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住房新体系
2017-10-20
构建以政府为主导的公共住房新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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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库观察】 近期,住建部会同八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并选取12个城市先行试点。紧接着,国土、住建部门又发布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确定首批13个试点。被认为将是引发住房市场和体系重构的政策分水岭。加快构建公共住房体系,建立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可持续的住房保障体系值得期待。
租购同权,中国住房市场拐点已至
“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为了圆百姓安居梦,我国正着力构建“购租并举”的房地产市场供应体系。当前,在“租购并举”的政策引导下,一线城市纷纷在公共住房和租赁市场发力,广州首倡“租购同权”,北京提出“共有产权”,上海划出一个“租赁城区”,而深圳则将目光聚焦棚改,采用“政府主导+国企实施+公共住房”的模式,重构公共住房供应体系。
“租购同权”,实质上是弱化房产证作为市民权利凭证的角色。由此传递出一个积极的信号,即未来租房与买房在市民待遇上的差别缩小将是大势所趋。“租购同权”不是要将本属于购房者的权利切割给租房者,而是要赋予租房者相应的权利增量来实现与购房者的平权。以就近入学为例,虽然“租购同权”让符合条件的租房者与购房者在理论上享有了平等的就近入学机会,但教育、医疗等的蛋糕只有这么大,如果“同权”只是对既有资源的再分配,并无总量增加,势必加剧对有限资源的无序争夺。因此,要想真正把“租购同权”中的就近入学、医疗等权利落到实处,政府部门必须在公共服务上做好统筹,构建保基本、促公平、多层级、可持续的住房租赁保障制度体系,使承租人在公共配套服务上享受与购房人同等权益。同时,大幅增加租赁房源,包括积极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租赁房建设,缓解住房供需矛盾。
随着“租购同权”机制的不断完善,虽然在短期内,租房者还会受到各种限制,以及资源供给有限、房源不足等因素制约。但从长期来看,随着“租购同权”全面铺开,以及相关待遇对租房者及时跟进,中国住房市场将迎来拐点。
北京、上海共有产权住房模式对比
政企携手,打造统一的智能化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
长期以来,住房租赁市场因缺少统一的租赁平台,导致住房租赁市场鱼龙混杂,“房虫”肆虐,城市“牛皮癣”泛滥。当务之急是政企携手,加快搭建统一的智能化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打通经纪管理、真房源和租赁管理三大平台,把公共租赁住房、长租公寓、开发企业自持房源、中介居间代理房源、个人出租房源全部纳入平台管理,实现供应主体、租赁合同网签、评价信用体系租赁环节的全覆盖及企业、人员、房源、评价、信用等信息的全共享,切实解决租赁市场中房源信息不实、租赁关系不稳定、租赁行为不规范等诸多痛点,更好地规范租赁市场各方行为,保障租房者的权益。要积极利用大数据等技术,通过实名身份验证以及人脸识别等技术,全面提高房屋租赁业务的可靠性、安全性。
8月9日,杭州住保房管局与阿里巴巴集团、蚂蚁金服集团签约,搭建全国首个智慧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将充分利用阿里巴巴的大数据、线上交易、评价系统及蚂蚁金服的网上支付、芝麻信用体系等技术,创新打造一个功能先进、亮点突出、大数据监管与开放式服务并举的智慧住房租赁监管服务平台。另外,从8月21日起试运行的成都住房租赁交易服务平台,将借鉴淘宝式的互评机制,有效监督租赁个人、租赁企业和从业人员。特别值得关注的是,深圳市年底前将筹建3-5家国有住房租赁企业,搭建政府住房租售交易服务平台,并于2018年6月底前上线运行。
政府主导,建立健全公共住房体系
实现“住有所居”的小康梦,必须从遏制土地财政入手,重构公共住房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建立低端有保障、中端有支持、高端有市场,并涵盖共有产权住房、限价商品房、棚户区改造住房、货币化安置等方面的住房保障体系。全面建立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双轨制,研究扩大公积金缴存覆盖面的措施,推进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调整。建立住宅政策性金融机构,为群众提供低息、长期稳定住房贷款。探索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自然人和各类机构投资者购买库存商品房,成为租赁市场的房源提供者。同时,在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基础上,打通保障房和商品房的政策通道,鼓励商品住房库存较多的城市通过货币化的方式,支持中低收入家庭在市场上购买、租赁住房。在这方面,广东省住建厅、发改委近日联合印发《广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6-2020年)》。深圳市“十三五”期间将收储不低于100万套(间)村民或村集体自有物业;鼓励300家开发、经纪、物管企业等转型为住房租赁企业;鼓励300家各类园区、总部基地、大学城区管理机构及驻地单位开展规模化租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