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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你愿意吗

2017-10-20

人人健康 2017年19期
关键词:以房养老公证抵押

“以房养老”保险,即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这是一种将住房抵押与终身养老年金保险相结合的创新型商业养老保险业务,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14年正式开始推进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工作,至今已3年时间。而前段时间,北京曝出数10位老人遭遇“以房养老”骗局,导致失其居所,甚至背上巨额债务的新闻,再次引发社会关注。不法分子正是利用了老百姓对养老的迫切需求,以及大家对“以房养老”耳熟但并不深入了解的情况招摇撞骗。“以房养老”新方式为何没有普及,是否适合中国的老年人?本期“声音传递”我们一起来探讨。

房产理应留给子女

苏州市的李大爷———

自己辛辛苦苦一辈子挣来的房子未来成为别人的,有点不能接受,而且我们的财产应该留给子女,这是中国人的习俗。另外房子抵押给别人总觉得心里不踏实,老感觉房子不是自己的了,很担心抵押中途会出现别的问题,反而影响安定的生活了。

生活质量更好了

南京市首单签约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汤先生———

我今年75岁了,一个人住,打了十几年太极拳,身体还不错。市区有一套52平方米的老房子,按照市场价评估了115万。我有两个儿子,均在南京生活,都表示支持,并陪同做了财产公证。我当过6年兵,吃過很多苦,房子是自己挣来的,“以房养老”把房子盘活了。原本每月退休工资3600元,反向抵押养老保险每月多了5000多元的收入,生活水平得到了很大的改善。

养老模式的创新与新探索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主席黄洪———

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保险是保险业服务社会养老保障体系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创新,是应对人口老龄化、缓解社会养老压力的积极举措,意义重大。能有效提高老年人的可支配收入,使老年人的“死钱”变成了“活钱”,满足了老年人希望居家养老、增加养老收入、长期终身领取养老金的3大核心养老需求。

“以房养老”有很大的潜在人群

“以房养老”的首倡者、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孟晓苏———

“以房养老”产品设计得满足3个特征,即高房价的城市,高潜质的房屋,高素质、无子女或失独的老人。有数据显示中国老人有两亿人口,其中,没有子女的老人占10%,大概2000万。有1%的是失独老人,据老龄委估算是200万,并且以每年7.6%的幅度在增长。“以房养老”的模式实际存在很大的发展潜力。

“以房养老”面对经济社会环境的挑战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相关人员———

反向抵押养老保险的业务发展走在了前面,而相关法律法规还存在空白或是不适应业务发展的规定。反向抵押养老保险业务环节复杂,存续期长,涉及房地产管理、金融、财税等多个领域,需要多部门协作推进,相关配套政策的制定和落地才能更好的完善。

推行“以房养老”须清除制度性障碍

深圳市民政局———

“以房养老”存在一个非常敏感的制度性障碍,即“商品房产权70年”这一规定。目前,对于这一时限,政策尚没有给出完全清晰的解释。而只要这一问题未获解决,那么市场对于该产品的预期就会打折扣,由此带给消费者的影响也自然难以避免。“以房养老”的发展趋势不容置疑,最终的突破口是在政策准备程度上,从宣传、保障到回馈,期待“以房养老”可以探出一条更符合国情的道路来。

别让“以房养老”变了味儿

北京市司法局和北京市公证协会———

针对老年人群体被骗案例多发的情况,公证机构规定为60岁以上老年人办理赋予强制执行效力公证或涉及处分不动产的委托公证时,老年人必须由成年子女陪同,办证过程必须进行录像,并附卷备查。北京办理类似公证的刚性规定也将推广全国的所有公证机构。

司法部相关负责人提醒老年人不要轻信投资高额回报的言论,应多与家人、子女协商,必要时咨询专业人士。如果投资公司要求老年人用一套房屋作抵押借款投资,却不办理符合法律规定的抵押登记,而是要求办理委托代理售房的公证,那么就一定要提高警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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