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院来了
2017-10-18丨洪
■丨洪 辰
互联网法院来了
■丨洪 辰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正式揭牌,宣告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的成立。其对于优化我国互联网案件审判体制、提高涉网案件审理水平,促进我国互联网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完善,推动我国依法治网和依法管网,实现互联网与我国经济社会的高度融合,最终使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
8月18日,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杭州互联网法院在浙江杭州正式挂牌。该院将集中管辖杭州地区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等涉网案件,实现“涉网纠纷在线审”,这亦意味着当事人足不出户就可完成诉讼。(CNS/图)
现实中,人们的生产生活早已离不开互联网,它在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引发大量的新型涉网纠纷。特别是,由于互联网自身固有的跨地域、去中心化、在线化特性,新型涉网纠纷对现行法律理论、司法制度带来巨大的挑战。
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开启了法院的互联网时代。由此,互联网法院可以集中力量,组建专门审理涉网案件的审判团队,在大量类型化涉网案件审判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深入研究,完成调研成果转化,大力提升涉网案件审理的专业化程度。
第一案“甄嬛”告网易
8月18日上午,杭州互联网法院正式揭牌,成为中国首家互联网法院。揭牌后开审第一案:“甄嬛”告网易。原告为《后宫甄嬛传》作者,被告为网易公司,起诉案由:侵权。
此案件的原告是名叫吴雪岚的作家,她发现自己以笔名“流潋紫”撰写的小说《后宫甄嬛传》,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被“网易云阅读”平台以收费阅读的方式提供在线阅读服务。原告认为,被告严重侵犯其著作权,要求被告赔偿相关经济损失,并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被告代理人则表示,原告将该著作授权某文化公司,对外可以转授权信息网络传播权,该公司又将图书的信息网络传播权授权给网易,原告终止与该公司的合作网易并不知情。因此请求驳回原告起诉,并建议追加案外的文化公司为第三人或者是共同被告。
双方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进行了举证和质证,隔空在屏幕上“唇枪舌剑”。最后,根据语音软件的实时转化,庭审记录实时出现在双方当事人的电脑屏幕上,当事人只需点击鼠标即可完成法律上的确认。
大约20分钟后,法官敲响法槌,“鉴于原、被告双方均同意调解,本庭将另行组织双方在线进行调解,若未能达成调解,本案将定期宣判,今天开庭到此结束。”
与普通法院相比,互联网法院的法庭没有原告、被告席,也没有书记员,而是采用语音识别系统进行记录。法官面前有一块联网的大屏幕,在线“隔空”审理案件,就像多人视频的模式。联网屏幕上显示着原告与被告所处的地理位置,可以看到流潋紫位于杭州,而网易方位于北京。
“www.netcourt.gov.cn”,这是杭州互联网法院的域名。在杭州互联网法院的首页上,“5分钟起诉立案”的说法,意味着相关诉讼程序,今后将大大简化。统计显示,从2015年4月互联网法院开始试点到今年8月15日,互联网法院共立案2605件,审结1444件。平均开庭的时间也只有25分钟,开庭案件实现100%在线庭审、在线判决。
打官司走到互联网法院这一步,并不是没有铺垫。早在2015年,浙江在全国首创“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4月,浙江高院确定由杭州市西湖区、滨江区、余杭区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网上法庭的试点法院,分别审理网络购物、互联网借款、网络著作权侵权这三类多发频发的涉互联网纠纷及其上诉案件,从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到案件判决和执行,诉讼的全部环节均可以在线完成。
试点以来,全省有15个法院陆续加入该平台,已累计处理案件近2.3万件,实现了“网上案件网上审、网上纠纷不落地”。这些年,浙江高院在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实践基础上继续深化创新,将“互联网+法院”全面升级为“互联网法院”。
就在今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36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明确依托杭州铁路运输法院,试点设立专门审理涉互联网案件的杭州互联网法院。
开启“网购”式便利诉讼
随着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系统引入到审判过程中,我国的法院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适应互联网改革的大趋势,并试图让互联网空间“法治化”。
由于杭州互联网法院被视为“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因此,该院试图利用互联网技术构建专业、高效、便捷的司法运行体系。在反复测算和演练后上线的“网上诉讼平台”,可以做到“5分钟起诉立案”。
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可以看到这样的系统及其操作过程:原告可以使用手机号码注册账号后,在线填写诉状、提交相应的证据材料,系统会自动提取电子商务平台的当事人身份信息、网上交易过程及各类表单数据,实现网络证据在线输入。同时,该系统会自动计算诉讼费用,而且当事人可以通过支付宝或网银缴纳。
如果涉及到举证环节,当事人还可以随时在线提交各类证据,而质证也可以在网上完成。杭州互联网法院院长杜前表示,这一系统不但在线庭审、判决和网上送达,而借助这一系统的平均开庭时间为25分钟,审理期限32天。
8月18日,一位市民在杭州互联网法院体验自助诉讼服务。(CNS/图)
因为采取了互联网审理,当事人足不出户便可以进入“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从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开庭、裁判和执行等每个环节全部“在线进行”,而诉讼参与人的任何步骤也可以做到即时连续记录。
按法院的官方表述,该院将集中管辖杭州市辖区内的下列涉互联网的案件。这些案件大体有7类:互联网购物、服务、小额金额借款等合同纠纷;互联网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利用互联网侵害他人人格权纠纷;互联网购物产品责任侵权纠纷;互联网域名纠纷和因互联网行政管理引发的行政纠纷,以及上级人民法院指定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的其他涉及互联网民事、行政案件。
“按照中央深改组的定位,杭州互联网法院是司法主动适应互联网发展大趋势的重大制度创新。”浙江省高院副院长朱深远认为的“创新”在于,法院的审判队伍不仅要懂法律,而且要熟悉互联网,知道网络的发展趋势,要了解最新技术的应用,还要在案件的管辖、审判职能等诸多方面有创新。
“从这些案件可以理解互联网法院承担着的5项职能,也就是‘新载体’‘试验田’‘先行者’‘孵化器’‘主导者’。”朱深远说,该法院将为深度依赖网络的大众提供便利的司法服务。其次是通过审理、研究案件,对网络平台制定自治性规则进行规范化指引,防范和化解网上各类交易的法律风险。再次,因应互联网审理机制的变革,法院将对诉讼进行全流程再造,制定包括诉讼规程、庭审规范、当事人操作指南等新型互联网审判方式。
同时,作为“孵化器”,该院致力于推动互联网法律法规的完善。在这些基础上,法院将探索建立涉网纠纷“一站式”解决机制,整合仲裁、调节和行政机关等其他组织的法律服务资源。
在实施数据共享后,最终构建一个以互联网法院为终端的纠纷化解通道。杭州互联网法院还将进一步强化审判数据结构化、模块化的功能,推进审判业务与技术、数据的融合,打造案件数据体系,逐步开发服务当事人的诉讼风险评估系统和类似案件智能推送系统,并开展互联网产业发展的专业风险分析,让司法大数据服务审判和执行。
互联网上如何打官司
信息时代,互联网与法律的融合越来越紧密,大量的法律创业项目、法律机构都在互联网的影响下迎来新的发展。站在“互联网”的风口浪尖上,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成功设立,这是许许多多探索者、创新者努力的结果!
早在去年,杭州市余杭区法院的一场“特殊”庭审引起了大家关注。湖南何先生中秋节花3216元在网上购买了一个中秋礼盒,收到实物后,他发现实物与宣传不符,涉及虚假宣传、消费欺诈,遂将销售商与平台方一并告上法庭。
原告在湖南,被告一在上海,被告二在杭州。2016年10月30日,该案在杭州市余杭区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隔空”开审。原被告双方均没有出现在法院,而是通过网络连接出现在电脑界面上,实现了足不出户打官司,网络恩怨网上了。
2015年5月28日,余杭区人民法院23号法庭,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第一案正式开庭。一位买家在天猫网上买了38罐营养品,但他认为这些营养品超范围、违规使用营养强化剂,要求深圳的一名商家退一赔十。
开庭时,原被告双方都在各自电脑前举证、陈述理由,而证据包括购物时的旺旺聊天记录、产品单号等信息,则在开庭前由双方通过网络同步到了法院,法官也在电脑前审阅。
余杭法院民四庭庭长成文娟讲道:“我们专门改造场地及设备,将第23法庭打造成为网上法庭审判庭,配备高清电视机、摄像头、电脑等,为网上法庭的顺利开展提供硬件支持与保障。”
滨江法院是审理知识产权案件的网上法庭试点法院。2015年8月17日,北京某艺术有限公司诉杭州某传媒有限公司著作权纠纷案开庭,成为该院全部诉讼流程均在网上完成的第一案。
8月14日,原告通过网上法庭提交起诉状、证据材料及授权委托书,相关信息云端读取、一键引入,一份诉状只需5分钟即能在线提交。当天,网上法庭立案法官线上审核起诉材料并完成立案工作,向原告发送立案通知及缴纳案件受理费通知,并通过手机短信的形式通知被告应诉。被告收到法院通知后,登陆网上法庭注册账户并对案件送达进行确认。
开庭时,原告与被告分别在北京和杭州,通过网络登录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参加庭审,该案适用简易程序,由民三庭庭长任审理,一名书记员负责系统操作,庭审实况由网上法庭系统自动进行录音录像并保存,无需双方当事人核对庭审笔录。
在杭州中院院长斯金锦看来,网上法庭突破了传统审判参与模式,探索全流程互联网在线诉讼,实现了从“面对面”庭审向“互联网连线”庭审、全部诉讼流程从“线下”到“线上”、诉讼证据从当事人自行收集向“电商平台一键式引入”的三方面转变,为互联网法院的设立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打官司不用再跑法院,只需打开电脑,就可以在线参加庭审,实现从立案、送达、证据交换、庭审、调解到判决、执行每一个环节全流程在线解决。如今,互联网法院正以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交易数据为依托,充分运用电子商务的在线证据,发挥网上调解、裁判的便捷优势,突破时间、空间、地域限制,实现“网上纠纷网上解,网上纠纷不下地”。
树立司法现代化标杆
近年来,电子商务迅猛发展,但随之而来的却是各种与互联网有关的纠纷和诉讼大量增加,这些纠纷和诉讼往往具有跨地域、数量巨大、涉案额小等特点,让我国司法系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探索新的司法运行模式已经刻不容缓。
“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意义深远。”中国法学会网络和信息法学研究会会长李林指出,有利于高效审理案件,践行司法便民、利民。有利于提升司法治理网络空间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完善中国诉讼制度体系。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将为依法管治、规范网络行为提供重要的专业平台。有利于深化司法改革,树立司法现代化标杆。
但是,互联网法院在国际上没有先例,在具体制度设计和运作中应当如何设计,需要注意什么,这是一个值得思考的问题!
中国法学会网络和信息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周汉华指出,要全新设计,突破传统框架。互联网法院不能是新的“互联网”加上传统的“法院”,而应当是彻底的流程再造,要在一些传统环节上进行改革,如案件管辖、立案、审理等等。他还强调,要注意保护普通老百姓的利益。防止信息化加剧数字鸿沟,使得社会弱势群体更难。
今后,互联网法院制度探索会有两方面重点:探索涉互联网案件诉讼和裁判新规则,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审判质效。
在探索涉互联网案件诉讼和裁判新规则方面,杭州法院系统已经积累了不少经验,这也是在杭州设立互联网法院的重要原因。2011年起杭州法院系统就开始探索诉讼新模式;2015年4月,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确定由西湖、滨江、余杭三家基层法院和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展电子商务网上法庭试点,专门审理涉网纠纷案件。根据“浙江法院电子商务网上法庭”官网显示,目前杭州互联网法院诉讼平台受理的案件范围主要包括:网络购物合同纠纷、网络购物产品责任纠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在互联网上签订履行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和小额贷款合同纠纷、网络著作权纠纷等。
未来互联网法院很可能会扩大涉网案件管辖范围,也会继续探索裁判规则、执行规则的创新。需要指出的是,考虑到不同诉讼类型和不同当事人的特点,尤其是当事人对在线诉讼方式的接受程度,应该考虑赋予某些案件当事人对在线诉讼方式的选择权,以最大程度保障当事人权益。
在探索利用互联网技术提高审判质效方面,主要是通过互联网技术实现诉讼全程网络化和高效化。近年来,我国法院系统积极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提升办案质效,先后开发应用了“智审”“法信”“庭审语音自动识别”等智能辅助办案系统,极大提升了证据审查、法律条文和案例推送、文书自动生成及校核等方面的工作。但互联网法院不仅要利用互联网技术辅助办案,其目标是要实现从起诉、调解、立案,到举证、质证、在线庭审、判决等各诉讼环节的全程网络化,让足不出户在线解决纠纷成为可能。
目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已基本搭建起适应起诉、调解、立案、举证、质证、在线庭审、判决等各诉讼环节的在线平台,未来的重点是进一步探索、完善在线环境下各个诉讼环节的具体规则。
总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设立,其意义和作用远远不在于剥离现有案件的审判机构而由专门的互联网法院审理,其对于优化我国互联网案件审判体制、提高涉网案件审理水平,促进我国互联网法律制度和政策的完善,推动我国依法治网和依法管网,实现互联网与我国经济社会的高度融合,最终使互联网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引擎,将发挥日益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