弱视患儿在基层医院中的治疗效果分析
2017-10-21丁荣
丁荣
【摘要】目的:分析在基层医院中弱视患儿的治疗效果及主要影响因素。方法:选取我院2009年8月-2012年11月期间诊治的弱视患儿167例,对患儿的疗效进行分类评价并对疗效影响因素进行多因素分析。结果:167例弱视患儿中痊愈数为35(20.96%),基本痊愈数为55(32.93%),进步数为46(27.54%),无效率为31(18.56%)。不同程度的弱视眼的平均视力,治疗后平均视力均有了显著的提升(P<0.05);以弱视患儿达到基本痊愈标准为阳性,对影响因素进行多因素分析,年龄、弱视程度,家长的文化程度,患者的依从性均是影响弱视患儿疗效的危险因素。结论:基层医院中5-12岁弱视患儿治疗效果的保证需要家长及患儿对治疗的积极配合,并同时秉持早发现早治疗的原则,在弱视程度较轻的情况下进行综合性治疗。
【关键词】弱视;疗效;因素分析;基层医院
弱视,指在眼部无器质性病变的前提下,单眼矫正后视力仍低于0.9的患者,年龄较小的儿童应再根据年龄因素进行分析,一般儿童达到5岁时视力值应达到1.0以上。目前在临床眼科中发病率较高,其主要病因为视力发育期间,视觉细胞受到的有效的刺激不足,使视觉发育不完全,导致视觉功能較弱[1]。在基层医院中,目前主要的治疗方法为长时间的综合治疗对患儿的视力进行矫正[2]。现将我院2009年8月-2012年11月期间诊治的弱视患儿167例治疗效果进行分析,现报道如下。
1一般资料与方法
1.1一般资料
选取我院2009年8月~2012年11月期间诊治的弱视患儿167例,入选标准:年龄为5~12岁存在单眼矫正后视力值低于0.9儿童,5岁以下的患儿本院收治较少,且年龄因素影响较大,本次研究不纳入分析。排除标准:眼部或大脑伴有器质性病变的儿童。患者年龄5~12 (8.45±1.5)岁,其中男81例,女86例,其中单眼弱视142例,双眼弱视25例,弱视眼共192只。轻度弱视107眼,中度弱视54眼,重度弱视31眼。斜视性弱视33例,屈光参差性弱视45例,屈光不正性弱视76例,形觉剥夺性弱视13例。
1.2治疗方法
所有患儿在入院经诊断后均采用综合治疗手段进行为期10~24个月的视力矫正,治疗手段包括:(1)遮盖疗法:在常规或交替遮盖的前提下进行一些类似穿针的精细活。(2)视刺激器疗法(CAM疗法),利用弱视治疗仪进行系统治疗。(3)佩戴合适度数的眼睛进行矫正,至少需要佩戴6个月以上才能出现效果。(4)儿童不推荐药物治疗,但需注意日常饮食,注意营养平衡。
1.3疗效及分类标准
按照1996年4月甘晓执指笔中华眼科学会全国儿童弱视斜视防治学组制定的弱视疗效及分类标准[3]对患儿治疗效果进行评价及分类。疗效标准,①无效:视力提高仅1行不变甚至退步;②进步:视力值提高≥2行;③基本痊愈:矫正视力提高至≥0.9;④痊愈:出院后三年随访,视力值仍保持正常。以上标准为单眼视弱,若双眼视弱则取双眼平均值进行比较。
弱视眼分类,轻度视弱:单眼视力0.8~0.6。中度弱视:单眼视力0.5~0.2。重度弱视:单眼视力低于或等于0.1。若患儿为双眼视弱,则按照视力值最低的眼进行分类。
1.4统计学方法
患者的所有统计学数据处理均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处理,组间计量数据采用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数据采用X2检验,均以P<0.05代表组间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结果
2.1不同弱视程度眼治疗前后平均视力变化情况
不同程度的弱视眼的平均视力,治疗后平均视力均有了显著的提升(P<0.05),具体结果见表1。
2.2弱视患儿的治疗疗效情况
167例弱视患儿中痊愈数为35(20.96%),基本痊愈数为55 (32.93%),进步数为46 (27.54%),无效率为31(18.56%)。不同类型弱视患儿的治疗疗效情况之间并无明显差异(P>0.05),具体结果见表2。
3结论
弱视患儿的产生除了某些先天性因素导致的外,大部分患儿是由于视觉发育期间家长没有注意儿童视觉的训练,或没有给儿童补充种类的丰富营养,放纵孩子的挑食行为,从而导致孩子的视力功能发育的不完全[3]。弱视要尽早发现,家长平时注意观察孩子坐姿是否正确,看书是否离书本太近,认识是否两眼一起注视,发现异常应及时上医院做相关检查,排出器质性病变。积极佩戴合适的眼镜、遮盖,进行仪器训练等[4]。本研究的因素分析也证实了这一点,患儿依从性及家长的文化程度为疗效的危险因素。除此之外,患儿的年龄,弱视程度也均为危险因素,目前临床上对弱视患儿的治疗原则即为早发现早治疗,随着患者的年龄的增加,若没有对弱视眼进行一些积极的处理,不仅导致患者的视力不断降低,并一旦年龄超过视觉发育的敏感期,视力的矫正会变得越来越困难,而8岁前属于儿童视力发育的敏感期,在此前对儿童的弱视进行矫正效果较好,此次研究以8岁为分界线,讨论年龄对疗效的影响,结果显示9岁前后患儿的疗效有显著的差异。通过单因素分析弱视类型对疗效影响的结果显示,弱视类型对疗效并无显著性影响,与己知报道[5]结果不符,但屈光参差性与不正性弱视基本治愈率相似,与其研究结果相同,其原因可能为本次研究调查的样本不够大,因此各组间未显示出明显的差别。本研究用综合治疗的手段,多方面的对患儿视力进行矫正,效果显著,不同弱视程度的弱视眼的视力均得到显著的提升,并167例患儿中痊愈率达到20.96%,但仍有18.56%的患儿并未得到好转,其多见于年龄过大及对治疗配合性较低的患儿。
综上所述,基层医院中5~12岁弱视患儿治疗效果的保证需要家长及患儿对治疗的积极配合,并同时秉持早发现早治疗的原则,在弱视程度较轻的情况下进行综合性治疗。
参考文献
[1]李倩,贺田琴,李明明.基层医院综合治疗弱视儿童效果分析[J].吉林医学,2011, 32 (29): 6204-6205.
[2]贺田琴,李倩.基层医院弱视儿童综合治疗效果分析[J].中国社区医师(医学专业半月刊),2009,11(09):98.
[3]沈亚萍,张群英,安静等.早期干预对学龄前儿童视力的影响[J].浙江预防医学,2015,27(12):1275-1277.
[4]李倩,贺田琴,李明明.基层医院综合治疗弱视儿童效果分析[J].吉林医学,2011, 32(29): 6204-6205
[5]陈剑铭,魏建兰,吕艳.儿童弱视治疗的依从性分析[J].眼科新进展,2010,30(01):67-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