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时代背景下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2017-10-23张彦涛
张彦涛
(362000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福建 泉州)
自媒体时代背景下司法公信力的提升
张彦涛
(362000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法院 福建 泉州)
一、自媒体时代的理论分析
(一)自媒体的概念
自媒体就是指一个普通公民或机构组织能在任何时间和地点,以任何方式直接访问网络,通过现代的科技技术与全球知识框架体系相联,提供并分享公民的真实看法以及自身新闻的一种传播途径和即时传播方式。
现如今,以微博、微信、空间、论坛贴吧为代表的自媒体,俨然成为网络传播最活跃的主战场和新兴舆论平台。其中的主角当属眼下炙手可热的新浪微博以及腾讯微信,所以自媒体时代也被许多人戏称为“双微时代”。
(二)自媒体的特征
1.大众化,极富个性
自媒体让每个人从以前的倾听者变成陈述者,从旁观人变成当事人,在庞大的社交网络平台上,每个人都是自己生活的记录者。他们能够在自己的“媒体”上畅所欲言,可以利用全球互联网任意发表自己的看法和观点,自媒体成为民众张扬个性、彰显自我的优良场所。
2.互动性强,传播速度快
不受限于时间和空间,得益于科技技术的发展,不管在任何时间地点,我们都可以管理自己的“媒体”,信息得以迅速传播,效率大大增强。讯息从产生到发表,其速度和高效,是传统媒介所无法比拟的。自媒体可以迅速将讯息传播给网民,网民也可以迅速地对讯息的效果进行回馈。自媒体与民众的距离几乎为零,交互性之强大令任何传统媒介望其项背。
3.良莠不齐,可信度低
我们的民众可以自己成立“媒体”,做媒体主人,传播的讯息也完全按照自己的想法随意地编辑,其中多是些人生感悟、生活琐事、时事评论以及相关专业的探索与思考等等。自媒体打破了传统媒介决定是否发表的瓶颈,让各种讯息任意地传播。个别的声音得到充分传播的同时,必然也会让一些与我们的法律、社会道德相违背的声音得以扩散。
另外,由于自媒体用户数的庞大,运行者大多数是草根平民,网络的开放性给了网民任意发挥的空间。而有些自媒体过快追求讯息传播速度,抑或是盲目追求点击率而忽视了讯息的真实性,导致民间某些写手群体拉低了他们的道德底线,直接降低了自媒体所传播的内容的可信度。
二、自媒体时代如何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提升法治理念
1.坚定法官的职业信仰
“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将形同虚设”,对于我们的人民法官而言,必须从自身培养对法律的信仰。我国司法实践中,法官的职业信仰缺失现象普遍存在,应增加法官职业道德方面的培训,使法官坚定职业信仰,培养出高尚的法律人格,从而能接受考验,经受诱惑,排除外界一切干扰,保持正直廉洁的法律职业操守,真正使法律信仰存在于心,让人民法官真正享有职业荣誉感,才能不断提高职业素养,以个人的人格魅力影响民众,引导他们对司法的信任。
2.培养公众的规则意识
相对于法官的职业信仰,社会公众的规则意识同样影响着司法公信力,是树立司法公信最为核心的心理因素。现实生活中,我们应当加大法治宣传力度,从而引导民众去真正了解法律,正确认识法律事实和客观事实的差异,促使其不仅仅追求自身的权利,也应积极承担自身的义务,努力使民众形成尊重事实、尊重法律、推崇法治的局面。同样的,在网络社会中,网民也应当坚守相应的行为规范,杜绝网络谩骂、网络传谣,塑造良好的网络环境。只有这样,司法的公信力才能真正深入人心,司法权威才能真正树立。
(二)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
法官的司法能力对于我国司法至关重要,解决日常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提高法治的宣传力度等等,都与法官的司法能力密切相关。所以要让民众对司法信任,法官必须要提升自己的司法能力。
1.提升法官驾驭庭审的能力
案件审判质量的优劣、司法水平的高低,都跟庭审水平密切相关。一方面,法官应在法律事务中不断积累庭审经验,掌握娴熟的庭审技巧和方法,准确把握案件争议焦点和当事人的心理,加大庭审过程中的释明力度,从容应对庭审中的突发问题;另一方面,法院也要采取庭审评查、庭审反馈等形式,不断发现不足,总结经验,提升法官的庭审驾驭能力,促使法官能以良好的职业风貌影响社会公众去信任司法。
2.提升司法文书释法说理水平
司法文书不仅与当事人紧密相关,而且连接着社会公众,一份优秀的司法文书有利于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提升我国的司法公信力。一方面,司法人员在审判过程中应当认清法律关系,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作出正确的判断;另一方面,我们的司法人员在处理司法文书的时候,还应做到逻辑紧密,条理清晰,增强司法文书的理论性,对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作出严格区别,削弱民众对审判结果的误解,提升我国司法公信力。
(三)加强信息的沟通与交流
1.加大法治理念宣传力度
新闻宣传是法院自身信息传播的重要手段,还是公共管理得以落实的重要途径。法院要通过加大宣传力度,促使整个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培育民众的法律意识,使民众能区别法律事实与客观事实的差异,进而对司法效力形成信仰,崇尚法治。
2.建立专门的舆情应对平台
基于网络信息传播的特征,在网络环境下,司法方面的相关负面信息是通过“几何状”传播形态向社会扩散的,网民们在缺乏专业的法律意识形态情况下,容易盲目跟风,随波逐流,论坛跟帖、微博跟风现象严重。本文建议,法院应当建立专门的舆情解答平台,例如建设官方网站、开通官方微博,了解民众的心理,收集意见和建议,为民众答疑解惑,通过互联网的开放平台,让民众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实际难题。这样通过统一规范的平台,避免了许多不良不实信息的传播,净化了网络舆论环境,从而提高民众对司法的信赖和信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