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兢兢业业 做绿色守护者
——记建德森林警察黄益民

2017-10-20撰文王晓娟

浙江林业 2017年9期
关键词:新安江益民中队

■撰文/王晓娟

兢兢业业 做绿色守护者
——记建德森林警察黄益民

■撰文/王晓娟

黄益民从事林业资源保护工作30余年,是全国6万多名森林警察中的普通一员。与所有森林警察一样,他坚守工作、不忘初心,冒风雨、顶烈日,上山下乡乐在其中,脚踏实地地完成好本职工作,日夜守护着绿色森林的安全。

内外兼修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

建德寿昌辖区内有5个大乡镇,204个行政村,1个国营林场,4个风景旅游区,17万余人口,76万余亩的林业用地。建德森林公安局派驻基层的中队共有4个。无论从管辖面积还是从工作量上讲,寿昌中队承担的任务是4个中队中最繁重的。2005年9月,组织对黄益民委以重任,让其担任寿昌中队的中队长。

在黄益民到任之前,由于多种原因,中队积压刑事案件8起,行政案件20余起。其中一起发生在辖区内李家大坑源村的滥伐林木案件,涉案当事人夏某的社会关系网比较复杂。发案近一年的时间里,相关人员对现场进行了多次勘查,都因顾虑较多且案件几经易手而未果。面对这样一个棘手的案件,黄益民没有一丝畏难情绪,毅然率领民警三次登上800多米的山,对滥伐山场进行了全面而细致的勘查,最终确定了滥伐林木的数量。调查期间,当事人夏某因对自己滥伐林木的危害性认识不足,且对办案人员有所顾虑,一直逃避在外。黄益民紧抓一切与当事人相关的有利线索,多次走访其家属、亲戚朋友,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亲友对其进行劝导、解释相关的法律政策,最终促使夏某投案自首。

在黄益民的带领下,中队全体民警通过近半年的苦战,不仅办结了所有遗留案件,对新发生的案件也做到了“发生一起及时查处一起”,大家的努力不仅让中队彻底摆脱了以往积案多、查处难的困境,而且还出色地完成了大队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在外部执法环境有了明显改善的同时,黄益民开始注重抓内部环境。中队办公室简陋局促,他争取资金买来新的办公、办案设备,给每一位民警配备上了午休椅子,要求中队每一个民警做到“人要精神、物要整洁、说话要和气、办事要公道”。2006年5月,建德市开展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活动,黄益民带领中队一马当先,采取了登门走访、聘请行风监督员、召开座谈会、到优秀单位学习等多种方法,多方听取群众意见,认真研究整改,积极开展创建活动。

由于工作踏实、成绩显著,市效能办在考核后给予了寿昌中队很高的评价:“工作任务重却完成出色,基础条件差却整洁有序,办案人手少却战斗力强。”寿昌中队的考核成绩在市林业局10个基层站队中排名第一,被建德市效能办评为“人民满意基层单位”。

创新警务化森林火灾于无形

1997年11月,黄益民被浙江省林业厅选调参加经济案件专案组时,由于连续数日加班,疲劳过度、抵抗力下降,染上了出血热,整整昏迷了六天六夜后才苏醒过来。他敬业而出色的表现,给专案组的每个成员都留下了深刻印象。在担任寿昌辖区负责人期间,他忙于扑救森林火灾、上山踏勘、下乡查案,老毛病又一次发作,妻子陪他到了医院,剧烈的疼痛使他几近昏迷。医生在无奈之下,给他打了两针“杜冷丁”,才算止住了痛。望着疲惫不堪的丈夫,妻子含着眼泪说:“你就向领导请个假,休息几天吧。”可他中午醒来后,感觉疼痛稍减,就立马又回到了15千米外的中队。

由于年龄和身体原因,2010年,领导将黄益民调到新安江中队担任普通民警。新岗位的工作重担骤减,但黄益民仍旧保留着勇往直前的工作作风。新安江街道的岭后社区位于新安江街道西部,东北面与千岛湖景区接壤,南面与寿昌镇童家村相连,西面与淳安县毗邻,有建德“西大门”之称。由于社区内山边厂矿、学校多,林间散坟分布杂,林区野外用火管理难度非常大。黄益民不畏艰难,主动要求领导把这块重点地区列为自己的责任区。

为从源头上消除隐患、防控火源,他督促社区加大对林区火灾隐患的排查力度,要求对林间180余座散坟登记造册,建立坟主责任制;排摸特殊群体重点人员,落实监护人责任制。结合社区实际,他提出了符合社区森林防火特点的《森林消防居民公约》设想,并付诸行动,成功将野外火源管理以及奖惩规定等内容列入“居民公约”当中,实现了社区居民对森林消防综合治理工作的民主参与和基层自治。

在他的指导下,岭后社区与淳安石林镇毛竹园村、九龙源村,寿昌镇童家村、新安江林场朱家埠林区等周边9家单位签订了森林消防联防协议,并成立了森林消防、治安联(防)谊组织,每年召开两次联防会议,建立了村际间、村与周边单位间互动共防的森林消防联防机制。

要将森林防火工作做到深入人心,宣讲工作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门“利器”。已50多岁的他,通过自学PPT,进行多方研究,收集资料图片,做出了形象生动的森林防火PPT教程,专门用于给森林消防队伍上课培训。为探索森林防火的新思路,黄益民与社区领导积极制定了年终对社区干部、居民小组长以及护林员进行责任考核的森林防火工作机制,对责任区实行责任追究,凡是措施落实、预防到位、年内无火灾发生或扑救及时、成效显著的责任区,责任人每人奖励500元;凡是发现火灾隐患不作为、发现火情不报告、扑火不得力等情况,酌情扣除责任人奖金并追究其责任。通过推行以上的一系列举措,岭后辖区内无一起森林火灾发生,建德市“西大门”成功地守护了1.23余亩国家级生态公益林的平安。

认真工作做快乐的森林警察

“人生总是苦乐参半。”数年前的病根,让黄益民患上了多发性结石病等几种慢性病,每隔一阵就要去医院治疗。可黄益民依然保持着乐观向上的心态,与他一起共事过的同事都会被他的快乐情绪感染。他的脸上,始终洋溢着轻松快乐的笑容;他的心里,随时都能喷涌出欢乐之泉。

“又临冬至日,山火多觊觎;食国之俸禄,莫言断假休。”2016年冬至期间,森林警察连续数日开展不间断森林防火督察巡查工作,黄益民发此诗打趣道:“春节、清明、冬至……只要是天晴,我等基本是‘不认’祖先的!”

“星若不明月不来,我非公务上啥山。踏骑光点寻归路,即便半步也是难。”2017年1月,新安江辖区内发生一起警情,一名非法捕猎者的绳弓把一头耕牛活活地套死了。警情报到森林公安局时已经是傍晚时分,黄益民与另一位民警立马驱车到达事发山脚,登山时天已全黑。现场勘查、四处走访、收集线索证据、现场调解争执,他和另一位民警忙了整整一晚。后来,他写下了这首诗,以此表达他当时的心情,也算是“以苦为乐”了。

“登高方识归乡路,云端尽处是我家。”“莫道青竹不俏丽,成笛送君天籁音。”这是他在山上现场勘查时,见到美丽山景时的随口吟诵。

人生处处有清欢,森林警察黄益民似乎越来越乐活了。

人物简介:黄益民,男,1960年11月出生,1978年入伍,1982年入警,中共党员,曾任建德市森林公安局寿昌中队中队长,现任新安江中队民警,一级警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并多次获个人嘉奖、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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