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地方综合税对策探讨
2017-10-23母耕坡
【摘要】我国的“营改增”政策从在全国内试点到逐步的推进,以至于现在在全国内推行,这推动了我国税制结构的不断变化,优化税制,也减少了重复收税的弊端,实现税制均衡,标志着营业税的时代已经彻底过去,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提供有力帮助。在现代经济体制下,全面实行“营改增”的税制,对地方税体制也产生影响,不仅改变以前地方税的运行格局,还产生一些问题,因此需要我们详细分析“营改增”对地方税体制的影响,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完善地方税体系,让地方综合税顺应时代的发展,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希望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关键词】营改增 地方综合税 对策 问题
“营改增”的政策在我国是从2012年开始进行改革的,这一改革税制,把地方的主要上缴的营业税变成了增值税,这对地方财政来说是一种挑战,对地方企业来说是一个新的发展机遇,所以“营改增”政策对地方综合税制来说,具有很重要的作用。
一、什么是“营改增”?
“营改增”从表面看是把营业税变成增值税的简单表述,是把以前企业所要上缴的营业税的应该缴纳的税的项目变成缴纳增值税的项目,这一举措避免了重复纳税,只单纯的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税部门进行纳税,同时从我国的改革的整体部署角度出发,顺应着我国的社会发展的形势,为减少企业赋税,改革纳税体制,调动企业发展的积极性,促进企业的生产,刺激消费,调整企业结构等都能进行结构性的改革。
二、“营改增”政策实施后对地方综合税的影响
(一)地方税收入规模明显下降
以前,营业税一直是地方税的主体,所占纳税比重很大,一直以来因为需要征收的营业税的税额比较稳定,因此在地方税中的地位一直都很重要,这也是其他的地方税所无法达到的格局,但是在营业税改成增值税以后,地方财政收入明显下降,政府的财政支出仅仅依靠财产税、所得税、行为税等一些地方税种却无法满足支出的需要,因为缺少财力的支持,因此一些地方项目的建设就会受到限制。依靠这些税的收入和以前的营业税相比差距很大,因为这些小的纳税项目无法承担营业税在地方税种中的作用和责任,地方政府在资金紧缺的压力下,会想办法扩大预算外收入弥补财政收入,所以受到税制改革的影响,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和支出无法吻合。
(二)地方综合税的主体税种缺位,地方财政缺少支柱
虽然地方税的税种很多,但是营业税一直是地方税的主要来源,所占的比重很大,已经超过30%以上了,所以地方税中营业税很重要,是财政的主要支持力量。但是国家为了避免重复纳税,进行税制改革,这就对地方税造成冲击,地方综合税的主体税种缺失,从长远发展看,营改增的税制对地方发展影响很大,这种主体税制缺失不利于稳定地方的财政,对地方税制是一个很大的震动,所以要完善地方税制体系,政府需要财务措施,重新选择地方税税种的主体,弥补营改增的问题,完善地方税收体系。
三、“营改增”措施实施以前,地方财税体制的问题表现
(一)重复征税现象一直存在
因为我国的时代的发展,注重经济的变化,经济给社会的发展影响很大,不仅带动城市化的进程,对工业的发展也很有利,社会上的分工也是逐渐在细化状态,但是货物和劳务之间的界定就很不清楚,而进行“营改增”之前是营业税和增值税并存的画面,所以重复征税的现象很明显,这种税制体制,是非常不利于国家的经济发展的,因此更需要去改变。
(二)地方中的主体税种没有明确的规定
在一直以来,由于营业税所缴纳的税额多,占有的比例大,因此自然而然是人们把地方综合税中的营业会就当做地方税中的主体税了,认为一些并存的如中央和地方共享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等一些稅种都不是主体税,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营业税的弊端也凸显出来,我们应该充分的认识到营业税并不是我们地方的主体税,因为地方政府应该做全面的分析,确定好自己的主体税种,并于给企业的发展有指导性的作用。
(三)地方税的收入逐渐减少
以前地方政府的征税主要依靠的是营业税的缴纳税额,但是从分税制度以后,随着中央政府的财政收入不断增加,财政的直接支出份额不断的减少,这就给地方财政收入带来影响,地方财政也是份额逐渐增加,收入在减少,这无形中增加了中央的控制权利,不断的扩大地方的收支缺口,这很不利地方政府的调控作用的发挥。
四、完善地方综合税的对策
(一)调整中央地方利益关系、加强国家和地方税之间的沟通
在实施营改增政策以前,国家和地方的税务部门都是自己管理自己的,两方面几乎没有交流和沟通,这给一些纳税人有空子可钻,影响地方的征收纳税的数额,也减少地方综合税。所以在实施新的税制政策以后,就应该首先处理好政府的财权和事权的关系,保证两者之间的统一,然后加强国家和地方的税务部门的沟通,合理的利用现代的信息技术,不仅可以进行税务信息的交流,还可以做到资源共享,这样可以减少政府财政收支间的不平衡,提高税收的征收效率和使用效率,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
(二)增加地方新税种
因为实施“营改增”政策以后,地方的主体税种缺失,这就要地方政府采取措施改变着一状态,不仅要培养新的主体税种还要增加地方新税种。政府可以将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纳入财产税中,开可以增开一些税种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可以增加遗产赠与税,环保税、文化教育税等一些税种,这种税种的增加都是为了政府的公共事业服务,促进他们在运行中的一些问题的存在,地方政府应该因地制宜的新增税种,不仅缓解政府的压力,还可以长期的保证地方综合税的收入的增加。
(三)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权
增加地方政府的税权可以为地方政府赢得更多的管理税收的能力,同时也能够完善地方税务管理。地方政府应该在国家的宏观调控的影响下,合理的调整税权,合理划分税种,明确财政的收支范围,对于地方税中一般的税种,可基于中央统一立法,为地方政府赋予相应的减免税权,调整税率权,还可对地方税种制定实施相关细则。
(四)提高税收征管的实效性
征收税务的实效性对于地方税的管理很重要,因为在营改增政策以前,国地税是没有联系和交流的,这给一些人可乘之机,逃税现象很多,地方的税收不能得到保证,甚至逐渐减少,但是在实施营改增以后,国家和地方的税务交流增加,相互配合,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全面的服务。在管理的时候借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加合作,提升税收征管实效性,便于地方综合税的管理。
结束语:
营改增是我国新的税制改革的途径,这也是时代和社会进步的产物,因此作为一项重要的国家财税的改革,就需要各地方政府相互之间的配合,完善地方税收体系,在矛盾与问题之间寻找到合理的对策,加强管理,地方政府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合理划分权利,从弱项入手,改善税制,利用营改增的优势,完善地方的税收政策,带动地方的财政收入。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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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对地方税收专业化管理的思考[J].李锐.税收经济研究.2011(05).
[3]我国地方主体税种选择问题研究[J].马凯.东方企业文化.2012(01).
作者简介:母耕坡(1973-),男,汉族:河北乐亭人,大学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研究方向:地方税收、经济管理。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