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整治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7-10-21徐正东
徐正东
摘要: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过程中无法忽略的问题就是我国的人口数量,我国土地资源由于人口基数原因,导致人均占有量较少,在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更应当加强土地资源的合理规划利用。当前形势下的土地整治规划方案有效的改善了农业生活生产的条件,极大提升了农业服务质量,但仍存在一些不足。本文针对当前土地整治规划存在的不足进行分析探讨积极寻求改进措施。
关键词:社会发展;生态农业;创新性;整体结构
引言:
当前社会发展形势下我国提出发展生态农业的号召,也在不断的加大土地整治规划力度,进行土地规划有助于切实提升农民耕地面积,提升耕种积极性,是提升农民生活水平的惠民工程。实施土地整治规划过程中国家也不断的完善相应基础设施建设,土地灌溉沟渠、土地结构布局、农村道路建设等等一系列的民生项目都属于土地整治规划范畴,体现了国家对农村发展的重视。
一、当前土地整治规划过程中存在的不足
1、规划方案缺乏差异性
我国一直在不断的探究土地改革的最佳方式,在过去的土地整治规划过程中由于技术条件和人力等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对于实施土地整治规划的区域采用较为单一的定量分析法,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做出相应的规划方案,在进行相关的测量和计算,使土地整治规划工作处于相对平衡的状态下,但规划过程显得有些片面性,缺乏对生态环境、人文地理等各方面的综合探究,各类专业用地的规模也分析也有所不足,致使土地利用存在不足,预算指标精确度也难以提升。规划方案也是根据规划区域的整体结构制定,存在难以根据实际情况做出调整的问题,规划方案缺乏一定的动态性,导致规划指导作用的降低。
2、土地规划创新性较低
当前形势下,在土地规划过程中存在过于注重评价的现象,对于土地资源整体的布局和资源配置缺乏相应的规划,目前来说一些建设用地难以进行自主分析安排,多是在相关部门的安排下进行,缺乏一定的创新性。部分地区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的过程中,难以及时转变适应当前发展需求的观念,思想较为落后,对于出台的整治规划方案难以有效执行,使土地的规划利用难以符合当前农村发展状况,存在一定的重复性问题。一些地区在进行土地规划时难以做出符合地方发展特色的规划,不会对国家政策予以变通,使土地规划流于形式,甚至部分地区的土地规划存在较多的相同内容,却不符合自身实际规划需求,致使难以发挥土地整治规划的积极作用。
3、土地规划管理水平和规划人员能力有待提升
目前,我国土地规划管理条例不是由统一部门进行制定,而是需要多个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合作协商。国家相关法治规定避免权力集中需要分权而定,但当前形势下土地规划的制定和执行都隶属同一行政主体,部分地方甚至出现了在土地规划中牟取个人利益的问题,管理机构缺乏一定的科学性。一些地区在进行农村土地规划时,基层的执行部门和规划人员缺乏一定的土地整治规划知识,使土地规划工作存在一定的片面性,对农民的利益造成损害。
二、土地整治规划的特征
1、土地整治规划需要专项规划
土地整治规划一般需要进行专项规划,土地总体规划是土地管理的关键和 基础属于宏观的规划,以区域的全部土地为对象,以土地利用为中心,对开发、整治、保护土地进行统筹安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针对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专项 规划,兼有微观和宏观之间的性质。
2、土地政治规划为控制性规划
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是一个控制性规划,通过土地开发整理分区和组织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对土地开发整理进行引导,达到宏观调控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目 的,与具有明确实施措施的规划设计有很大的差异。它是土地部门开展土地开发整理活动的依据,通过限制和引导个人或单位的土地开发整理方向和效益,以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的统一。
三、提升土地整治规划实施效果的优化措施
1、提升土地整治规划的监管力度
充分利用媒体力量,宣传土地资源的法律法规及政策,激发人民群众节约用地的自觉性和开发整理土地的积极性;宣传土地开发整理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县市政府要将土地整理作为加快现代化建设和城市化进程的重要措施列入议事日程,层层落实土地整理目标责任制,使土地整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有效地调动社会各界、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踊跃参与和支持土地开发整理的积极性和自觉性,并做好扎实细致的工作,推动土地整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制定科学的土地整治规划方案
针对规划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面临的新形势,在科学分析潜力的基础上,修改后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既要可行,又要科学,又要长远。把土地开发整理规划作为落实城市总体规划、城乡一体化规划、村镇建设规划的具体规划,使其更具有科学性、合理性;必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且有实力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提高规划质量和档次;修改完善后的土地开发整理规划要由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评审,对已经通过评审的规划,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依法管理,认真实施。
3、提升土地整治规划的执行力度
在千方百计加快土地开发整理工程进度的同时,也要牢固树立质量第一思想;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要完善公开招投标制度、资金使用制度和工程质量跟踪管理制度。各县市领导应建立质量监督小组,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及时整改。进一步加强土地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做到专款专用。建立國土、农林、水利、财政等专业人才和工程技术人员参加的质量验收小组,对优质工程和精品工程要进行奖励,对质量不合格的工程,要实行处罚,确保规划目标达成。
4、建立健全土地整治规划激励机制
加大对基本农田保护和补充耕地重点地区的支持,完善基本农田整治工程后续管护制度。探索建立耕地保护经济补偿机制,加大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财政补贴力度,对履行耕地保护、基本农田建设义务较多的区域实行奖励。对农民实行直接补贴,设立耕地保护基金制度,保障农民相关利益,充分调动地方农民耕地保护和建设的积极性。
结语:
当前社会经济发展形势逐渐加快,城市化建设进程也不断提升,在建设过程中不断的增加土地资源的使用,进行土地整治规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我国提出可持续发展战略,是为了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土地资源是承载自然环境的重要内容,应当在发展过程中加强对土地资源的利用与保护,避免出现土地资源荒废的现象,阻碍社会发展集成,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参考文献:
[1]余逍,瞿忠琼.农村土地整治规划中公众感知的问题剖析及政策建议[J].农村经济与科技,2017(17).
[2]陈天,李炳金.基于生态环境视角下的土地整治规划及其规划环评研究[J].环境与发展,2017,29(8):5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