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金融如何创新发展
2017-10-17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上强调,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更重要的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在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上持续取得新进展。
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阶段。据统计,截至2015年年底,我国60周岁以上老年人口已达2.22亿,约占总人口的16.1%。养老问题日益成为影响国计民生的重大战略问题,应对人口老龄化已上升为国家战略。加快发展养老产业已成为我国深入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切实改善民生福祉的客观要求和重要支撑,事关国民养老安全和经济转型,事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顺利推进。我国“十三五”规划明确指出,要积极开展应对人口老龄化行动,建设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并强调“金融机构要创新产品和服务方式,改进和完善养老金融服务”。
养老金融发展现状
相对于养老产业巨大的发展空间和市场需求,我国养老金融的发展较为滞后。
一是养老金规模较小,收入发展缓慢,扩面艰难而且人数稳定性不足,基金缺乏稳定的收入来源,可持续性较差。我国养老金现有存量为5万多亿元,养老保险基金收入端的增长跟不上支出端的增长,导致养老保险基金对财政转移支付依赖程度不断加深,各级财政压力不断加大。
二是养老金资产管理水平偏低,市场化运营程度不高,保值增值压力较大。养老金融不仅包括第一支柱养老金金融(主要是养老金制度安排和养老金资产管理),还包括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等第二、三支柱,分别针对养老金资产保值增值、老年金融消费需求以及养老产业投融资的需求。尽管中国养老医疗保险覆盖率已大幅上升,但由于过分依靠第一支柱,养老保障基金存在很大的缺口,养老金的长期可持续能力仍较弱;2015年中国社保投入资金规模仅为社保基金需求规模的87%,填补该资金缺口仍是重大挑战。
三是养老产业金融供给不足。养老产业虽然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是平均利润率较低,金融资本参与意愿不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普遍面临“融资难”问题,在一定程度上制约着养老产业的健康快速发展。
四是针对养老产业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不足。金融机构对于养老服务业的参与主要定位于养老资金、长寿风险的管理,养老保险产品也是以提供货币支付为主,缺乏针对性强、管理精细化的业务模式和金融服务,难以满足养老产业和老年人日益多元化、个性化的服务需求。目前中国的养老金融产品仍集中于银行储蓄类产品,保险类产品有了一定开发,但证券类产品相对稀少,基金类和信托类产品几乎还是空白,房地产类产品(如以房养老)正在酝酿试点。中国政府2015年颁行规定,养老基金各类资产投资中投资股票、股票基金、混合基金、股票型养老金产品的比例,合计不得高于养老基金资产净值的30%,主要用于银行存款和国债等领域,虽然该投资方向能有效地规避投资风险,但是利率难以持续覆盖当期通胀水平,养老金资产保值增值能力有限,贬值压力逐渐凸显。
养老金融如何创新
强化金融创新,加强金融与养老产业高度融合的制度建设,拓宽养老产业融资渠道,提高养老资产投资运作体系的效率和质量,不断完善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金融体系,应着重从以下方面入手。
加强金融和养老产业高度融合的制度建设,夯实金融创新的基础。要充分发挥金融创新对养老产业的支持作用,必须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养老金融制度体系、市场体系建设,出台系统性的、以金融创新支持养老产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制度,大力推动多层次养老金融体系建设,逐步建立养老金金融、养老服务金融和养老产业金融三位一体的金融和养老产业高度融合的现代养老金融体系。要鼓励商业银行、非银金融机构积极探索养老金融和养老产业的融合发展,大力推动金融机构利用综合化金融平台,积极参与养老产业发展,为养老产业发展提供“捆绑式”和“一站式”综合金融支持,放宽养老金融业务资格的市场准入,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养老金融创新发展,实现养老服务供给与需求更好融合。加大养老金融的政策扶持力度,制定出台支持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土地政策,通过财政贴息贷款、税收优惠等政策扶持,積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养老产业建设,满足多样化的养老金融服务需求。
大力推动金融供给创新,不断拓宽养老产业投融资渠道。积极培育新供给,大力改造老供给。要进一步深化养老保险基金统筹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养老资金长期积累制度,切实构建社会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养老保险密切结合的养老金筹集“三支柱”体系,确保基金收入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和充足储备。要加快构建更加开放的养老金投资体制,创新资金运用方式。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市场化投资运营机制,推进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企业年金等投资管理体系建设,逐步拓宽养老基金投资范围,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加强金融机构协调配合,鼓励通过债权、股权、资产支持等多种方式,支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工程、新型城镇化等领域的项目建设。切实提升养老金资产管理专业化运营水平,提高养老金的投资收益率,确保养老金保值增值。要大力推动养老金融准入制度改革,放宽养老金融业务资格的市场准入,在进一步加强养老保险机构规范管理的同时,切实降低养老保险公司设立门槛,适当放开保险牌照发放,充分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放大效应,有序引导更多市场主体参与养老金融创新发展。
强化金融服务和产品创新,不断探索针对性强的多元化、多层次的养老金融业务模式。要进一步推动金融体制改革,积极创新养老产业金融组织服务形式,完善多层次的金融服务组织体系。积极推动金融机构组建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专业金融服务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养老领域金融业务。加强专业机构的管理与培训,提升金融机构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专业化水平。要大力加强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完善养老产业信用担保体系,提高养老产业的信用评级科学性和公正性,改善担保机构法律制度环境。创新适合养老产业发展特点的服务方式,拓宽养老产业金融服务门类,研发具有养老产业特色的信贷产品,积极探索应收账款、动产、知识产权、股权等抵押贷款创新,大力推动养老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养老产业投资引导基金、养老信托计划、养老设施租赁等服务平台建设。创新养老产业金融服务产品,积极开发符合养老跨生命周期需求的差异化理财产品。强化技术创新,开发现代融资和支付工具,加快互联网金融创新平台、产品和服务创新,引导移动金融在养老服务领域的规范发展,真正满足社会养老金融需求。
养老金融未来展望
2017年2月28日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老龄事业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规划提出到2020年要实现“多支柱、全覆盖、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的发展目标。2017年6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若干意见》,明确了商业养老保险在养老体系建设中的作用和任务。一系列政策的出台,意味着养老金融将迎来巨大的发展空间。
从制度上看,在过分依靠第一支柱支撑养老体系长期不可持续的背景下,以社会保障计划、雇主养老金计划以及个人储蓄养老金计划为主题的“三支柱”养老保障体系是发达国家的普遍做法,也是未来中国养老金改革的方向。
从养老金资产管理上看,养老金与金融市场有效对接有助于带动养老产业及金融行业。养老问题本质上也是带有典型的金融特征的问题,存在着跨期、跨地域资产配置的基本需求。经营养老金融商品、涉及养老产业和提供养老金融服务的行业都可归为养老金融业。
从养老产业的角度看,养老金融业既可作为整个产业链中独立的一部分,无论其涉及的人口规模还是相应的资金总量,都远远超过养老用品业、养老服务业和养老地产等业态;也可作为养老产业的金融部分,横跨银行、保险、证券、基金、信托、养老地产和养老服务等领域,同时关联到广泛的金融产业链。养老金融既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养老产业的关键,关系到未来整个金融业的发展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