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支书到底是如何捞到一个亿的?
2017-10-18蒋华
蒋华
8月10日,黑龙江省纪委通报的近期查处的五起典型案件里,一个比小官还小的“村官”——哈尔滨市南岗区红旗满族乡曙光村原党总支书记兼村委会主任于福祥,涉案金额竟高达两亿多元。记者梳理发现,各地类似小官巨贪、巨腐的事情不少。那么,这些人是如何在不起眼的岗位上,将自己手中的权力资源兑换,捞到一个亿的?
“村官”一年就挪用
公款近亿元
据报道,于福祥经手的钱可不少,每一项都是几千万元,随便一弄就是近一个亿。其中,2011年至2012年,仅仅一年左右,就涉嫌挪用公款八千五百二十万元,至今仍有四千七百万元未归还;2011年,他又将征地补偿款一千零八十万元以“农民新居”建设资金名义从乡农经中心借出,用于其个人公司的支出;2010年至2016年,以个人名义从农经中心借款七千八百五十万元;2011年,以“白条”支出挪用征地补偿款两千万元,致使征地工作至今无法进行。
他之所以如此明目张胆将村集体的钱当成自家小金库,还在于他是典型的“村霸”。2010年,他带着二十多个闲散人员,将市农电局的四名工人砍伤。更有甚者,他被审查的时候,还来横的,对抗组织审查不说,还恐吓威胁执纪审查人员。
镇长“吃利息”敛财
涉案超两亿
有的人嫌自己捞钱慢,还给自己找个左膀右臂。顺义区李桥镇原镇长李丙春,被控涉嫌贪污、挪用公款及受贿,虚构拆迁事实骗政府拆迁款,挪用镇辖村或镇属单位土地补偿款给房地产公司用于营利,帮企业在该镇租赁土地收受好处,涉案金额高达两亿余元。法院于2012年9月判处其死缓。
在敛财手段上,李丙春和其他小官不一样的是,他拼命吃利息。他找了一位刑满释放人员作为他敛财的左膀右臂,之后将李桥镇政府、下辖村的公款转入他们所控制的公司,再借给别家公司,等这些公司归还后,他们才把本金放回公款账户,转手获得的利息全都揣到自己腰包里了。这样无本万利的买卖,李丙春干得不亦乐乎。
“拍卖”开发权,单笔
受贿五千万
另一个小官巨腐的典型、西安市雁塔区丈八街道东滩社区原主任于凡,单笔受贿金额超过五千万、涉案总金额高达一亿两千万。
于凡不满足于一次性收受开发商的好处费,而是通过各种翻转腾挪,在土地开发建设中谋取最大“利润”。他利用土地开发权为筹码,向开发商提出“进贡”要求,谁同意就给谁。而且,为了获得更多的贿赂,他还和多家开发商洽谈,最后从陕西某公司拿到了五千万元的巨额好处费,并与之私下签订开发合同。
还有人造假骗钱。朝阳区孙河乡康营村原村干部梁达使用虚假的评估报告数据,出具虚假经营文件,骗取政府拆迁补偿款等高达一亿八千九百万元。因案发后冻结了一亿九千万元赃款,所以没有造成损失,法院对梁达予以轻判,以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五年。
这些小官的共同点就是,虽然官小,但都是“一把手”,在自己的地盘上自己说了算。有专家指出,越到基层权力越集中,监督也越不够严格。掌握实权,缺乏监督,集体资产高,监督又缺失,才给了他们捞到一个亿的机會和条件。
【选自微信公众号“政知见”】
插图 / 村支书腐败 / 佚 名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