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在叶尔羌河流域开展胡杨林区生态保护水事治理和输水专项行动工作成效
2017-10-19夏运宝
【摘要】为巩固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成果,改善流域天然植被用水條件,基本遏制南疆地区生态环境退化趋势,2016年喀什管理局开展了向塔河生态输水、启动胡杨林应急补水、机井摸底调查和河道巡查执法等工作,成效显著。
【关键词】叶尔羌河流域;胡杨林;生态保护;生态输水;水事治理
为巩固塔里木河流域近期综合治理成果,改善流域天然植被用水条件,基本遏制南疆地区生态环境退化趋势,在全面强化农业节水、骨干河道治理等建设的同时,继续推进塔里木河生态建设与保护,保障向塔里木河干流下游的生态输水的目标。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生态保护行动实施工作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6]85号)及塔里木河流域管理局制定的《2016年塔里木河流域胡杨林区生态保护水事治理和输水专项工作任务的分解》文件精神及要求,2016年喀什管理局积极开展向塔河生态输水、启动胡杨林应急补水、机井摸底调查和河道巡查执法等工作,生态输水工作取得新突破。
一、流域生态环境及面临的问题
叶尔羌河流域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的西南部,塔里木盆地的西南面。流域东靠塔克拉玛干大沙漠,西接布古里、托格拉克沙漠,南以喀喇昆仑山为屏障,北与天山南麓余脉相毗邻。流域范围介于东经74°28′~80°54′,北纬34°50′~40°31′之间,总面积8.57×104km2。其中山区面积5.84×104km2,占66.9%;平原区面积2.73×104km2,占33.1%。
叶尔羌河流域在20世纪50年代末有胡杨林260万亩,基本处于自生自灭的原始状态;从50年代末到70年代末的20年中,除了人为的毁林开荒、樵采外,灌区及平原水库过渡引水、胡杨林赖以生存的河流断流,致使流域内部分河段两岸的胡杨林资源在数量和质量上大幅度降低,胡杨林面积由260万亩减少到142万亩,减少了118万亩。至70年代末,由于胡杨林资源破坏所带来的一系列生态问题引起了有关部门的关注,开始认识到胡杨林的存在对灌区经济发展的重要性,并采取了一系列保护措施,使胡杨林在部分地区有所恢复和发展。目前,流域天然胡杨林面积约为230万亩,但部分河段胡杨林仍呈现衰败现象,如何保护绿洲、保护胡杨林是叶尔羌河流域一个突出的生态问题。
二、采取的措施及成效
(一)严格执行限额用水及用水总量控制制度
每年年初,根据塔里木河流域委员会与喀什地区、兵团第三师签订的《限额用水协议目标责任书》,确定叶尔羌河流域限额用水指标(p=50%),并根据叶尔羌河流域河道实际来水情况进行丰增枯减。
严格执行限额用水及用水总量控制制度,将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与限额用水密切结合起来,坚持总量控制、滚动修正的调度原则,适时调整调度供水计划,做到每月月初与塔管局批复的用水计划进行平衡分析,滚动修正各用水单位的供水计划,进而控制各用水单位用水总量。
(二)超额完成下泄塔河生态用水任务
根据塔里木河流域委员会与喀什地区、兵团第三师签订的《限额用水协议目标责任书》,叶尔羌河流域2016年从艾里克塔木断面下泄生态用水量为8亿m3;入塔河干流节点黑尼亚孜断面下泄水量为3.09亿m3。
每年汛期,喀什管理局根据叶尔羌河来水情况,择机从从叶尔羌河下游艾力克塔木渠首下泄塔河生态用水。2016年,喀什管理局于6月21日、7月8日分别从艾里克塔木渠首和兵团第三师小海子水库永安坝北闸向塔河干流输水,水头于7月15日到达入塔河干流节点黑尼亚孜断面。
(三)生态输水工作取得新突破
1、超额完成向巴楚县夏马勒胡杨林场叶河左岸供水任务
自2016年6月20日起,巴楚县夏马勒胡杨林场叶河左岸林区开始有洪水漫溢浇灌;截止8月31日,漫溢水量已大于5000万m3,并得到巴楚县人民政府认可。
2、圆满完成向巴楚县夏马勒胡杨林场叶河右岸和曲尔盖胡杨林区供水任务
2016年8月22日12时,喀什管理局通过民生渠首老民生渠闸开闸放水向曲尔盖胡杨林区供水,供水流量25 m3/s;与此同时,叶尔羌河中游渠首开闸通过前海总干渠向夏马勒胡杨林场叶河右岸林区供水,供水流量10 m3/s。截止9月7号,通过民生渠首老民生渠闸累计向曲尔盖胡杨林区供水2000万方、通过前海总干渠累计夏马勒胡杨林场叶河右岸林区供水2200万方,超额完成生态补水任务。
(四)完成河道管理范围以外1公里以内机电井调查核实工作
6月完成管辖河道管理范围以外1公里以内机电井调查核实工作。经调查核实,喀什管理局管辖河道管理范围以外1公里以内机电井共有1087眼,其中喀什地区境内839眼,阿克苏阿瓦提县境内机电井248眼,其中有许可证的301眼、没有许可证的786眼;机电井控制灌溉面积14.9036万亩(喀什地区境内10.4036万亩、阿克苏阿瓦提县境内4.5万亩),其中灌溉面积为三十年承包土地有7.3606万亩、非三十年承包土地7.4291万亩、无土地使用证0.1139万亩。
(五)积极开展河道巡查执法工作,维护河道正常安全运行
1、河道巡查工作
按照《塔里木河流域河道巡查制度》(试行)有关规定,明确了局属各管理站巡查河段、巡查内容、巡查人员,做到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对管辖河道进行定期、不定期巡查,及时发现、制止、查处各类水事违法行为。
2、加强叶尔羌河下游河道巡查执法,为下放塔河生态用水工作保驾护航
2016年7月8日,小海子水库北闸开闸下泄塔河生态用水工作以来,喀什管理局多次组织有关人员对叶尔羌河艾里克塔木渠首以下河道进行巡查执法检查,依法制止、查处非法架泵抽水、开口引水违法行为,维护了叶尔羌河下游河道输水通道畅通及用水秩序,为下放塔河生态用水工作保驾护航。
2016年,喀什管理局以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为目标,强化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积极开展生态补水工作。通过生态补水,有效改善了胡杨林的生长环境,拯救了垂死的胡杨林植被,提高了流域重点胡杨林区的自然恢复力。
参考文献:
[1]《新疆叶尔羌河流域规划报告》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里木河流域水资源管理条例》
作者简介:夏运宝,男、汉族、1981年5月出生,工程师,主要从事水资源管理及水行政执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