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大学生校园互联网贷款问题研究
2017-10-21杨亮
杨亮
【摘要】:随着互联网技术发展,校园网贷平台也快速发展起来,大大满足了现在大学生对物质生活的需求。但是也发生了很多校园安全问题,诱导大学生进行贷款,非法网贷进入校园,不良校园网贷平台的非法传播,很长时间我国校园网贷几乎无法控制和监管,体现了我国校园监管体系建立方面还处于不成熟的阶段。结合目前我国校园网络借贷的发展现状,系统地分析了我国大学生网贷存在的问题。并且大胆创新,为解决校园网贷存在的问题和规范校园网贷提出了建设性意见。
【关键词】:大学生;网贷;法律监管
一、大学生网络借贷发展的现状
我国的互联网借贷业务发展的时间并不长,在2007年我国才产生了第一家互联网借贷公司,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网络技术和金融领域也不断进行创新,使得互联网借贷领域实现了实质性的迅速发展。而校园市场作为网络借贷市场的一个细分市场,因为校园网贷交易形式灵活,交易程序简捷,交易手续简单,受到了学生们的喜欢。校园网贷平台给大学生提供了一种新型的资金取得渠道,既方便又快捷。既满足了大学生对购物的追求,又满足了大学生的消费需求。短短几年内,校园网贷不断发展壮大,现今已然成为千亿的规模行业。但是由于校园网贷是基于互联网和移动技术,与传统金融相比具有很多特殊性和复杂性,尤其校园网贷针对的是学生这个同样具有特殊性的群体,给我国对于P2P网路借贷行业的监管带来了很多新的问题和挑战,校园网贷交易形式灵活,交易程序简捷,交易手续简单。如今,大学生普遍还没有形成完善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以及消费观。并且大学生的日常消费主要来源于父母,追求享乐主义与超前消费的消费心理得不到满足,刚刚离开父母进入大学校园走向独立的大学生消费观在形成的过程中容易受到外界潜移默化的影响。校园网贷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方式和前卫的消费模式,给大学生带来了了一种全新便利的资金取得渠道,满足了大学生对购物的追求以及消费需求。通过艾瑞咨询的数据表明,在2015年,我国的网络借贷领域行业规模数额突破8000亿人民币,在未来的几年里,网络借贷行业将会一直保持增长状态,预计在2019年前后,网络借贷交易规模将突破达到3.7万亿人民币。然而大学生变成网贷的消费主体,但因为大学生没有收入来源,就造成很多问题的存在。如,许多校园网贷平台存在虚假宣传,大学生网贷陷阱危害大学生人身安全,更有甚者钻法律法制空缺,诱导大学生过度消费,对校风气以及社会风气产生不良影响。例如:2016年6月,一些校园网贷平台甚至要求女大学生拍裸照作为抵押获得贷款,这种情形被称为“裸条借贷”。截止2016年底出现的问题平台多达2307家,占总贷款平台的44%,可见校园网贷存在巨大隐患。
二、大学生校园网贷存在的问题
校园网贷借款速度快,在一些校园网贷平台上进行借贷,通常只需要几分钟,借款就可以到账。与此同时,伴随着校园网贷平台的大力宣传,许多网贷平台通过发展学生代理的方式与学生进行合作,取得学生信赖。校园网贷平台借款门槛较低、借款手续简捷,因此经常会产生虚假广告信息的宣传,从而产生不良的问题。当前我国大学生校园网贷存在着众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一)法律法规空缺
首先,我国目前对校园网贷行业没有明确的立法,所出台的部分相关管理法治的规则也是极少的。校园网贷本质上是给大学生借款人提供公募资金的的经济行为,我国法律体系对其和刑法上存在的非吸收公众存款以及诈骗等非法集资的经济限尚未明确,导致校园网贷平台在经营运行中,容易疏忽法底线,产生违法的经济活动。其次,对大学生校园网贷大学生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保密方面,缺乏严格的法制保护。大部分的法律规定普遍集中在行政法规与刑法方面。然而,刑法和行政法规指令对大学生借款人的个人信息的保护要求违法程度高,此外,刑法与行政法规在对信息泄露违法行为的处理时,也不能够为借款人受害者提供经济损失的补偿。我国的民法保护个人信息普遍以隐私权的方式,然而我国《民法通则》,对隐私权的范围规定并不明确,在校园网贷平台的运行过程中无法认定是否对大学生借款人的隐私权构成侵害。最后,国家针对校园网络借贷平台的法律法规虽然已经开始明确了对网贷要进行规范管理的态度,但在在实际执行过程中会导致很多问题无法明确法律责任。例如第三方支付平台属于央行监管的范围,而校园网贷平台属于银监会监管的范围,在校园网贷平台的实际经营发展过程中,往往都需要使用第三方支付来完成,这就使得实际的监管工作步调很难保持一致。缺失法律法规,导致校园网络借贷平台无法形成统一的行业准入门槛和行业管理标准,更缺乏机构的监管,因此违法校园网贷平台恶意扩张。
(二)行业缺乏自律
首先,校园网络借贷平台缺乏统一明确的行业领域管理准则。既没有清晰的行业管理和行业标准,也缺乏校园网贷领域的行业自律性机构。众多校园网贷平台在缺乏明确的行业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的情况下,为实现经济利益,在行业领域内进行恶意占领市场,抢夺客户。与此同时为了盈利的最大化,校園网贷平台随意降低贷款门槛,简化贷款的审核程序,提高对大学生放款贷款额度。其次,一些违规的校园网贷平台采取诱导的方式让大学生在不同的校园网贷平台进行借款,诱骗女大学生以手持身份证裸照抵押的形式来获得贷款。最后,部分校园网贷平台偏离信息中介的基础定位,依靠网络技术经营的本质,异化信用中介,存在资金私自自融、给大学生借款人不合规放贷、私设资金池、以及诸多线下营销等违规现象。借款后,高额利息与多种收费接踵而至。由此可见,目前我国校园网贷平台发展的自律性较差,无法对大学生借款当事人负责任,行业恶意竞争现象普遍存在,导致校园网贷行业无序发展问题日益严重。
(三)监管工作缺位
首先,校园网络借贷在我国是一种新出现的金融产业,尚缺乏明确的监管主体。因为校园网络借贷的建立不需要在银监会进行备案,产生监管工作缺位的情况。不需要特定的担保人,借款的打学生只要提供学生证和身份证,就可以在校园网贷平台贷款上万元。近两年,众多校园网贷平台纷纷进入高校校园。由于大学生可以在校园网贷平台进行巨额的贷款,最终因无法偿还借款被告上法庭的现象频繁发生。由于监管工作缺位引发的风险与漏洞引人关注。其次,校园网贷平台的合法地位徘徊在法律的边缘,始终无法得到确定。在缺少法律的监管和保护情况下,监管部门无法对校园网贷平台实行强力全面的监管。导致非法校园网贷平台进行非法集资等现象,大学生作为校园网贷平台的当事人,自身的利益无法得到保护。最后,校园网贷平台缺少明确的监管机制。大学生正处于青年时期,没有步入社会,思想不够成熟,缺乏对虚假校园网贷平台的辨别能力。校园网贷平台与学生在网络上直接实现交易。网络借贷的过程简捷,贷款标准低,大学生在轻松通过校园网贷平台解决自身经济问题的同时引发众多校园网络借贷的不不规范性问题。大学生在网络借贷中的权益没有保障,
三、大学生校园网贷的对策建议
大学生校园网贷是金融创新的产物,校园网贷给大学生借款人提供了一种新兴的金融融服务模式。但是在为大学生提供生活、学习、创业以及消费服务和满足大学生需求的同时,校园网贷平台也存在法律法规空缺,缺乏行业自律,信用体制不完善,监管缺位等众多问题,导致目前大学生校园网贷发展混乱的状况。所以,规范大学生校园网贷,政府应制定完善的校园网贷的法律法规;引导行业自律;完善信用体系;落实监管工作。
(一)完善法律法规
1.完善法律体系
首先,政府需明确规定校园网络借贷经济业务活动范围,对校园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进行确立,以明确的法律规章制度约束校园网贷平台不合规借贷业务的开展,为互联网金融服务的提供商准人制定标准,从而使校园网络借贷良性发展。其次,政府要落实制定相关法律政策的制定,实现校园网络借贷业务服务对象规范化。此外,要成立校园网贷监管部门,监察校园网贷的借贷流程。最后,政府应当通过法律法规充分保护合法经营的校园网贷平台的基本权益,对违法经法经营的校园网贷平台实行严厉的打击。法律法规对约束违法校园网贷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完善校园网贷的法律体制具体包括: 第一,订立《高校放贷许可条例》,全面推进校园网络借贷行业的合法性发展;第二,针对校园网贷制定专门的法律措施以及法律规范,明示校园网络借贷领域的贷款期限和错配行为的判定的标准。
2.加强顶层设计
首先,应该明确出台关于校园网贷的监管法规,对收费标准、贷款审批流程、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规范。明确校园网贷平台的实质管理主体及其所需承担的责任,对校园网贷平台的资金运作方式以及资金活动实行严格把控;明确校园网贷平台的法律地位,依法取缔和限制不符合法制规定的校园网贷平台的运作。其次,要对校园网贷平台的申请资质进行严格要求,提高校园网贷平台的准入门槛,建立完善的校园网络借贷统计监测指标体系,要求校园网贷平台向监管部门提交监测报表,避免那些滥竽充数、违法乱纪的网贷平台出现。最后,要建立违法乱纪的校园网贷平台的失信惩戒机制,通过司法校对失信校园网贷平台进行惩戒,加强打击力度,对违规的校园网贷平台实行及时关闭和财产清算,防范风险,不给不法网贷平台留下法律空缺。
(二)强化行业自律
1.规范行业管理
首先,政府应当发挥在校园网贷领域的引导作用,施行和建立行业自律公约,确立行业领域相关的行业标准。除此之外,政府以及监管部门应当完善对校园网贷行业的整治措施,避免虚假宣传情况的出现。校园网贷行业应当成立完善的行业领域管理协会,明确规定校园网络借贷平台的收费明细、贷款申请的门槛等。审查校园网贷机构和大学生借款人的信息以后,行业协会应当明示贷款存在风险,以此来规范校园网贷平台的运营,防止违规校园网贷平台的存在,影响行业发展秩序。其次,学生在校期间,学校应监控学生借贷行为,杜绝因贷款出现的各种暴力纠纷,并从校园第一关开始杜绝非正当经营网贷行为的出现。最后,政府应该引导校园网贷行业提高业务透明度,开展行业自律,进而实现校园网贷平台的自律和自我约束。建立校园网贷行业内部统一的标准,在校园网贷平台的行业内部开展平台与平台之间的信息交流,防止大學生在不同平台重复借贷的行为。同时,要求校园网贷平台明确贷款利率以及贷款风险,对行业利率和风险进行对外披露,使得大学生对校园网贷平台的借款成本和借款风险得到明确认知。
2.建立行业标准
校园网贷作为新兴行业,并没有针对性的行业规标准,但在校园相对集中性的范围内可以针对校园这一特定情况进行行业标准的要求。首先,应该尽快建立校园网贷领域的行业领域管理协会,并且应当联合各大高校制定校园网贷行业领域的自律公约,制订针对高校的经营管理规则和行业标准,针对违法乱纪软乱校园秩序,影响学生心理的网贷行为建立完善的惩戒机制,标准化校园网贷行业规则和提高校园网贷行业约束力。其次,政府监管部门应对网贷平台进行审核,并在校园实行平台内补联合,可以由实力较大的网贷企业牵头或政府引导组织成立校园网贷联合平台。在经营方式、经营范围、进入门槛等诸多方面明确行业准则制定行业内的审核际准。最后,充分发挥银监会等众多监管机构的领导作用,引导,参与、推进校园网贷行业协会的建设。就当下情况而言,校园网贷的行业标准可以考虑纳入如下内容:(1)校园网络借贷平台必须实现其服务费用,具体费用金额以及收费方式的公开透明。其中所收费用具体包含贷款业务的手续费,业务咨询费,贷款服务费,发生到期无法偿还贷款时的违约金以及罚息等在内的全部费用;同时,校园网贷的收费项目限制在合理的法律法规许可的范围内,全部收费的项目必须在校园网贷平台的官网进行明确表示,需要有举例方式的进行明示。全部没有提前明示的收费项目,都不可以出现在校园网贷的借贷合同中,大学生作为借款人有拒绝付费的权利同时可以向校园网贷的领域的自律协会或者监管机构进行举报。(2)对贷款存在的潜在风险进行明确提示,同时包括大学生借款人发生逾期贷款以及违约贷款时所要承担的后果,以及债务催还方式。
(三)完善监管流程
首先,针对校园学生网贷,应单独为学生制定大学生校园网络贷款流程监督机制,订立并明确规定校园网贷平台能够给予大学生校园网络贷款的每月最高额度、利率的最高数额、可提供的消费资金最高额度和一名大学生可同时进行校园网络借贷的平台数。校园网贷平台应当对以上信息进行明确的公示。同时,政府应规定校园网贷平台务必公开大学生校园网络借贷的准可协议。其次,国家财政部门,教育部门以及大学校园应该共同联合起来,出台对大学生创业扶持以及创新资金启动的政策,支持校园网贷平台对有创业需求的大学生进行放贷,倡导校园网贷平台与高校紧密联合,共同建立合作机制。为大学生的创业资金的启动提供适度性的贷款支持。网贷平台要建立大学生网贷项目,超出规定的项目将不予放贷,针对大学生创业资金的申请,则要由学校提供创业证明,及启动联合信用监管机制。最后,政府,银监会以及学校应频繁发布校园网贷平台风险性提示文件,从指令性全方面的监管校园网贷,揭示校园网贷平台的问题和漏洞。在以上各项措施完备监督后,经过层层审核,再给予学生放款。
参考文献:
[1]高志坚.促进校园网络金融贷款良性发展的思考[J].决策与信息旬刊.2016(8)
[2]李牧,徐颖.我国互联网校园贷市场法律问题与规则路径[J].深圳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7,34:90-96
[3] 霍丁鹏.从校园贷现状分析大学生的金融风险防范问题[J].经济研究导刊.2017(20):119-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