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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时代国家间的法律相互性(之四)

2017-10-23韩丽纮

现代交际 2017年19期

韩丽纮

摘要:今天的世界是一个全球化的世界,全球化不仅仅是经济的全球化,更带来上层建筑各领域的全球化。全球化带来法律的全球化,法律的全球化推动了人权保护和人权法律的相互借鉴和彼此作用,继而促进全球法律的进一步交流和价值趋近化,从而使世界各国从中受益。

关键词:全球化时代 国家间 法律相互性 完善中国的人权保护

中图分类号:D6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5349(2017)19-0053-01

法律全球化中涉及的國家间人权保护问题,无论你持什么样的观点,也无论你是否接受和赞同,人权保护的全球化已成为国家间相互关系的一大亮点,并将随着法律全球化这一事实不断纵深发展。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人权保护日益成为国家法领域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也成为各国之间处理相互关系的一个重要议题。

一、借鉴他国经验,限制政府的公权力

孟德斯鸠说:“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变的一条经验”①。如果一个国家政府的公权力过大,那必然会压缩和限制公民权利,人权的范围必然会相应减少,人权保护也会沦为空谈。宪法至上,法律至上,这是几年来争议不断的话题,一个给予百姓人权保护的国家,一定是一个宪法至上的国家。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只有它拥有了不可违抗性,拥有了法律的最大权威,才真正能将政府的公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人权保护才能真正落到实处。

当然,限制政府的公权力并不简单,这需要我们制定一套严格的法律程序,让政府各部门各机关各级工作人员都能在法律的范围内行事,依法行政,按照法律的正当程序来审批、备案。来立法、司法和执法。除此之外,在公权利行使过程中,还必须设立监督机制,缺乏监督必然导致腐败和权力的滥用,仅仅靠道德的力量是有限的,所以首先的最低底限就是法律,法律是限制公权利的最后一道屏障。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不妨借鉴西方发达国家的做法,当我们了解观察西方国家的政府管理体制和公职人员的行为方式时,往往会感慨他们的公正廉洁,他们对自己手中权力的自觉限制,对人民人权的保护和尊重。人无完人,他们当然不是天生具有法律的正义观,更非天生喜欢限制自己权利和自由的人,而之所以能做到对人权的尊重,一切来源于法律的完善和监督机制的到位。这正是我们中国在人权保护过程中应该多加学习的。法律全球化的今天,任何一个国家都不可能孤立于世界之外,只埋头发展自己的法律规则和自己的独特做法,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法律整体,借鉴、吸收,才是一国发展之道。

二、借鉴三权分立的优点,完善我国的司法程序,实现司法公正

三权分立是很多西方国家的治理方式,也取得了突出的成效,它让立法、司法、行政机关各自独立,互不干涉。尽管经过社会主义法治化过程的不断创新和改革,我们赋予了司法部门很大的自主权,但在司法程序中,法律精神和法律公正还有所欠缺。

三、加大人权素养的培育和宣传

中国一直以来对人权的培育和宣传不够,因此,应加大对人权的宣讲,多些对人权保护的正面案例,对老百姓关心的民生问题多方关注和解决,让百姓老有所依,病有所养,生活环境优美和谐,有不能解决的事情及时运用法律去解决,最终必然建立一个公正有序的,尊重人权、保护人权的社会。在这一点上,我们对其他国家的做法加以吸收借鉴,最终形成中国自己的人权保护特色。

总之,人权保护是一个国际性的话题,随着全球化时代的迅猛发展,国家间必然在法律上相互联系和借鉴,而人权保护是国家法律的一个重要方面,吸收借鉴各国人权保护法律的精髓,在国际人权法的统领下,人权保护必将带来新的发展。

注释:

①(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上)[M].商务印书馆,1961:101.

参考文献:

[1]杨泽伟.试论人道主义干涉在国际法中的地位[J].法学研究,2003(3).

[2]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人权状况[M].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

[3]江国青.演变中的国际法问题[M].法律出版社,2002.

[4]周忠海.和平、正义与法[M].中国广播出版社,1993.

责任编辑:于蕾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