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监理的难点及相应处理方法
2017-10-21杨兴俭
杨兴俭
摘要:现阶段,我国的经济发展的十分的迅速,各式各样的工程建设也拔地而起。工程监理服务涉及工程质量控制和安全生产管理的技术服务,事关社会公众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更是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因此,我们一定要始终坚持、创新和完善这一项制度,同时对于工程监理的工作意义要不断进行认识和再认识,对存在于监理工作当中的问题要积极地解决,以促进建设工程中监理事业踏入健康、规范、科学发展的道路。
关键词:建设工程监理;难点;相应处理方法
引言
在我们国家工程监理这个行业兴起于在个世纪80年代,经历了30多年的风雨历程存在许多历史遗留下来的问题,社会在不断的发展,时代在不停的前进,与此同时,建筑行业也随着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工程监理属于建筑工程的重要环节同样需要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形式。建筑工程监理在建筑工程施工的过程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它负责监督工程进度与质量,配合承建单位的关系协调达成共识,顺利完成建筑工程的进度。使其保证各单位的经济效益的同时还能够对社会做出巨大的贡献。
1建设工程监理的难点
1.1主管部门对监理要求多且放权少
自从工程验收由核验制改为备案制后,验收主体和责任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工程验收主要由建筑工程监理单位主导验收,而行政主管部门只从程序上监督参建各方的工程行为是否合法,对工程验收只是起监督的作用,等到验收结束,再由监理单位向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登记备案,监理单位作为责任主体,对备案工程终身负责。但在实际操作中,存在部分地方行政主管部门不照章办事,仍然沿用之前的核验制,把每个工程项目的验收实权牢牢控制在自己手里,监理工程单位依旧没有决定权,但如果日后一旦工程出现问题,行政主管部门则把责任全部推给监理工程单位。显而易见,于情于理都不和逻辑和法规。古语曰:术业有专攻。监理工程单位作为参建一方,在工程验收上肯定比行政主管部门更专业。所以,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遵守法规,放开验收实权,谁验收谁负责。
1.2建设单位对监理的认知有限与干预过大
我国监理行业具有中国特色,是完全在建设单位的直接干预和管理下开展监理工作的,监理工作根本没有其独立性,始终受到建设单位的严重制约,建设单位委托监理是迫于国家有关规定,即使委托了监理,却不赋予监理相关的权利。驻地的监理人员则只是对安全控制以及施工质量负责,不但把监理职务独立性、客观性以及公正性破坏了,而且还会受到别的部门的影响,这就使得监理工作的开展十分困难,无法达到工程质量监理的要求,再加上因市场竞争、监理自身的弊病,在综合因素的直接影响下最终导致监理工作受到限制,其自身能力与作用也无法正常发挥出来。
1.3监理执业水平亟需提高
据了解,我国大多数监理工程单位都在不同程度上存在着诸多问题,如制度体系不够健全、内部管理混乱、技术条件不达标、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等等。更有甚者,部分监理工程单位在监理人员招聘的环节,托关系走后门,出现无证上岗执业的情况。无规矩不成方圆,在这样的环境中,这样的监理人员如何担当起监理的大任可想而知。作为一个监理工程单位,只注重盈利,而忽视服务质量,这样的行为无异于端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早晚要为自己的行为买单。因为备案制的实行,划分清了责任,即便验收完成,日后一旦工程出现问题,当时的监理工程单位作为负责主体将被追究责任。
2建设工程监理的难点的优化措施
2.1政府职能部门需出台监管和引导措施等政策
政府职能部门在做好对监理企业进行安全动态管理、企业资质管理、市场准入备案制、监理人员人证合一等方面监管的同时,还应重视对监理企业的业务经营环境的建设引导,为监理的业务市场营建“公平、公开、科学、规范”的运营大环境,扼制不公平或恶性竞争的不良现象。
2.2完善前期的监理规划和事前准备工作
一般来说,建筑工程公司和监理工程公司在达成協议,并签订监理委托合同之后,监理工程单位会委派本单位一个监理业务能力强,并且实战经验丰富的监理工程师,担任该建筑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建筑工程单位该监理工程师在开展监理工作中必须达到合同条款中的标准和要求。这就要求监理工程是能够结合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通过梳理与领会合同条款,制定以便于监理工作计划方案,如果该计划方案一旦经过建筑工程公司批准,就被作为能够直工作指导来指导规范监理工作的开展,对监理人员起着约束作用,从而真正实现监理的存在价值和意义。良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和监理规划是十分必要的。
2.3树立监管工作的原则,保证监管质量
监管工作的原则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①合理性原则。合理性原则其实就是在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时候,应该充分结合具体工程的环境条件、地理气候特征以及承包单位的综合实力情况等各个方面的因素来对施工单位进行科学合理的监督管理,在监理的过程中还应该严格按照相关的规定与标准来进行;②全面性原则。全面性就是在对工程进行监督管理的过程中应该从整个的工程的全局性出发,然后对工程中的每一个细节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更好地推进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③严格遵照合同中的相关规定原则。合同中的规定是监理工作唯一的依据,所以监理人员在对工程进行监理之前就应该对合同中的相关规定有一个充分的了解与掌握,并且在监理过程中严格按照这些规定来进行对工程的监理。
2.4加强监理队伍的教育以及培训
就提高技术素质来看,首先应在平时积累相应的经验,重视总结出工程中经常会出现的一些质量方面的通病。在成立项目监理机构时,要经过公司职能部门严格地审查,保证该项目监理机构相关人员的各项指标能满足工程开展的实际需要,这其中包括了管理水平、技术装备、实践经验、知识结构、监理人员的素质等。在监理企业开始运行之后,人员的资质会随着时间的推移以及人员自身的变化而变化,所以监理企业的管理部门在管理手段方面不能固守一种手段,要灵活开展使用动态管理等行之有效的手段。
2.5提高监理行业的管理水平
我国的监理行业发展的并不理想,因为政府监管部门对监理企业的监管不够严明,导致监理行业的弊端甚多,乱象丛生。因此,政府监管部门应该加大对监理企业的管理力度,出台积极有效的法规政策,严格整顿监理行业的弊端和乱想,促使监理行业步步正规起来,提高诚信力。为了加强监理队伍的监理责任感,出台处罚机制,若出现工程项目质量问题,对不负责任的监理人员要进行严厉的处罚问责,使每一个监理工作人员都自觉的遵守监理的纪律。提高监理企业的管理水平,推进高水平的现代信息化的管理。并加强行业的发展研究和管理研究,使监理企业的发展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业务更加的标准化,朝专业、诚信的监理行业标准迈进。
结语
总之,工程监理工作是一个责任性非常强的技术性服务,关系到项目工程的质量问题、安全生产问题和管理问题,而这些问题是广大人民最关心的问题,因为他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还关系到社会利益和社会和谐。因此,监理企业做好工程项目的监理工作,工程项目的质量保证会使社会更加和谐,国家更加稳定。所以,我们的政府监管部门和监理企业要共同努力,更加积极主动的促进监理事业朝更高水平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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