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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先烈路改名时间的考证

2017-10-11卢洁峰

岭南文史 2017年3期
关键词:沙河马路广州市

卢洁峰

关于广州先烈路改名时间的考证

卢洁峰

广州为中国民主革命策源地,无数革命先烈,在广州为终帝制起共和,为救国御侮赴汤蹈火,冒死一搏,以致其墓冢坟茔,遍布于长约4000米的东沙马路两旁。时人为纪念革命先烈计,改名“先烈路”,使之成为广州独有的“革命策源地”地标,闻名全国。但关于广州先烈路改名时间,各有说法:有“民国初年”说,“1921年”说,“1930年代”说等,众说纷纭。是故有必要考证之,正本清源,彰显广州民主革命策源地的历史地位,维护广州市的地表纪念地的严肃性。

一 先烈路的前身东沙马路

(一)省城东门外是自然衍生为墓葬区。

从功能分区看,粤省城内,尤其是内城,是政权重地之所在。城南(即“外城”、“新城”),尤其是城外西关,是自然衍生的商业区,人口稠密,绅富云集,地价昂贵。而城外东部,尤其是东北部冈陵起伏地带,则人烟稀少,乏商可陈,地价低廉——直至1927年,东沙马路两旁的冈陵田塘,每亩才卖20元[1]。是故,普通百姓多在此购地下葬。买不起墓地的,便抛尸于“万骨坟”之类的乱葬岗。至于近在咫尺的越秀山,其南坡历来为官家、学堂、庙宇所雄踞,其北坡则早已坟满为患。因此,上等人家,只有远上白云山去买地造墓。省城东门外,尤其是东北郊,由是而自然衍生为墓葬区。由于省城内官衙林立,官吏云积,城外绅富咸集,故而白云山上的墓葬也多。1910年去世的清末协办大学士、军机大臣戴鸿慈,其坟墓就坐落在广州白云山南坡的能仁寺后面。

(二)千年踏出的城郊路径

凡上白云山者,多从省城东门(即大东门)出,直走约400米,在东较场北端(今英雄广场北端)折向北,[2]沿小冈陵中间之谷地,或步行或骑马或乘舆约4000米,抵达沙河墟歇脚,然后再上白云山。这条山间小径,还是自省城往返于粤东、粤北地区的必经孔道。经两千年的往返踩踏,终于踏出了一条西南起自省城大东门,东北至沙河墟,直通白云山、燕塘等地的山间土路。关于这条路径,晚清的多幅地图,包括外国人所绘制的地图,均有记载。诸图的记载均说明,经千年往返踩踏,至清代,省城大东门-沙河墟-白云山-燕塘的城郊路径,已然定型。

(三)1907年商人集资修筑东沙马路

受视野所限,本人只查得1924年广州市政厅编写的《广州市沿革史略》之“东沙马路”一节,为东沙马路修筑年份的官方最早记录——

“是年商人所办东门至沙河马路筑成(注:应是“集资修筑”)。就沙河墟畔设一宏厂酒肆,号曰‘息鞭亭’,以便游人征逐。时北岸长堤,仅成堤坝,断续难行,广州市内可据鞍驰骋者,只此马路。好作郊游者,咸趋是焉。帽影鞭丝,络绎不绝。”[3]

从上述引文前一页的文末所载之“三十三年五月(1907年),清廷命设巡警道”一段可见,接续一页之“东沙马路”开头的“是年”,应指1907年。换言之,东沙马路筑成于1907年。

结合前述多张清代地图上所测绘的大东门至沙河墟,再通白云山、燕塘的东郊路径可见,1907年由“商人所办”的东沙马路,正是在原有自省城东门前往白云山的山间土路上拓宽,沿路基两旁挖出排水沟,在路基上铺上1:1的泥和沙,夯实至4寸厚,修筑而成的。修筑此路的主要目的,是为方便省城人自东门出而上白云山,故只修筑至沙河墟并设“息鞭亭”。东沙马路[4]由是而成。东沙马路是省城第一条城郊马路,先于城南珠江北岸第一条江堤马路——天字码头段(长36.6米)建成,两路共同开启了广州近代马路建设的历史。

(四)1930年改造为市郊马路

自1921年2月广州建市以后,城市人口快速增加,扩张市区已成定势。广州市“郊外田野冈陵,属公产者甚多,向系委弃不理,为少数土豪劣绅所占据” 。[5]1930年重掌广州市工务局的程天固认为,只有开辟郊外马路,才能既清理公产,又得地建筑新住宅区,一举两得。于是广州市工务局制定了《开辟郊外马路意见书》。计划分6年,在市区外建成35条、总长约20公里的郊外马路,包括改造已有的东沙马路。程天固指出:“本市郊外马路,前清时已有市东至沙河市[6]一线,路成在长堤马路之前,全长一万余尺,惟当时社会,对于路政认识尚浅,故该路仅为一细小之坭路面而已,现在已将之加活(阔),翻筑花砂,[7]涂以腊青(沥青),市民往来,称便弗置” 。[8]正是在1930年,东沙马路才被改造成为一条路面总寛为20米(其中沥青主路面宽6米,路两旁各预留路面宽7米),总长约为4000米的现代意义上的马路。在《广州特别市十八年二月至十九年三月涂扫各马路腊青路面工程表》中,东沙路(即东沙马路)名列第一位。[9]

二 关于广州先烈路改名时间

在广州先烈路的改名时间 “诸说”中,又以《广州市地名志》的“1921年说”最权威,流传最广。

《广州市地名志》“先烈南路”条目称:“原称东沙路,因路西有黄花岗烈士墓,为纪念辛亥革命先烈,于1921年改名先烈路。”[10]

又“先烈中路”条目称:“原名东沙路(意即由大东门外至沙河),因路西有黄花岗烈士墓,为纪念辛亥革命先烈,于1921年改名先烈路。”[11]

再“先烈东路”条目有言:“原为东沙路东段,后因建有七十二烈士等墓地,改名先烈路,本路段居东故为先烈东路。”[12]

先烈路的前身东沙马路,因自大东门至沙河墟而得名。将先烈路分割为先烈南路、先烈中路、先烈东路,是1980年代后期的事情,与“东沙马路改名先烈路”无涉,故从略。[13]

《广州市地名志》按其体例,并无注明东沙马路“于1921年改名先烈路”的出处。以笔者陋见,其志之“根据”可能有二:一是1921年为广州建市第一年,是年,广州拆城墙,开马路,热火朝天,市内不少路名,由是新出。二是1921年,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初具规模,孙中山闻之,为纪功坊题书“浩气长存”四字。此举极易让人产生“先烈路改名与孙中山题字、与黄花岗有关”之臆想。是故,《广州市地名志》敢立先烈路“原称东沙路,因路西有黄花岗烈士墓,为纪念辛亥革命先烈,于1921年改名先烈路”一说,[14]众人亦不疑而受,广为流布。

为廓清史实,笔者过滤了一批档案史料,并据以组成证据链。

(一)证据一:《广州市市政公报》无先烈路改名的记载

1921年2月,陈炯明省长着法制委员会定市制,孙科“即于当日穷一夜之力起草《广州市暂行条例五十七条》”。[15]2月15日,孙科出而首任广州市市长,划定广州市区,成立广州市市政厅。自此,城乡合治的“省城”,变身为中国第一个现代建制市——广州市。这是“破旧立新”的一年,是年,真如《广州市地名志》所志之改东沙马路为先烈路了吗?笔者细查了1921年2月至1922年6月68期的《广州市市政公报》,均无发现任何“改东沙马路为先烈路”的记载。相反,在1930年的《广州市市政公报》中却查到了多则关于广州市政府工务局修筑东沙马路的记载,前文程天固在《广州市马路小史》中的记述就是明证。

(二)证据二:市政厅一份呈文成重要反证

在1921年10月21日第39号《广州市市政公报》上,有一份题为《呈总司令东沙马路“圣母小庙”(小天主教堂)以上不在市区之内应否由公路处修理》的广州市市政厅呈文。文称,“据番禺县知事王绍周呈以东沙马路已入市政范围,请饬由广州市工务局查照修筑”。工务局议核后则呈复“遵查东沙马路系属总名,由大东门起至农林试验场前地方系职局规定白云路之一段。该路平坦,现下毋庸修筑。前修理忠烈祠前地方即在此段之内。自圣母小庙至沙河墟一段地约四里,该处并未设有警察,不在市区之内,自应由全省公路处修筑,以清界限。”[16]

从以上呈文可见,广州市工务局认定东沙马路是一个总名,自“圣母小庙”[17]至沙河墟一段约四里长的东沙马路,“不在市区之内”,不属于广州市工务局的修筑范围。市政厅据此呈报总司令、广东省省长陈炯明裁夺。

既然1921年10月的广州市政厅,认定圣母小庙(今农林下路北端)以上的东沙马路路段“不在市区范围内”(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正位于其中),“该处并未设有警察”,不受广州市管辖。那么,市政厅就不会也无权给一段广州市区以外的道路改名。因此,若从广州市的角度看,仅据这份呈文便足以推翻“先烈路改名于1921年”说。

然而,1921年的市政府不可能改东沙马路为先烈路,并不等于1921年的省政府无此作为。为此,笔者认真查阅了相关的涉省档案及多种典籍,亦未发现有相关记载。

(三)证据三:《广州市经界图》的记载

1932—1933年,刘纪文市长责令广州市土地局在全市范围内展开全面而精确的实地测量,并据1926年以后实测所得的全市街巷、马路、房屋、园囿界至图,编制《广州市经界图》。1933年1月出版第一册。之后,继续扩大实测范围,于1935年10月和1936年4月,分别出版了《广州市经界图》第二册的两个版本。第一册是没有东郊部分的,第二册才增加了东郊部分。也只有在第二册上,才载有东沙马路的信息。换言之,直到1936年4月,在广州市政府编制出版的《广州市经界图》上,东沙马路仍未改名为“先烈路”。

(四)证据四:1920-1960年代广州马路地图的记载

本人所能找到,又能够辨别清楚的广州市区马路图,其中,有关“东沙马路”、“先烈路”的记载,如下表列:

图名 路名 制作单位 出版时间 备注最新测绘广州市面从图上原省城内城、外城之大部分城墙、城门俱在,图名以及该图为眼镜公司赠送作广告用等三项综合判断,该图出版于1921年3月广州市成立之初。广州市第四期马路马路区域全图[18] 东沙马路 光和眼镜公司全图[19] 东沙马路 广州远安工社发行1927年1月1日 此图是否定先烈路改名于“1921年”说(含“民国初年”说)的证据链之一。广州市图6[20] 东沙马路 广东省陆军测绘局1928年6月 同上。广州市马路路线图[21] 东沙马路 广州市工务局型印1932年4月27日 此图为广州市工务局的权威发布,证明“先烈路改名于1930年代”为讹。广州市最新马路全图[22] 东沙马路 书籍行远安堂 1937年广州市最新马路交1943年出版6月再新大广州市马路图通图[23] 东沙马路 三江五彩石印局刊东沙马路 香港光荣社总发行 1947年

(续表)

上表所列各图,以及《广州市市政公报》、《广州市经界图》的相关记载,共同构成否定先烈路改名于“民国初年”、“1921年”、“1930年代”诸说的证据链,证明“诸说”不实。

三 先烈路之改名

近代终帝制起共和,为前无古人的生死搏斗,无量头颅无量血,尽为民国,尽付民国。广州乃革命策源地,一城的先烈身影,一城的先烈脚印,以致纪念革命先烈,蔚然成风。先烈路之改名,实有其深厚的历史根源和充分的现实依据。

(一)东沙路:自然聚合成一条革命先烈纪念长廊

据1933—1936年广州市土地局实地测量,1936年4月编制出版的《广州市经界图》第二册记载,沿东沙马路两旁,满布坟茔墓园,疯人院、监狱、军人教养院、孤儿院亦集中于此路。换言之,凡死人、疯人、犯人、孤儿等众所避而远之者,全部集中在东沙马路沿线。间有寥寥几条小乡村,均隐没在山冈坟地之间。坟地中,过半数为革命先烈坟茔及纪念性建筑,计有坟场、公墓(含1946年建筑的广州新一军公墓、五十四军公墓、陆军第三十六师纪念碑)共16座;个人坟茔11座(不包括位于黄花岗七十二烈士墓园内邓仲元等至少17座单体先烈墓冢)。自南向北,聚合成了一条革命先烈纪念长廊。

(二)国民政府明令各省设置忠烈祠

1945年8月15日日军投降后,“国民政府明令各省设置忠烈祠,以崇奉抗战殉国忠勇军民” 。[27]广州本来革命先烈坟茔不少,独具纪念性特质,如今得国民政府明令,有关部门便乘势而起,把辛亥以降的各种革命先烈坟茔、纪念堂等一并报修。同时,蒋光鼐主持展开了大规模的十九路军坟场修理工程;孙立人亲自选址白云山马头岗之阳,建筑广州新一军公墓;阙汉骞选址黄花岗东侧的火药局旧址兴筑五十四军公墓;陆军第三十六师抗战纪念碑随之竖起等。整条东沙马路,变成一个大型的革命先烈坟茔、抗日阵亡将士公墓的建筑、修理工地。沿路造园筑墓,竖碑勒石,招魂追旆,正气浩然。

(三)广州行营的训令

1945年9月6日,张发奎的第二方面军奉命接收广州。1946年1月,由第二方面军组成广州行营,直接指挥广东、广州的军政、经济及社会、文教活动。同年6月,各地的“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行营”改为“国民政府主席行辕”,广州行营亦改称为“广州行辕”,张发奎任广州行营及广州行辕主任。

1945年秋至1946年初,国民政府明令各省建筑忠烈祠;广州当局乘势修葺辛亥以降林立的革命先烈坟茔;蒋光鼐、孙立人、阙汉骞诸将军在广州大举建筑、修理抗日阵亡将士公墓的背景下,广州行营发下一道训令,训令广州市警察局保护先烈坟场并改先烈路名。保存这道训令的有两份档案:

一是1946年1月17日,张发奎签发的广州行营礼粤字二八九三号文。[28]

这份档案是蜡纸手写(刻钢板)油印件。整个案卷保存较好。“巧”代18日;“子”为子时。显然,广州行营主任张发奎是在1946年1月18日深夜处理并签发这份拟于1946年1月17日的“礼粤字二八九三号”文的。

张发奎采纳了广州市革命纪念堂茔管理委员会总干事陈功杰等关于保护先烈坟场,以及“沿沙河路先烈坟场林立,为纪念革命先烈功勋,以垂永久,应将沙河路改为先烈路”的进言。训令广州警察局贯彻执行。

二是1936年2月2日到《广州市警察局训令》[29]提出“仰饬属保护先烈坟场由” 。

从张发奎签发的“礼粤字二八九三号”文中“沿沙河路先烈坟场林立”一句可知,其所言之“沙河路”即东沙马路。[30]

通观上述两份档案可见,改东沙马路为先烈路是“广州市革命纪念堂茔管理委员会”总干事陈功杰等,代表该“委员会”直接向“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广州行营”提出的。广州行营采纳了该“委员会”的意见,张发奎主任签发了“礼粤字二八九三号”文,训令广州市警察局具体执行。广州市警察局同样以训令形式,训令沙河分局付诸实施。

笔者遍查所能找到的1946—1948年“广州市党政军联席会议记录”、“市政会议记录”,均不见有先烈路改名的文件。上述的广州行营“礼粤字二八九三号”文,以及“广州市警察局训令”,就成为东沙马路改名先烈路的原始证据。

四 结论

广东省城东门外及至东北郊,为自然衍生的墓葬区。东沙马路是在自然形成的城郊路径上修筑的。革命先烈坟茔多聚集于东沙马路两旁,形成了一条全国独一无二的革命先烈纪念长廊。

据新见史料推定,东沙马路改名先烈路的时间,应在1946年1月至1947年8月之间。“1946年1月”,应视为当局改东沙马路为先烈路的内部操作启动日期。在找到更多的证据之前,应视“1947年8月”为广州市政府正式公布改东沙马路为先烈路的时间。而先烈路广为人知并完全取代东沙马路旧名,则是1961年以后的事情了。

注释:

[1]黄强:《黄莫京将军自述》。黄强,号莫京,十九路军参谋长。1928年,他以1927年以前买入之每亩20元的价格,把位于沙河顶以东的私家猎场转让给十一军(十九路军前身)建坟场用。1932年“一.二八”淞沪抗战后,十九路军将阵亡官兵运回广州安葬于此,并改名“十九路军坟场”。

[2]人们往往把这一转折点,视作后来的东沙马路的起点。故有“东沙马路,由东较场起直达沙河”之说。见广州市地方志编纂委员会:《广州市志》卷三·城建综述,广州:广州出版社,1995年,第175页。

[3]广州市地方志编委会办公室、广州市地方志研究所:《广州市沿革史略》,广州:1989年12月,第57页。

[4]东沙马路被简称为“东沙路”;东沙马路靠近沙河的路段,又被简称为“沙河路”,下同。

[5][8][9]程天固:《广州市马路小史》,《广州市市政公报》第357号,第99、100、95页。

[6]沙河市的“市”作“墟市”解。

[7]先用小石子铺设路基,然后在路基上铺上砂、石、坭相混合的“花砂”,夯实至规定厚度,最后以腊青(沥青)涂扫(以沥青渗进花砂中)。

[10][11][14]广州市地名委员会《广州市地名志》编纂委员会编:《广州市地名志》。香港:香港大道文化有限公司,1989年,第85页。

[12]《广州市地名志》,第226页。

[13]在1949年1月出版的《广州市最新马路大地图》上,沙河墟以上有一条“先烈东路”。细看这条“先烈东路”,显然不是1980年代后期划定的那段“先烈东路”。

[15]转引自金炳亮:《孙科与广州市政建设》,《岭南文史》,1991年第4期,第31页。

[16]《呈总司令东沙马路圣母小庙以上不在市区之内应否由公路处修理》,《广州市市政公报》,1921年10月21日第39号,第1页。广州市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资,目录号:政,案卷号:507。

[17]“圣母小庙”位于犀牛路东端。在《广州市经界图》上记作“三圣庙”。

[18]光和眼镜公司:《最新测绘广州市面马路区域全图》,广东省立中山图书馆馆藏。

[19]许瑞生:《广州近代市政制度与城市空间》,广州:广东人民出版社,2010,插图18。该图原藏于上海图书馆。

[20]广东省陆军测绘局:《广州市.图6》,1928年6月,广州市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号:A-801。

[21]广州市工务局型印:《广州市马路路线图》,1932年4月27日,广州市国家档案馆馆藏,编号:D-814。

[22][23]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广州历史地图精粹》,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年,第106-107、113页。

[24]广州市工务局:《广州市马路图》,广州市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无编号。

[25]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等编:《广州历史地图精粹》。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2003年,第120页。

[26]《广州市区全图》(1961年),广州市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号:A-811。

[27]《建筑广东省忠烈祠筹备委员会公函》(1936年5月28日收到),广州市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8,目录号:4,案卷号:207。

[28]为节省篇幅,此处省略了与档案一相同的文字。

[29]《广州市警察局训令》,广州市国家档案馆馆藏档案,全宗号:8,目录号:4,案卷号:207。

[30]在1926年、1930年的《广州市市政公报》上,称东沙马路为“沙河路”“沙河马路”的例子不少。1926年第232号的《令工务局李其特请拨沙河马路海珠殉难烈士墓后公地安葬李卓峰一案仰并案速办由》,1930年第344号的《市营车行驶后之沙河路线》即是。

(作者单位:广州市住建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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