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向供应链的社会责任协同治理研究
2017-10-11李海燕方长春
李海燕,方长春,代 应
(1.重庆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 重庆 400054; 2.南京大学 河仁社会慈善学院, 南京 210023)
面向供应链的社会责任协同治理研究
李海燕1,方长春2,代 应1
(1.重庆理工大学 管理学院, 重庆 400054; 2.南京大学 河仁社会慈善学院, 南京 210023)
面对激烈的经济全球化竞争,供应链上的社会责任问题凸显。构建依赖社会责任水平的供应链基本经济利润模型,定量化地分析影响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因素,以及当社会责任具有明显市场识别效应和社会责任面临市场失灵两种状态下,推进社会责任的动力及障碍。结果认为:在正视各种客观存在前提下,供应链自身应建立面向供应链系统社会责任水平的收益分配机制、基于社会责任信任的供应链合作伙伴关系,以及供应链社会责任知识管理体系等内部治理机制;针对供应链运营的外部环境,构建面向供应链而不仅是核心企业的社会责任监管制度、提升非政府组织与媒体的协同作用力、构建基于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公共促进平台、建立供应链社会责任透明的制度及氛围等外部治理机制,从而有效协同推进供应链社会责任水平,实现供应链的良性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供应链;社会责任;经济分析
Abstract: As the fierce competition of economic globalization, it has become a prominent problem to manage th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supply chain. We develop the basic economic profit models of supply chain depended on the different social responsibility levels. Then, we quantitatively analyze the key factors affecting the economic properties of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discuss the motivations and obstacles of promoting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supply chain when social responsibility can be recognized obviously in market or not. Further more, we come up with the synergy-governance strategies based on the internal and external environment of supply chain. That is, under the premise of rightly facing objective reality, the supply chain should build internal management mechanism, such as a come distribution mechanism facing supply chain social responsibility level, supply chain partnership based on social responsibility of trust and social responsibility knowledge management system of supply chain. According to the external environment of supply chain operations, It also need to build a social responsibility monitoring system facing supply chain rather only core enterprises, to improve the collaborative effort of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 and media, to construct public social responsibility promotion platform based on supply chain stakeholders, and to establish a transparent social responsibility system of supply chain, so as to effectively promote supply chain social responsibility level and realize the sound operation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supply chain.
Keywords: supply chain; social responsibility; economics analysis
一、引言
近几年,企业不良社会责任事件频繁爆发,不仅给企业自身,同时对整条供应链造成了严重的影响。2008年令人震惊的三鹿奶粉事件,起因是三鹿的牛奶供应商在奶液中添加三聚氰胺,从而导致喝了三鹿奶粉的婴幼儿集体中毒。当时,三鹿公司摆出受害者的姿态委屈地对外宣称,他们已采取措施严格监控奶源质量,但对于“奸猾狡诈”的不法奶农实在是防不胜防。可是这样的推诿难以平息公众的愤怒,大家认为既然奶粉贴上了三鹿的商标,三鹿就必须保证其最终产品是安全的。因此,三鹿公司必须对奶粉的每一个生产环节负责任,不管这个环节是发生在生产车间、收奶站还是奶农的牛棚里。最终,三鹿在国人的唾骂和抵制下宣告破产。2010年7月,位于中国佛山的本田零部件供应商——阿兹米特汽配厂,旗下200名工人因不满薪资待遇,与厂方屡次谈判无果,宣布罢工一周,导致供应链下游的本田在华的三家整车生产公司相继停产,直接经济损失逾10亿元[1]。这些教训表明,仅在本企业内部承担社会责任是远远不够的,生产制造商还必须为其供应商、销售商埋单,链上企业社会责任的缺失,最终表现为整条供应链社会责任的缺失,核心企业必须对整条供应链上的不良社会责任行为负责。因此,核心企业如何管理好整条供应链的社会责任,成了企业界和学术界关注的热点问题[2]。
供应链涉及从原材料采购到实现成品销售的跨国生产、经营过程,供应链上企业的社会责任水平随企业所处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链上企业的谈判能力、经济利益分配等表现出极大的差异性和不均衡性[3]。此外,由于社会责任活动在供应链中的价值或利益很难得到评估,社会责任往往会面临市场失灵。所有这些都加剧了供应链社会责任履行的复杂性和风险性[4]。因此,如何整合利益相关者资源、协同推进社会责任,是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中的关键问题。
学术界已开展了大量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方面的研究。这些研究主要集中在: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的驱动及障碍[5-6]、社会责任与供应链绩效的关系[7-10]、跨国企业如何监管链上企业社会责任[11-12]等方面。值得注意的是,大多数研究忽略了将社会责任的推行与企业经济利益目标关联起来,而清晰和明确的经济利益目标是企业推行社会责任的关键[13]。本文在一个将供应链社会责任和经济收益有机统一的分析框架下,定量化地深入分析影响供应链社会责任经济性的关键性因素;揭示不同经济收益背景下,推进供应链社会责任的困难及障碍。进一步,提出协同推进供应链社会责任,实现供应链社会责任水平协调发展的协同治理机制。
二、供应链推进社会责任的经济分析
考虑到现实中供应链的不良社会责任事故主要源于供应商的低社会责任水平,为了便于分析问题,以简单的上游供应商M2和下游制造商M1组成的两级供应链系统为对象。假设制造商M1将生产活动外包给供应商M2,产品品牌属于M1,M1控制着产品的设计、生产和分销,同时M1制定有规范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条款和制度。鉴于此,供应链的社会责任水平主要由提供产品生产服务的供应商M2的社会责任水平决定。
采用一定时期内不良社会责任行为曝光率ri(i=1,2)(0≤r1 进一步地,假设在某个具体的运行周期内,该品牌的市场份额为S,一旦有不良社会责任行为被曝光,产品品牌的市场份额将变为S0。为了不失一般性,满足0≤S0≤S。单位市场份额的边际收益为ω。在供应链系统中,核心企业M1分到的产品收益份额为φ(0≤φ≤1),链上企业M2分到的收益份额为(1-φ)。 (一)基于社会责任水平的供应链基本经济收益模型 假设在核心企业M1的监管下,供应商M2投入成本c将社会责任水平从r2提升至r1。此时,M1、M2及供应链系统利润变化量为: Δπ1=φω(S-S0)(r2-r1)-ce (1) Δπ2=(1-φ)ω(S-S0)(r2-r1)-c (2) Δπ=ω(S-S0)(r2-r1)-ce-c (3) (二)供应链推进社会责任的经济性分析 1.当社会责任具有明显的市场识别效应时 供应链系统自发将社会责任水平由r2提升至r1的必要条件是Δπ≥0,由式(3)可知 (4) 要保证式(4)成立,意味着社会责任水平由r2提升至r1时,供应链利润增量不低于提升社会责任所增加的成本。在此条件下,良好的社会责任水平可以赢得更多的市场份额,社会责任具有明显的市场识别效应,供应链提升社会责任绩效的成本(ce+c)可以由市场来分担。此时,核心企业对产品收益的合理分配是协同推进社会责任的基础。联合式(1)、式(2)可知,M1、M2自愿推进社会责任的条件为: (5) 由式(5)可知,ce越大,则φ越大,(1-φ)越小,表明M1投入的监管成本越高,意味着M1将会通过占有更多的社会责任收益来平衡所支付的成本(增大φ),从而导致M2所得收益进一步降低,(1-φ)减小,M2更没有动力去提升社会责任水平,因此,社会责任风险增加,这将导致监管与低效的悖论。另外,从供应链系统来看(式(3)),随着ce增大,系统利润增量Δπ减少。因此,供应链核心企业对链上企业社会责任水平的消极监管只能是内耗供应链成本,损害供应链收益。 现实中,由于品牌属于核心企业所有,核心企业会通过各种方式(尽可能增大ce),如推行供应商守则等,对供应商社会责任进行监管,通过尽可能地提升供应链社会责任水平来获取品牌形象收益。而供应商在社会责任履行过程中,往往因为缺乏主观上的动力,以及客观上的财力,被动、消极地接受核心企业提出的各种社会操守。核心企业的压制往往导致供应商穷则思变,铤而走险,做出更多伤害社会责任的事情。 假设M1将监督成本ce转移支付给M2,此时,式(2)变为:Δπ2=(1-φ)ω(S-S0)(r2-r1)-c+ce,系统利润式(3)变为:Δπ=ω(S-S0)(r2-r1)-c,在此情形下,M2的社会责任履行成本能够得到M1的分担,供应链系统效益增加,实现了供应链系统的帕累托改进。 2.当社会责任面临市场失灵时 由式(4)可知,当ω(S-S0)<(ce+c)/(r2-r1),即社会责任水平由r2提升至r1时,供应链利润的增量小于所付出的成本。此时,提升社会责任水平所获得的经济收益无法与投入的成本相平衡,社会责任面临市场失灵。 由式(4)可知,社会责任市场是否失灵,关键取决于不同社会责任水平下的市场份额(S,S0)、不良社会责任行为被曝光的概率(r1、r2),以及提升社会责任水平所需要投入的成本(ce+c)。 不同社会责任水平下的市场份额主要受消费者的社会责任消费意识影响。如果一个市场的消费者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意识,那么良好的社会责任就能够赢得更多的消费需求(较大的S),而不良社会责任行为的曝光则会导致消费者抵制甚至停止消费(S0较小,甚至为0)。另外,当(r2-r1)越大,越能促使式(4)成立,这意味着曝光敏感度越高,即社会监督力量越强大,越有利于社会责任的自发推进。 从供应链自身运营的外部环境来看,供应链上节点企业处于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面临不同的政治制度、法律法规、经济发展水平、非政府组织、社会媒体力量以及消费者素质。因此,在社会责任履行过程中核心企业和供应商等链上企业面临不同的社会责任压力。当社会责任市场失灵时,由于缺乏直接的市场收益激励,供应链社会责任的协同推进表现出更为严峻的冲突和障碍,链上企业与核心企业之间短期博弈而非合作的结果,会导致核心企业付出更多的成本(ce增大)来监管链上企业,从而导致社会责任市场失灵效应进一步加剧。 基于供应链推进社会责任的经济分析可知,当社会责任具有市场识别效应和市场失灵时,社会责任的推进会面临不同的利益冲突和障碍。协同推进供应链社会责任涉及到链上企业、外部运营环境、消费者消费倾向等多个要素,是一个复杂的多主体经济利益、社会利益共同作用、竞争的过程。从供应链自身和外部环境两个方面,提出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机制。 (一)内部治理机制 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内部驱动机制指拥有品牌的核心企业,以提升整条供应链社会责任为目标,建立的协调供应链内部各主体之间关系的激励机制与管理制度。 1.核心企业应构建一种面向供应链社会责任的收益分配及激励机制,引领链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 由经济性分析可知,核心企业对供应链收益的合理分配是协同推进社会责任的重要条件。核心企业应树立起一种面向整条供应链社会责任的全局观,不应只谋求自身利益最大化,强行把承担社会责任的成本转嫁给微利的上游制造企业,忽视上游企业的协同作用;应将社会责任意识从企业层面提升到供应链层面,像重视供应链中的库存、补货、信息共享等一样重视供应链中的社会责任;将供应链协调管理的思想、激励机制等管理方法和策略应用到供应链社会责任管理中,制定合理的面向社会责任水平的公平采购价格策略和基于链上企业在社会责任活动中的贡献与收益的分配机制,实现分配的过程公平和结果公平,促成供应链社会责任的协同推进。 三鹿事件的根源在于处在供应链末端的奶农毫无议价能力,不公平的分配机制导致奶农无利可图,为降低成本而不顾社会道德。相对于苹果iPhone的200%暴利,供应商富士康仅有2%~4%的毛利,只能向员工实施严苛的管理制度以控制成本,从而爆发了富士康工人“连环跳”事件。因此,改变传统的对供应商压制剥削的做法,建立起相对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对供应链上企业进行激励,是治理供应链社会责任缺失的关键。 2.构建基于社会责任信任的合作伙伴关系,将传统的消极监管转变为主动参与链上企业的社会责任建设 由经济性分析可知,跨国企业对链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监管需要支付监管成本,监管成本属于供应链系统内耗成本,如将监管成本转移支付给链上企业,将消极的外部监管转化为供应链内部的积极协作,将更有利于提升供应链社会责任水平,改善供应链收益。核心企业应构建一种与供应商融合共享价值、技能进步、充足培训以及产能建设的信任机制,在供应链中创造更长远的信任关系,提升社会责任履行水平,使得外部审核和监管过程没有必要。由此,可以削减供应商花在记录保持、应付检查等形式主义方面的费用,把省下来的钱真正投入社会责任建设中,如培训工人、改善工作条件和留住工人上。诚然,这是一个长远目标,也是一个较为困难的实践,不管对核心企业还是供应商都有较高的要求,需要核心企业有较为成熟的社会责任理念和供应链一体化管理能力,同时上游供应商应具备良好的素质,具有社会责任履行中被帮助的能力。 例如,GAP公司与海外供应商保持着一种较好的基于社会责任的信任关系。GAP坚信,如果将花费在对供应商社会责任监管等方面的费用,投入到帮助其社会责任建设中,一定会更有效率。GAP帮助海外供应商开发人力资源管理系统以改善工作环境,从而防止社会责任问题的产生。一旦有问题出现,GAP会与供应商一同找出根本原因,并共同协作开发出解决方案。通过对供应商的信任与支持,GAP全球供应链赢得了良好的社会责任声誉[14]。 3.建立核心企业主导的供应链社会责任知识管理体系,提升链上企业的社会责任履行能力 供应链涉及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节点企业,社会责任能力发展不平衡,部分链上企业不仅缺乏社会责任方面的专家和管理者,甚至缺乏社会责任的基本知识与技能,员工应对劳工和工作场所等社会责任问题的能力也较低。供应链核心企业应加强链上企业的社会责任知识交流,建立一套供应链社会责任知识管理体系,加强链上企业对社会责任知识的重视并鼓励链上企业共享和学习社会责任知识,帮助提升链上企业的社会责任素质和能力,实现社会责任知识的获取、共享和利用的高效化和便利化,为全员履行社会责任创造良好的文化氛围,提供强有力的知识支持,从而提升供应链社会责任履行能力。 (二)外部治理机制 企业社会责任主要表现为企业道德,属于社会伦理范畴,具有较强的外部经济性,通常情况下企业很难在短期内从社会责任的履行中获取经济收益,即社会责任面临市场失灵。由经济性分析可知,当社会责任面临市场失灵时,政府、媒体、非政府组织等外部群体是推动供应链履行社会责任的关键。供应链社会责任治理的外部机制指充分利用供应链外部环境中消费者、公众、媒体、政府机构和第三方非政府组织等社会外力作用,以提升供应链社会责任水平的策略及制度。通过外部机制,打破社会责任履行中关键因素的平衡,从而改变供应链社会责任的成本收益结构。 1.构建面向供应链而不仅是核心企业的社会责任监管制度,以强化核心企业对链上企业社会责任的治理意识 改变传统只监管核心企业而忽略链上企业社会责任行为的做法,建立面向整条供应链的监管制度,强化核心企业对链上企业的社会责任治理意识,以此规避链上企业的搭便车行为。2012年1月1日,美国加利福尼亚州颁布了一项法令,要求凡是年收入超过1亿美元的零售商和制造商,必须提供来自于他们直接供应链上而不仅仅是核心企业自身所做出的在消除奴隶制度和非法交易方面的努力*California Transparency in Supply Chains Act of 2010.。据报道,美国要求在缅甸投资的跨国企业,报告他们的供应链在人权和劳工权利、保护环境、避免腐败方面采取的措施[15]。 2.发挥非政府组织的引领作用,提升非政府组织与媒体的协同作用力 消费者很难直接从企业自身获取不良社会责任行为的相关信息,社会媒体是信息获取的重要渠道,然而能否成为媒体关注热点的关键在于非政府组织 (Non-Governmental Organizations,NGOs) 等社会力量的引导,只有NGOs和媒体的有机结合才能唤起潜在的消费者揭露反应,创造对不良社会责任企业的合理性威胁。供应链涉及不同的国家和地区,NGOs的发展较为不均衡,因此,应打造一种适合国际NGOs交互发展的体制和平台,实现国际NGOs与当地媒体的良好协同,营造良好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氛围。 3.构建基于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社会责任公共促进平台 利益相关者是供应链社会责任直接受益主体。通过全员参与、全过程融合和全方位覆盖,可以获取供应链社会责任运作中的问题和预期,以及针对社会责任的意见、建议,从而降低风险,提升供应链社会责任能力。如组建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社会责任委员会,搭建供应链社会责任信息交流平台,定期召开社会责任信息交流大会等,是提升供应链社会责任能力的有效途径。通过与供应链利益相关者的沟通交流与合作,实现社会责任资源更优配置,创造“合作剩余”,从而降低社会责任履行成本,增进社会福利。例如,2004年2月,耐克召开了第一届全球利益相关者论坛,就耐克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战略和目标进行了广泛的讨论,探讨了中国供应商中的女工权益、多种纤维协议等新兴问题,利益相关各方针对这些问题展开了深入的探讨和协商,对耐克供应链社会责任的推进发挥了良好的作用*http://www.chinacsrmap.org/Org_Show_CN.asp?ID=7372015-5-12.。 4.建立供应链社会责任透明的制度及氛围,降低供应链社会责任协同推进成本 越是市场失灵,越需要更高的社会监管成本。构建一种开放、诚实的供应链社会责任披露程序、政策,将失灵的社会责任转变为供应链内生化行为,从而才能实现社会剩余的真正增加。从供应链自身来看,让社会责任透明,主动承认供应链上成员企业在运作中存在的社会责任问题,披露其在改进社会责任绩效方面的尝试及努力,并设置拟达成的目标,不仅有利于建立与利益相关者之间的信任并创造一种积极的品牌形象,更有助于在出现危机时降低企业声誉受损的风险。 供应链社会责任问题是个复杂的系统性问题,不仅需要核心企业站在供应链思维上去寻求一个系统的解决方案,在承诺并主动履行社会责任的同时采取一系列的方法和策略,引领、督促和激励链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而且还需要政府、非政府组织等各方利益相关者的协作和参与,通过一系列政策和措施营造一个良好、有序的社会责任环境,以推动供应链社会责任建设,实现供应链的可持续发展。 [1] 佛山本田供应商工人罢工[EB/OL].[2010-07-16].http://www.360doc.com/content/10/0716/09/191190_39342920.shtml. [2] CAVD B,SLAWINSKI N.Embracing tensions in corporate sustainability:a review of research from win-wins and trade-offs to paradoxes and beyond[J].Organization & Environment,2015,28(1):54-79. [3] 李金良,乔明哲.基于全球供应链管理中企业的社会责任治理[J].管理学刊,2010(6):39-41. [4] BROWN G.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brings limited progress on workplace safety in global supply chains[J].Occupational Hazards,2007(8):16-20. [5] 龚浩,郭春香,李胜.基于消费者偏好的供应链社会责任内在动力研究[J].软科学,2012(12):45-60. [6] 金汉信,彭纪生,霍焱.随机需求下基于企业社会责任的多准则供应链网络均衡模型研究[J].软科学,2009,23(5):121-127. [7] 曹华林,朱子书.基于共生理论的城市企业社会责任评价与治理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5(5):55-60. [8] CHKANIKOVA O,MONT O.Corporate supply chain responsibility:drivers and barriers for sustainable food retailing[J].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and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2015,22(2):65-82. [9] SAEIDI S P,SOFIAN S,SAEIDI P,et al.How does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contribute to firm financial performance? The mediating role of competitive advantage,reputation,and customer satisfaction[J].Journal of Business Research,2015,68(2):341-350. [10] 田虹.企业社会责任与企业绩效的相关性——基于中国通信行业的经验数据[J],经济管理,2009,31(1):72-79. [11] EGELS-ZANDEN N,MERK J.Private regulation and trade union rights:why codes of conduct have limited impact on trade union rights[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14,123(3):461-473. [12] CHEN T,LARSSON A,MARK-HERBERT C.Implementing a collective code of conduct-CSC9000T in Chinese textile industry[J].Journal of Cleaner Production,2014,74:35-43. [13] CARTER C R,ROGERS D S.A frame work of sustainable supply chain management:moving toward new theory[J].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Physical Distribution and Logistics Management,2008,38(5):360-387. [14] GARRIGA E,MELÉ.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theories:mapping the territory[J].Journal of Business Ethics,2004,53(1/2):51-71. [15] 美国要求公司赴缅投资需尊重人权[EB/OL].[2013-07-07].http://www.cicnn.com/news/world/9166.html. (责任编辑魏艳君) ResearchontheSynergy-governanceofCorporateSocialResponsibilityinSupplyChain LI Haiyan1, FANG Changchun2, DAI Ying1 (1.College of Management,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 Chongqing 400054, China; 2.Heren Charity Academy, Nanjing University, Nanjing 210023, China) F270.7;C934 A 1674-8425(2017)09-0039-06 2017-03-01 重庆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面向工业副产物再利用的关联供应链激励政策与监管问题研究”(KJ1400906);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我国重点区域大气污染协同治理模式研究”(14BGL100) 李海燕(1977—),女,云南弥渡人,重庆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美国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工业工程系访问学者,研究方向:可持续供应链管理。 李海燕,方长春,代应.面向供应链的社会责任协同治理研究[J].重庆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17(9):39-44. formatLI Haiyan, FANG Changchun, DAI Ying.Research on the Synergy-governance of Corporate Social Responsibility in Supply Chain[J].Journal of Chongqing University of Technology(Social Science),2017(9):39-44. 10.3969/j.issn.1674-8425(s).2017.09.006三、供应链社会责任协同治理机制
四、结束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