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周孝德文化源流考
2017-10-14宋婉琴
一、西周孝德文化源于祖先崇拜
“孝”的初始含义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尊族敬宗;二是繁衍子孙后代。西周初年,孝是尊祖敬宗的宗教与人文合一的意识,经过发展逐渐产生了“善事父母”的人文伦理意识。《尔雅》:“善事父母为孝。”《说文》解释:“善事父母者,从老省、从子,子承老也。”
祖先崇拜源于图腾崇拜。《国语·周语》:“周之兴也,鸳鸯鸣于岐山。”此处的鸳鸯乃凤的别名。周人的祖先为后稷,名叫弃,他的母亲名叫姜嫄。有一天,姜嫄在野外不留神踩在了一个巨大的脚印上,后来生下一个男孩。起初认为是不祥之兆,姜嫄便将孩子扔掉,但几经周折,总是被救起,于是就决心自己抚养孩子长大成人。由于最初打算扔掉这个孩子,所以姜嫄给他取名为弃。弃长大后做了尧、舜的农官,教民耕种。在周人看来,凤还是建邦兴国的祥瑞。
公元前十一世纪,古公亶父率众南行,一路风餐露宿,翻山涉水,人疲马乏。突然看见了一个马鞍形的山,即岐山。此时一种美妙的鸟鸣声从山上传来,人们紧随古公亶父,争先恐后地奔向前方,去聆听神鸟的歌声。大家登上了岐山山顶,向南眺望,看到周原沃野万顷,一派天下粮仓气象。于是,周人以凤凰作为周族图腾,日后也将岐山作为周王朝的圣山。周人把凤凰奉为神鸟,是吉祥之鸟,格外崇敬,所以今人在出土的西周青铜器上可以看到许多凤装饰鸟纹。
《礼记·乐记》:“圣人之精气谓之神,贤知之精气谓之鬼。”樊光春先生说:“灵魂不死观念是宗教形成的最初意识。”(樊光春:《陕西道教两千年》,三秦出版社2001年版)中国远古有着复杂的鬼魂观念:第一种是人死后魂魄一起离开肉体变成鬼;第二种是魄随肉体消失,魂能变成鬼,魂是人的精神活动的延续。一旦人死后,灵魂所变的鬼会具有非凡的能力和作用,精魂能附于某些自然物,可以决定人的命运。《礼记·祭法》中记载有“人死曰鬼”的语句,古人相信鬼魂不灭,或相信人有一个或几个灵魂。
所谓祖先崇拜,就是敬祖行为,起源于宗教习惯行为,先民们认为,自己那些亡故的祖先仍然有灵魂存在于世上,而且还会对子孙后代的生活状况、生存环境有着很大的影响。先民认为,自己祖先的灵魂永存,会经常同活着的代子孙进行精神互动,互动的桥梁就是祭祀活动。通过祭祀活动,追思祖先,继承遗志,感恩祖宗生养传承之情,并祈求赐福。祖先崇拜的目的是相信去世的祖先会继续保佑自己的后代。
祖先崇拜这种行为具有如下特点:一是神化和祭拜本部落、本部族的祖先,排斥异族神;二是认为本族本部落的祖先神威力巨大,既能与后代子孙进行灵魂交流,还能起到时刻保佑的作用;三是逐渐抛弃了原始崇拜和生殖崇拜的习惯做法,开始以本族本部落先祖的名字作为部落神,于是,古代宗教就由自然崇拜上升为人文崇拜。
中华民族始祖黄帝和炎帝的传说也发生在关中。黄帝姬姓,号轩辕氏、有熊氏,是关中古老的游牧民族,因有土德之瑞而以黄帝称之。黄帝以“姬水成”,一般学者认为姬水是指今陕西麟游县流出而南入渭河的漆水河。炎帝号神农氏,居于姜水(今宝鸡市渭滨区神农镇)传说乃上古姜姓部落首领,后向东发展。后世尊奉炎黄二帝为华夏民族始祖。姜嫄氏“践巨人足迹,感而有孕,生子弃”,是为周族始祖后稷。今有学者考据分析,该传说中的“践迹”、“弃子”是古代圣足迹崇拜和图腾崇拜仪式。这种原始宗教活动传说为姬、姜两姓的联姻蒙上了一层非常神秘的宗教色彩。在今宝鸡市境内,还保存有姜城堡、姜嫄庙和神农庙,而且在新建成的杨陵农科城也以后稷雕像作为城市标志,证明包括宝鸡在内的关中地区始祖崇拜的确是源远流长。
《诗·大雅·卷阿》:“有孝有德……四方为则。”周人大力提倡祖先崇拜,西周宗法制采取祭祖的宗教方式,吸取孝德内涵,使祭祖成为孝的重要内容,孝德因而宗法化。《邻遣篡》:“用追孝于其父母。”《杜伯摄》:“其用享孝于皇神祖考。”北京曾经有一个东岳庙,其正院西配殿尊奉的九天监生明素真君以及九天卫房圣母元君,就是周文王夫妇。
古代宗教与政治相结合的一个重要活动,就是以占卜方式求得與“天神”的沟通交流,并获得神灵的教诲和指示。据郭琦先生主编的《陕西考古重大发现》所述,1977~1979年间,在宝鸡岐山县凤雏村周原宫室遗址的西厢房两个窖穴中,发现了17500多片甲骨,其中有字的卜甲293片,以后又在宝鸡扶风县的齐家村发掘出带字龟板一块、牛肩胛骨3片,是我国首次发现的西周甲骨文。这些甲骨的文字形状与河南安阳殷墟出土的殷商甲骨文类似,内容也是卜辞,主要记载上起周王季或文王,下至周公摄政时期的卜祭、卜告、卜年、卜出入、卜田猎、卜征战和杂卜之事。在这些甲骨文中,还记述了周人在周原建立商王宗庙、商纣王之父帝乙来周原祭祖盟誓之事。而且还有一种由数字组成的辞,有学者断言,这种数字符号就是八卦,这就为研究《周易》起源、证实“文王演八卦”传说提供了重要参考价值。
二、尊天祭祖与西周孝德文化
《释名》解释道,“宗”,就是尊敬、敬奉的意思;“庙”,就是外观、面貌、形貌的意思。据史载,建立宗庙的习惯做法是从帝喾高辛氏开始的,“以日至设兆于南郊” (《路史》),“左社稷右宗庙,所以重本也”。在西周王朝,祭祀是最为重要的大事。而且将祭祀放于战争之前。
司马迁在《史记·封神》中说,自古受命帝王无不封神。鬼神崇拜发展到一定阶段后,演变成“信仰上苍和天命”,从而建立起以上苍为中心的“天神系统”,一旦人类出现不同程度的“凶吉”,均归咎于天神意志的体现。统治者往往把自己的意图披上神灵的外衣,利用原始宗教并祈祷鬼神来维护统治地位,把世人遇到的自然灾害视作“他们对鬼神崇拜的程度以及行为的善恶做出的报应”。于是,尊天祭祖制度应运而生
西周祭祀活动是统治者政治生活的头等大事。如《史记·周本纪》载,周武王伐纣时所做的战前动员,声讨的就是殷纣王“自弃其先祖肆祀不答”。有周一代确定了严格的宗法制度,以周王为天子,王位的传承实行由嫡长子继承,这样就能世代拥有大宗地位。周人祖先崇拜深深地烙着宗法关系的印记,这体现在周代的庙制规定上:天子七庙,诸侯五庙,大夫三庙,士一庙;庶人祭于家中,不得立祖庙。由此可见,周代庙制等级与各人政治地位保持一致,贵族之外,庶士、庶人没有资格建立宗庙,只能“祭于寝”,即在自己住处的厅堂中祭祀祖先。唐贾公彦《周礼注疏》:“明堂,路寝及宗庙,皆有五室,十二堂,四门,十二月听朔于十二堂。闰月各于时之门。故大史诏诰王居路寝门。”不同规制的宗庙,门的数目和规格也不相同。这种制度的基本原则一直沿用到封建社会的解体。后世封建社会大家族均建宗祠,实际上与宗庙功能相当。endprint
周人一方面完全相信自己的祖先神威力无比,能够降祸赐福,德可配天,这就把祖宗神与上天几乎等同起来,最起码是在形式上等同起来了,由此也就逐渐将祖先神作为实质上的祭祀主体了。经过了长期的实践与思考,周人将君主比对为天子,而周代殷祀则是周人先王的典型美德所致,于是,周人发现和发明了以“敬德”、“配天”为主的祭祀理论。一方面,祭拜祖先,效法祖先之美德,通过祖先神与天进行沟通,使自己得到上天的眷顾和护佑;另一方面,随着祖先神人文精神的注入,西周孝德文化也就随之而得到普及并越来越深入人心,并因宗法等级制度的不断强化而日益神圣化。
孝与德是周人的基本宗法伦理价值观。《克鼎》:“天子明德,显孝于神。”将孝与德并称。从“享孝”“追孝”等字的用法看,西周金文中的“孝”字主要还是針对祖先,颂扬祖先功德,祈求祖灵保佑。西周王朝将孝道作为重要的品德,如当时所提出的“三德”“三行”等,被视作社会道德教化的核心内容。所谓“三德”,即至德(道)、敏德(行)、孝德。所谓“三行”,即学孝行(以亲父母)、学友行(以尊贤良)、学顺行(以事师长)。除了依靠舆论导向来倡导孝道外,西周政府还尝试着以法律等强制手段来维持和固化孝德伦理。如《周礼》中就有“乡八刑”规定,其第一项便是“不孝之刑”。
西周统治者以宗法制为依托,推崇祖先崇拜,由此而形成了孝德伦理观念。西周统治者确立了以德治国的政治思想,主要以祖先崇拜的方式确立孝德治理国家的纲领,在传统的宗法制度中,增加了道德伦理内容,“孝以对祖”成为西周伦理的重要特色。西周孝德文化中包含有孝敬赡养父母、友爱兄长之意。《周书·酒诰》:“用孝养厥父母。”西周金文《史墙盘》:“惟辟孝友。”大意是说,以孝顺父母、友爱兄弟为效法的典范。《诗经·寥羲》描述了父母的养育之恩:“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扮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阁极。”周礼已开始把孝悌看成家庭稳定的道德规范,孔子所言“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可谓孝矣”便是对周代孝礼的高度概括。
西周不仅重视祖先崇拜,而且扩展到家庭生活中,成为调节家庭和社会关系的重要道德规范,从而形成了孝德文化,体现出了重要的孝德伦理功能。首先是别人伦差等、维护宗法人伦秩序,如《礼记·哀公问》所言:“别男女、父子、兄弟之亲,婚姻、疏数之交。”其次是“追养继孝”(《礼记·祭统》),承载后辈对先祖的感恩之心和孝养之情,随着祭祖的制度化而成为根植于中国人心中代代相传的道德文化。其三是尊老孝亲,祖先崇拜反映到现实生活中体现为尊老、养老的孝道和孝行,从而使祖先崇拜成为实施道德教化的重要途径,正如《礼记·祭统》所言:“祭者,教之本也。”
总之,在西周宗法等级制度下,祖先崇拜与孝德文化相结合而成为维护宗法人伦关系的强大社会伦理机制,其道德辐射效应也得到了极大地扩张。
作者简介:
宋婉琴,现任中共宝鸡市委党校校委委员、行政法学室主任、学术委员会委员、历史学副教授,宝鸡市有突出贡献拔尖人才;陕西省社科院宝鸡分院特约研究员、宝鸡市国学研究会副会长、宝鸡市社科联常务理事、宝鸡市慈善总会常务理事、宝鸡市周秦文化研究会常务理事、《宝鸡国学》副主编等。endpri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