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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科书《过秦论》中对“相与为一”“与”字解释的讨论

2017-10-13熊建安

求知导刊 2017年21期
关键词:解释人教版

熊建安

摘 要:教科书对学生、教师、教育都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教科书必须准确无误,能够用来作为判定是非的标准。如果教科书中有不妥、甚至错误之处,那无疑会误导学生和教师,对学生、教育的长远发展都极为不利。笔者在从事教学的过程中,发现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3《过秦论》中对“相与为一”“与”字的解释似乎不妥,故稍作讨论。

关键词:人教版;《过秦论》;相与为一;解释

中图分类号:I206.2 文献标识码:A

教科书的作用主要有以下几点:其一,教科书是教师进行教学的主要依据,为教师备课、上课、布置作业、学生学习成绩评定等提供了基本材料;其二,教科书是学生在学校获得系统知识、进行学习的主要途径,它既可以帮助学生掌握教师讲授的内容,同时也便于学生进行预习、复习和完成作业;其三,教科书是理论与实际相联系的基本途径,有利于学校和教师对各教学阶段的课堂教学和课外活动做出统筹安排。

由此可见,教科书对学生、教师和教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因此,教科书必须准确无误,必须是“标准答案”,能够用来作为判定是非的标准。如果教科书中出现错误,那就会误导学生和教师,为学生掌握新知识。国家对各个学习阶段的教科书都非常重视,编写的人员都是相关领域的专家和权威人士,编好之后还要经过教育部门审定,经过试用、修订,然后才能推广使用。应该说,学生和教师所使用的教科书,是符合要求的。但“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或有一得”,笔者在长期从事语文教学的过程中,发现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3《过秦论》中对“相与为一”“与”字的解释似乎不妥,故稍作讨论,以求方家指正。

我们来看一下人教版高中语文必修3第50页对“与”字的解释。

合从缔交,相与为一:采用合从的策略缔结盟约,互相援助,成为一体。合从,是六国联合起来共同对付秦国的策略。从,通“纵”。相与,共同,一道。

我们发现,这条注释中,并没有直接对“与”字进行解释。但依照教科书对此类注释的惯用做法,我们不难推断出它给出的“与”字解释。我们先来看教科书第51页对“委命下吏”的注释。

委命下吏:(百越之君)把自己的生命交付司法官吏(审讯)。

不难看出,在这里,“委”是“交付”的意思。商务印书馆出版的《古汉语常用字字典》(第12版,下文简称为“《字典》”)中,“委”字的第二个义项是“托付,委托”,并举了《史记·秦始皇本纪》中的例子:王年少,初即位,委国事大臣。(委国事大臣,把国事委托给大臣。)

另外,四川辞书出版社出版的《汉语大字典》(下文简称为“《大字典》”)中“委”的第二个义项是“隶属,托付”:

《资治通鉴·唐宪宗元和八年》:以伯靖为归州司马,委荆南军前驱使。胡三省注:“委,属也,付也。”

可见,教科书中把“委”字解释成“托付”的近义词“交付”是正确的。像这样的“隐形”注释的例子比比皆是,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教科书认为“与”的意义是“援助”,或者是“共同,一道”。那么,这样的解释到底对不对呢?我们首先来看一下《字典》中“与”的解释。

与yǔ: ①给予,授予。《左传·僖公七年》:“与之碧,使行。”

②结交,亲附。《荀子·王霸》:“不欺其与。”(其与:指所结交的国家)《国语· 齐语》:“桓公知天下诸侯多与己也。”

③对付。《史记·燕召公世家》:“庞煖易与耳。”

④和,跟,同。《庄子·逍遥游》:“蜩与学鸠笑之。”

⑤yù ,参加。《左传·僖公三十二年》:“蹇叔之子与师。”

⑥赞许。《汉书·翟方进传》:“朝过夕改,君子与之。”引申为帮助。《战国策·齐策一》:“君不与胜者,而与不胜者。”

⑦yú,句末语气词,表示疑问或感叹。《论语·宪问》:“管仲非仁者与?”

我们发现,并没有“援助”,或者是“共同,一道”的义项。我们再来看一下更为权威、全面的《大字典》对与的解释。

与yǔ:①党与,朋党。《史记·张耳陈余列传》:敌多则力分,与众则兵强。

②盟国,友邦;又指友好的结盟的。《孟子·告子下》:“我能为君约与国,战必克。”

③随从,随着。《国语·齐语》:“桓公知天下诸侯多与己也。”

④亲近。《管子·大匡》:“公先与百姓而藏其兵。”

⑤允许。《论语·述而》:子曰:“与其进也。”

⑥助,支持。《老子》第七十九章:“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⑦类,同类。《国语·周语下》:“夫礼之立成者为饫,昭明大节而已,少曲与焉。”

⑧比,相比。《墨子·经下》:“一法者之相与也尽类。”

⑨等待。《论语·阳货》:“日月逝矣,岁不我与。”

⑩數,计算。《礼记·曲礼上》:“生与来日,死与往日。”

敌,对付。《左传·襄公二十五年》:“一与一,谁能惧我?”

争,战。《左传·哀公九年》:“宋方吉,不可与也。”

交往。《韩非子·奸劫弑臣》:“君臣之相与也,非有父子之亲也。”

……

yú,语气词,同欤。《史记·孔子世家》:“归与归与!”

yù ①参与。《论语·八佾》:“吾不与祭,如不祭。”

②干预。《国语·鲁语下》:“是故夫子……日中考政,与百官之政事。”

③想干,关系。《史记·卫将军骠骑列传》:“人臣奉法遵职而已,何与招士?”

④寄。《礼记·射义》:“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

⑤通“豫”,快乐。《仪礼·乡射礼》:宾不与。或迟疑,怀疑。《庄子·大宗师》:“与乎其觚而不坚也。”

⑥通“预”,预先。《史记·屈原贾生列传》:“天不可与虑兮,道不可与谋。”

我们可以发现,无论是《字典》还是《大字典》,也不论是那个读音,“与”都没有“援助”或者“共同,一道”的意义。可见,教科书的解释不妥。那么,“相与为一”的“与”应该是什么意思呢?这必须结合上下文来理解。我们先来看原文。

“诸侯恐惧,会盟而谋弱秦,不爱珍器重宝肥饶之地,以致天下之士,合从缔交,相与为一。”

秦国“南取汉中,西举巴、蜀,东割膏腴之地,北收要害之郡”,不断扩张,诸侯国的安全受到了极大的威胁。为对抗秦国,诸侯国不惜用奇珍异宝和肥沃富饶的土地作条件,招纳天下的优秀人才为之出谋划策。但仅仅依靠单个国家的力量,显然已经无法和虎狼般步步紧逼的秦国相抗衡,于是“合从”政策就应运而生了。采取“合从缔交”政策的初衷是什么?是为联合起来,成为一个能够与秦国相抗衡的整体,共同对付秦国。怎样才能联合起来?必须放下成见,你亲近我,我亲近你,忘记以前互相攻伐的不愉快,同心同德。可见,“相与为一”,是针对“合从缔交”来讲的,弄清楚这一点,“与”的意义也就很明白了,它应该是“亲附”的意思,即互相亲附,成为一个整体。或者是采取“盟国、友邦”的义项,解释为“互相结盟”,与上文的“缔交”相对应。

综上所述,“相与为一”中的“与”不能解释为“援助”或者“共同,一道”,解释为“亲附”或者“结盟”更为妥当。

参考文献:

[1]贾 谊.过秦论(上)[J].新疆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社会汉文版),1974(1).

[2]吴承学.《过秦》:一个文学经典的形成[J].文学评论,2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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