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陈安国:“中央环保督察可深入到地县级”
2017-10-20郑挺颖
◎本刊记者 郑挺颖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陈安国:“中央环保督察可深入到地县级”
◎本刊记者 郑挺颖
9月15日,第四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完成对吉林、浙江、山东、海南、四川、西藏、青海、新疆(含兵团)等8省(区)的督察进驻工作。这也意味着,中央环保督察已实现了对全国各省(区、市)督察全覆盖。中央环保督察工作获得绝大多数群众的好评。那么,中央环保督察工作未来如何进一步推进?《环境与生活》杂志记者就此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安国教授。
国家行政学院生态文明研究中心副主任陈安国教授
近期网上流传着一个段子:“人民的好日子来了,经环保部门不懈努力,大部分实体工厂停了:钢筋厂限制生产了,印刷厂停了,家具厂停了,铸造厂停了,油漆厂停了,纺织厂停了,印染厂停了,模具厂停了,机械厂停了,钢管厂停了,喷漆喷塑厂停了,纸箱厂停了,五金厂停了,电镀氧化厂停了,饭店也关停了……空气质量将达到可食用级别,大家可以放心喝西北风了!”9月22日,《环境与生活》杂志记者问陈安国教授如何看待这种说法。
为提高环境质量必须付出代价
陈安国教授对记者表示:“实际上,一些地方政府平时在环保上不作为,中央环保督察组来了一急就乱作为,就走到了一种极端。我觉得,这是我们在现阶段要好好思考的问题。”
那么,问题该如何解决?陈教授接着说,“环保督察不是不让地方发展经济,而是要按照一定的环保标准和经济发展的规律来发展经济,对那些环保不达标、环境污染重的企业,还有一些生产质量水平低下的小作坊都要及时关闭,对那些高水平、高科技的企业应该扶持,对那些生态友好型企业应该支持加快发展。所以,在环保督察的同时,要鼓励地方进行‘双创’——创新创业。与此同时,地方上的小企业也应该不断提高自身的技术含量,加快技术改造,加快转型升级以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适应环保标准的要求,尽快与世界先进水平同步。宏观上来看,这是我国经济转型升级的体现,也是我们为生态文明建设,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和环境质量所必须付出的一些代价。”
环保督察有利发现重大问题
如何看待环保督察工作的效果,这也是很多民众关心的问题。
对此,陈教授给予了高度评价:“中央环保督察通过督察问责,对地方环保治理当中出现的一些严重违背党中央、国务院政策的一些不良现象,进行严肃查处。它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全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起到了很好的促进作用。比如说,最近落马的甘肃前省委书记王三运就是在中央环保督察当中发现了重大问题。所以,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甘肃对一些环保方面执行国家政策不力的现象,进行严肃处理,取得的效果尤其明显。”
那么,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出现的大背景是什么?陈教授认为:“这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迅速发展,生态环境问题也日益突出,环境保护工作的压力越来越大。以前,有些地方的环保机构、环保部门,对本地企业还存在一些地方保护主义,导致在环保执行等方面力度不够。在这种大背景下,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了这种环保督察的形式,通过督察组到地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督察,对地方环境保护起了很好的促进作用。”
是行政改革的重要体现
中央环保督察制度是不是借鉴了西方发达国家的经验?
陈教授思考了一下,谈了他的看法:“欧美等西方发达国家,虽然有一些类似的监察制度和体系,但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环境保护制度相比的话,还是有很大的差别。环保督察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采取专项环保整治制度的重要手段,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行政改革的重要体现,更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体现。通过环境治理、环境督察,能够把国家的一些环境保护政策、生态文明建设重要职责很好地贯彻落实下来,形成上下联动,取得很好的效果,而且能充分调动全社会的力量积极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治理当中去,对地方一些违法乱纪的现象,能起到很有效的问责、整改、促进作用。”
应该常态化、无缝隙、广覆盖
那么,中国特色的环保督察制度未来将如何发展?
陈安国教授说:“我们认为在十九大之后,应该进一步加大环保督察的力度,使其能够成为我国环境保护制度当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成为其中的亮点和关键点。”
作为国内最早认为环保督察应该常态化、无缝隙、全覆盖的学者之一,陈安国教授谈了自己的观点:“我认为,中央环保督察制度应该进一步发展完善,争取做到常态化、广覆盖、无缝隙,尤其要深入到地级、县级,甚至到乡村一级。这样对地方保护主义能起到破解作用,对环境违法现象能起到震慑作用。环保督察通过发现线索,然后及时反馈,对地方政府在执行环保政策当中的缺失缺位等现象,能起到很好的发现和治理作用,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发展经济与环境保护协同的政策彻底落实下来。”
组长由省部级干部担任
有的深受污染之害的基层群众把中央环保督察组比喻为手持“尚方宝剑”的“钦差大臣”,说中央环保督察组“要是早几年来就好了”。
陈安国教授听了笑了起来,“这么说也不是没道理。现在的中央环保督察组是党中央、国务院组织、派出的,督察组组长由现职或近期退出领导岗位的省部级干部担任,副组长由环保部现职副部级干部担任。中央环保督察组是站在全国的高度、国家的高度来进行督察的,对地方任何层级涉及环保问题的干部和各级政府都有问责的权力。”
与信访制度有何不同
中央环保督察组到了各省,公布的电话号码经常被当地群众“打爆”,很多群众都急于向中央环保督察组反映当地的环保问题。同样是向中央反映情况,这与信访制度有何区别呢?
陈安国教授解释:“信访制度主要是人民群众权益受到损害或不公平对待的情况下,对政府的一些运行过程当中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反映的一种制度,信访内容涉及面宽,除信访人反映的土地、腐败、城建、劳动人事、民政、政法等问题外,凡是生活中发生的涉及政治权力运行和政府职能行使的问题都可以信访。而环保督察制度,则是专门针对在环境治理过程当中的企业、事业还有政府等存在的一些问题,进行督察的一种制度。环保督察的范围比较特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