控制等方面培育风险控制文化,形成风险控制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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