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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部首晒31省上半年“水十条”进展:全国优良水体比例微升

2017-10-20萧野

环境与生活 2017年10期
关键词:环保部水体整治

◎萧野

环保部首晒31省上半年“水十条”进展:全国优良水体比例微升

◎萧野

全国地表水水质总体呈改善趋势

前阵子,环保部先后晒出了2017年水环境大考的两份“期中成绩单”——“2017年上半年水环境形势分析”与2017上半年《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任务进展情况。这是环保部首次全面公开31个省(区、直辖市)的年度水质目标和水质情况。结果可谓喜忧参半:全国地表水水质总体呈改善趋势,然而各省(区、市)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地区完成全年水质目标难度较大。

8 省“好水减少”5省“坏水增多”

根据2017年上半年国控地表水监测网数据,环保部对2017年上半年水环境形势进行了分析,这是环保部第一次全面公开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年度水质目标和水质情况。自《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下简称“水十条”)发布实施以来,重点工程的实施和投入以及水源项目的集中整治,皆按照计划有序实施。今年上半年,全国完成饮用水水源综合整治项目2203个,水生态保护项目639个,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85个,河口海湾污染防治项目43个。总体来看,全国水环境质量呈改善趋势。

从全国地表水的水质情况看,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为70.0%(2017年目标为68.3%),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2%;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的水体比例为8.8%(2017年目标为8.4%),同比下降了1.7个百分点。

从各省份情况看,水质优良水体比例最高的是海南,达到100%,河北、天津、北京水质优良水体比例排名倒数三位。河北、吉林、福建、江西、广西、重庆、贵州、陕西8个省(区、市),水质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同比下降,其中河北的下降幅度最大,同比下降了7.6%。内蒙古、黑龙江、江西、贵州、陕西等5个省(区)丧失使用功能(劣V类)水体比例同比上升,陕西最多,同比上升4个百分点。

好水比例减少、差水比例升高这两个水环境质量恶化的比例中,江西、贵州、陕西均在其列。

降低劣V类水体比例是大部分省份完成2017年水质目标的关键

降低劣V类水体比例是关键

按照“水十条”要求,环保部已设置1940个国控地表水断面,这些断面是环保部代表国务院与各省(区、市)签订《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中的地表水考核断面,同时也是全国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城市地表水环境质量排名断面。2017年上半年水环境形势分析显示,全国共有27个断面水质下降,涉及河北省4个,吉林省3个,陕西、山西、山东、辽宁、江西、贵州等省各2个,云南、四川、黑龙江、广西、广东、福建、北京、安徽等省(区、市)各1个。在水质下降的断面中,总磷、氨氮超标最为严重,超过半数;化学需氧量次之,占25.9%,辽宁省鞍山市牛庄海城河有7个指标超标。

该分析还显示,超过一半省份距离完成2017年水质目标有差距,需奋力追赶,涉及河北、陕西、内蒙古、黑龙江、江西、广东、四川、西藏、吉林、山西、辽宁、山东、湖南、青海、宁夏、新疆16个省(区、市)。降低劣V类水体比例是大部分省份完成2017年水质目标的关键。

29 个省份均签订责任书

环保部放出的另一份水质大考“期中成绩单”——2017年上半年“水十条”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显示,全国水污染防治工作总体取得积极进展,但并不平衡——部分地区和行业进展滞后,按期保质完成2017年重点任务仍面临严峻的形势。

为分解落实“水十条”的水质目标,环保部建立了“流域-水生态控制区-水环境控制单元”三级水生态环境分区管理体系,逐一明确了1784个控制单元的地理范围和水环境目标,其中确定有343个水质需改善的控制单元,包括167个劣Ⅴ类控制单元将全部消除,49个控制单元要求改善到Ⅳ类水体,124个控制单元要求改善到Ⅲ类水体。对其他已达到水质目标的控制单元,水质不能恶化、不能降类。343个控制单元所涉及的29个(省、市)均签订了《水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涉及的有关地方政府须制定达标方案,将治污任务逐一落实到汇水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明确防治措施及达标时限,加大水污染管控工作力度,确保水质按期达到目标要求。

在2017年上半年“水十条”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通报中,环保部并未对“拖后腿”的部分予以回避,比如尚未完成方案编制公开的地区。截至2017年6月底,全国地表水343个不达标的控制单元中,有325个编制实施了达标方案,占94.8%,涉及重点工程7937个,投资6674亿元;但另有18个控制单元尚未完成方案编制公开,主要分布在广东、河北、陕西、四川和甘肃。

上半年全国黑臭水体整治完成近半

“水十条”明确指出了城市黑臭水体的整治时间表——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应于2015年底前完成水体排查,公布黑臭水体名称、责任人及达标期限;2017年底前实现河面无大面积漂浮物,河岸无垃圾,无违法排污口;2020年底前完成黑臭水体治理目标。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建成区要于2017年底前基本消除黑臭水体。

2017年上半年“水十条”重点任务进展情况显示,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2100个黑臭水体中,完成整治工程的有927个,占44.1%;河北、山西、辽宁、安徽4省的城市黑臭水体尚未开工整治比例超过30%。重点城市(直辖市、省会城市、计划单列市)681个黑臭水体中,完成整治工程的有348个,占51.1%;济南、青岛两座城市有3个黑臭水体的整治项目尚未开工。

未完成“水十条”任务的工业园将被摘牌

根据2017年上半年“水十条”重点任务进展情况的数据,在工业污染防治方面,今年上半年,全国累计完成7.5万个地下油罐更新为双层罐或设置防渗池。然而,湖南、广西、上海、西藏、江苏、内蒙古、浙江、天津等省(区、市)地下油罐更新改造工作相对滞后。

“水十条”要求,2017年底前,造纸行业力争完成纸浆无元素氯漂白改造或采取其他低污染制浆技术,钢铁企业焦炉完成干熄焦技术改造,氮肥行业尿素生产完成工艺冷凝液水解解析技术改造,印染行业实施低排水染整工艺改造,制药(抗生素、维生素)行业实施绿色酶法生产技术改造,制革行业实施铬减量化和封闭循环利用技术改造。

截至2017年6月底,造纸、钢铁、印染、制药、制革、氮肥6个行业,有1762家企业已完成清洁化改造,完成率达84.6%,不过,广东、安徽、四川、山东、湖南、辽宁6个省未完成企业相对较多。

工业集聚区是工业发展的重要载体,其水污染防治的底线要求是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水十条”强调新建、升级工业集聚区应同步规划、建设污水集中处理设施;2017年底前,工业集聚区应按规定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并安装自动在线监控装置,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提前一年完成。从统计数据上看,上半年,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1968家已建成集中污水处理设施,1746家已设置在线监测装置,完成率分别达到80.6%、71.5%,但云南、甘肃、新疆、青海等4个省(区)完成率低于50%。

当前部分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进展偏慢

今年上半年,全国完成饮用水水源综合整治项目2203个。

9月初,环保部印发的《工业集聚区水污染治理任务推进方案》要求,各地方政府和园区管理机构要不折不扣完成“水十条”要求;各牵头部门要指导存在问题的园区制定整改措施,各级环保部门应组织协调相关部门赴现场督导;对逾期未完成任务的省级及以上工业集聚区,按“水十条”规定,一律暂停审批和核准其增加水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并依照有关规定撤销其园区资格。

关闭畜禽养殖场超21万个

在城镇生活污染防治方面,截至今年6月底,全国新(改、扩)建污水处理设施809个,其中敏感区域(重点湖泊、重点水库、近岸海域汇水区域)内,有173个城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提标改造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国上半年新建污水管网17万公里,新建再生水处理能力300万吨/日。遗憾的是,天津、江西、内蒙古、广西、新疆、湖北、广东等省(区、市)这方面的工作相对滞后。

在农业农村污染治理上,全国上半年累计划定4.9万个畜禽养殖禁养区,面积达63.6万平方公里,共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21.3万个畜禽养殖场(小区),但有14个省(区)未完成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且关闭搬迁工作进展缓慢,它们分别是山西、吉林、黑龙江、湖南、广西、海南、西藏、贵州、云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

另外,2017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为2.8万个建制村,上半年已开工建设两万个(建成8509个),青海、吉林、天津、广西4个省(区、市)这方面的工作还相对滞后。

对9省区进行“水十条”专项督导

可喜的是,环保部从2017年1月起,逐月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工作,识别工作滞后的地区和突出的水环境问题,同时指导省级及以下环保部门参照此做法每月开展水环境形势分析。截至2017年7月,全国31个省份均已初步建立省级水环境形势分析制度,上海、浙江、河南、湖北、甘肃、宁夏等省的市(区)级也已经建立相应制度,定期分析公开水环境质量状况,针对污染反弹断面分析原因,及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治理措施,初步形成了既有权威又有预见性、引导性的综合督导机制。

环保部表示,当前部分地区黑臭水体整治进展偏慢,全国工业集聚区环境管理水平参差不齐,地表水总磷污染日益凸显,对于“水十条”要求与进展之间的差距,下半年将强化工作调度督导,推动年度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从9月份开始,环保部会同工信、住建、交通、农业、商务等部门组成“水十条”专项督导组,分成4个组,以长江经济带为重点,对工作任务量大、进展相对滞后的9省(区)——辽宁、黑龙江、安徽、江西、湖北、湖南、贵州、云南、宁夏,进行为期一个月的专项督促指导,帮助地方一起查找问题、发现短板并推动解决。据了解,本次专项督导后,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将按照工作程序统筹实施挂牌督办、公开约谈、区域限批等措施,必要时纳入中央环保督察范畴。

两份“期中成绩单”并不能完全反映今年水质大考的最终实力和全部情况,“期末大考”能否交出合格答卷,完成年度目标呢?让我们拭目以待。

(本文撰写过程中参考了环保部官网、新华网、《南方周末》《经济参考报》、绿色和平官网、经济观察网等信息,特此声明并致谢。)

上半年全国地表水水质优良(I~III类)水体比例为70.0%,比去年同期上升了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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