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履职规范 何谈执法为民
2017-10-18文丨朱永华
文丨 朱永华
没有履职规范 何谈执法为民
文丨 朱永华
近日,有网友发布微博称“上海警察打人”,并附有视频。视频显示,一名抱着孩子的女性与民警发生争执,这个过程中孩子一直在痛哭。其间,这名女子用手推搡了民警,民警将女子绊摔在地将其制服,但女子怀中的孩子直接摔倒了地上。
随后几段疑似现场拍摄的视频,均是拍摄妇女被抱摔后的画面,有妇女被戴上手铐哭诉的镜头,也有群众与交警发生争执甚至还有双方厮打的画面等。就在很多微信网友对这几段视频充满疑惑甚至质疑警方执法方式的过程中,更荒唐的一幕出现了,几乎也是同一时间,中国警察网发布的“辟谣”和几家正规媒体官微发布的“证实”信息相继出现,而也就在短短十几分钟之后,上海警方官微发布信息,不但证实视频内容就是发生在上午,并称已将女子和孩子送医检查,而涉事的民警也当即被停止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
尽管从随后的信息表明,在这场对抱孩子妇女违停执法中,妇女确实存在阻挠执法,不听警告抓挠执法交警,甚至有依仗怀里抱着孩子,警察不能拿自己怎么样的有恃无恐心理,但警察对于抱孩子妇女的执法,尤其还是行政执法,更应当强调文明与规范,无论从市民所拍的视频还是来自官方的回应甚至某些舆论有意识的“引导”中,都没有否认民警有行为失范或执法瑕疵。
确实,法律不是儿戏,警察执法也必要具有效力先定性,但失范就是失范,不能因为实施效力先定性过程中出现行为失范,就不允许别人质疑,更不能因为一个红衣女子有拿怀里孩子做“挡箭牌”的心理对抗执法,就以点概面认为所有抱孩子妇女都会对警察
没有执法规范就谈不上执法为民。事件发生后,涉事民警所在上海松江警方不但及时客观的称述事件发生经过,更在第一时间决定停止涉事民警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这种不袒护不遮掩的积极姿态,更彰显出应对舆情的智慧和对规范执法以及维护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的高度重视。执法“胡搅蛮缠”,这种“一竿子撂倒一船人”的思维逻辑同样缺乏理性。
按照最朴素理解,无论是执法民警还是一般正常男性,非被逼急和情绪失控的状态下,既不会对女性动粗,更不可能对抱孩子的妇女“一招致服”,而且车里原本还有一位警察,完全能够在保障孩子安全的前提下,对红衣女子采取“强制措施”,警察有效力先定性的执法权力,但在一般的行政执法中更要防止“滥用”,毕竟违停不涉及犯罪,赤手空拳抱孩子的妇女更不会对执法民警造成任何严重伤害。
值得注意的是,国家公安部针对民警在现场执法中遇到问题应当如何规范处置,进行视频培训时,不止一次地强调指出民警执法时,面对群众围观拍摄,在拍摄不影响正常执法的情况下,民警要自觉接受监督,要习惯在“镜头”下执法。而这位执法民警对红衣妇女的“制服”过程中,却大声警告围观群众“不准拍摄”,甚至欲打落拍摄者的手机,如果涉事民警没有意识到自己行为失范,何以对视频拍摄者如此紧张。
没有执法规范就谈不上执法为民,相比之下,笔者更赞赏上海警方对此事的应对态度,事件发生后,上海松江警方不但及时客观的称述事件发生经过,避免和消除了由此事件引发的各种谣言,更在第一时间决定停止涉事民警执行职务并接受警务督察部门调查,这种不袒护不遮掩的积极姿态,更彰显出应对舆情的智慧和对规范执法以及维护公安队伍整体形象的高度重视。因此,我们也相信这样的事件,既会得到圆满的处理,更不会再度发生,更相信通过这次教训,上海交警的执法规范也会有一个质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